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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我所認為的高等人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 2015-12-14 00:16:05 | 巴幣 23 | 人氣 241

  「觀察一個人的德性,可以從該人怎麼對待『相同立場』和『不相同立場』的風格而評斷。」

  「我見過高等的人,既不是『洋洋得意』接受同立場的讚美,亦不是『辯論』不同立場者,而是---平心而論,正反立場的問題可能在哪,更重要的:如何面對。」

*-*-*

  儘管如此,這不僅得修養高,不然沒有容納異己避免沉迷阿諛的能力。還要見識廣泛,不然無法適用抽象原理於各種複雜實例。更要深入的思考,不然也只是停留在表層現象的堆積。

創作回應

煙嵐
(搖
2015-12-14 00:39:06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晃
2015-12-14 00:40:23
Noctis&Ghoul─食夜鬼
有啊,他們覺得辯論贏了,對方說不出話來。或者是自己擁有強大的實力,來讓別人相信他是對的。
2015-12-14 00:39:15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如果孔明到司馬懿駐守的關卡叫陣,司馬懿怎麼就是不出戰也不回嘴,孔明贏了嗎?
2015-12-14 00:41:09
Noctis&Ghoul─食夜鬼
對!但那些人,卻也不是孔明,就覺得自己贏了。
2015-12-14 00:43:37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所以祂們當不成孔明。
2015-12-14 01:08:37
紺碧の詩
可是,最後到底要面對正還是面對反……(此處正反無關對錯
兩個都不客觀啊……卡在中間又是尷尬?
雖然說在中立的觀點這是好的理性就是。

但這種思維待久了,心情會悶到一個炸裂。(要一直認知到自己並不是全然正確……信心啥的真的都會沒了……
2015-12-14 00:56:36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以頂新案而言,縱使是抵制頂新派,也會細部在「贊成秒退與否」上分歧,甚至基於不同理由和價值。所以,就立場的數量和種類,不只是有支持或反頂新兩種立場,細部劃分,起碼超過三種以上。

  嚴格說起來,「中立」比較接近一種「拒絕被感覺、偏見、人群或教條支配」的自覺。我偏好的解決方法是:「分析出每種觀點能說服和不能說服自己的地方,這就夠了。」

  譬如這個問題,最後無論選擇救多數人或少數人,當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選項想清楚,並且執行了。我想,也沒有人真的能責怪這個人,為何讓一個死,五個活,反之亦然。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4HqXP47lPQ
2015-12-14 01:08:02
紺碧の詩
頂新案真的頗玄,分支出不少細分,然後各種意見不統一(不少人在這其中的爭吵也就不用說了,總會有"正義魔人"的存在)。

其實這邊也算剛好心情有些差才會有這樣上頭的留言的,感謝大大回覆的這麼認真。(然後YT的那影片很久以前看過,其實都有點忘掉內容了就是……w"
2015-12-14 01:24:28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沒關係,也不必特別看。

那系列影片討論了人們「決定誰對誰錯」的可能標準。

*-*-*
支持自己行動的證明,粗分四種:
一、證實A正確
二、證實A不正確
三、尚未證實A正確
四、尚未證實A不正確

假設A為頂新有問題,以下是各集團的態度

一、法院:尚未證實A正確(證據不足)
二、秒買秒退群鄉民:???找不到分類(基於感覺,還有對機構的不信任)

結論,法院僅說尚未可證明A正確,但鄉民(基於許多理由)認為法院包庇,接著採取了第五種選項(不管證實與否,可能是官商勾結,所以導致「沒有辦法證實」,我就是要秒買秒退)。
*-*-*

在證實誰對誰錯(※一、二)上,該處罰誰,要誰負責是比較明確的,但(※三、四)呢?我也不能否認有官商勾結的「可能」,儘管這還只是可能,還沒被證實(※繼續落在三、四)。

但在這種狀況下,又不可能不判斷任何事情。我只能說:一來,純粹觀感,我不信任頂新,就像夜市裡的過度使用油的食物一樣,所以我不買。二來,儘管如此,我平常不喝牛奶,所以沒甚麼支持秒退與否的問題,因為我本來就不是味全的客戶。

至於,任何一方有道德正當性,在號召大眾「制裁」頂新上?純粹看怎麼怎麼定義頂新的問題:危害大\小;危害緊急\非緊急。這樣至少會有四組組合,我認為可以先釐清這環節的分歧,分析自己怎麼想。

那,關於口水戰。任何時代不乏口水戰,尤其資通科技發展迅速,加強了口水戰的規模和頻率,我會主張,人有旁觀也有介入的自由,自己選擇吧。
2015-12-14 01:34:59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至於頂新案之類的食安問題,會被牽連到法律,但我認為這是一個危險的混淆。

  因為,有些對法律的不信任,並不完全出在法條文字本身(※法律漏洞),而是其法條制定所依據科學知識和檢測專家。那,其實認為法律有問題的時候,應該先問自己對甚麼感覺不對勁。

  一、為了自身利益,違背已有的科學知識之判斷(※據我不正式的觀察,這是最多數人不信任檢測機構的原因。他們往往認為科學是真理)

  二、不管有沒有利益問題,科學正在發展,就有被推翻的可能。連帶,根據這個科學知識所制定的法律,所下達的檢測命令,可能出現顛覆。
  三、科學檢測本身會出現一定誤差(※型一、型二的虛無假設錯誤的問題)

  我沒辦法做更深入的建議。但至少在質疑法律問題的時候,若該案件類型跟科學有關,或許先劃分清楚會比較好。不然明明是科學範疇的問題,卻拿到法律來談...又用政治的態度面對。
2015-12-14 0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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