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作者】王利利
【類型】社會學、心理學
【出版日期】2017/08/01
【個人推薦】??
【博客來】
本書收錄的均是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偵辦的真實案例。離奇詭異的案情,狡猾兇殘的罪犯,訓練有素的特工紛紛登場,現實中的罪案甚至比影視作品更加離奇。而FBI作為美國*強大的打擊犯罪的執法機構,他們如何親臨犯罪現場展開調查,如何與罪犯周旋,如何替被害人討回公道、捍衛法紀,作者在本書的案例中都做了詳細而生動的描述。
在案件介紹之后,作者還精心設置了「鑒證專家」欄目,結合案例,為讀者介紹犯罪現場調查的知識與方法。這些犯罪現場調查的專業知識讓可以拓展我們的知識領域,日后遇到現實生活中的罪案討論,我們也許就不再是看熱鬧的吃瓜群眾,而能作一個思路清晰的「神探」了。
【第1章:一雙撕碎的人字拖——女大學生被綁架案】
- 在警方提取DNA的過程中,考特尼一直相當配合,也不問這是做何用。這讓在一旁對其進行觀察的特工喬波伊爾很詫異。一般來說,犯罪嫌疑人都不願配合,或是一直問“為什麼”,但考特尼卻截然相反。由此,喬波伊爾斷定,他必然與布魯克綁架案有關,反常的表現恰恰是故作鎮定、欲蓋彌彰。
- 鑒證專家:
- 指紋及其提取方法指紋,即在手指末端的指腹上突起的紋線。
- 指紋提取的方法:
- 薰染法。將疑似有指紋的紙張、塑膠等物品與碘一同放在廣口瓶中,將其封閉一段時間,物品表面就會顯現紫紅色的指印。
- 粉末顯現法??梢杂密浢⒄喝∩僭S的粉末,然後輕輕地彈一下軟毛刷的手柄,讓粉末均勻地灑落在指印上,而後再輕輕地抖掉多餘的粉末,就會顯現出有色指印。常用的粉末是銅粉、鋁粉、鐵粉等。
- 硝酸銀法。人的汗液含有98%的水分和1.5%的無機物,無機物中含有氯化鈉,而硝酸銀與氯化鈉會發生化學反應,分解出銀離子,從而讓指印顯現出黑色。用軟毛刷或棉球蘸取1%~5%濃度的硝酸銀溶液,輕輕塗抹在有指印的物體上,將其放置在陽光或燈光下曝光。當指印顯現後,需要用黑紙將其封存起來,以免因過度曝光而變黑。
- DNA及其提取方法:
- 對口腔黏膜進行檢測。先用清水漱口一到兩次,然後用口腔黏膜刮勺在口腔的內側,即臉頰內側上下牙齒之間的部位,沿前後方向刮十餘次,再用刮勺頭部的另一側來刮取另一側的口腔黏膜。隨後,將刮勺放入有生理鹽水的試管中攪動,當生理鹽水溶液變為渾濁的液體時,將其倒入另外一個試管,並用螺旋蓋擰緊,用力搖晃幾次。最後,將其封緊移交有關部門進行檢測。
- 對唾液進行檢測。先用清水漱口,半小時後對唾液進行採樣,然後將唾液收集到採樣管中,直至達到採樣管上標籤位置。隨後,將試管蓋緊,顛倒10次,讓唾液和固定液充分混勻。然後保持管蓋在上方,垂直放置5分鐘。最後,將其封緊送交檢測部門。
【第2章:運動包裡的女屍——危險的情人】
- 間接證據是指在判定某些案件時,某些證據雖然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是卻可以與其他證據聯繫在一起,共同成為證明和確定此案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的運用規則如下:
- 間接證據必須具有完整的證明體系。這一體系包括犯罪的事件、時間、地點、過程、動機、目的等,每一方面都需要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與案件有關聯。
- 間接證據必須具有法律性、客觀性,只有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繫且為法律所容許時,證據才可以被采用。
- 運用間接證據必須要保證其與案件事實協調一致,不能出現矛盾,如果存在矛盾,必須合理地將其排除。
- 運用間接證據得出的結論必須是唯一的且真實可靠的。
【第3章:哀鳴的天使——無法想像的兇手】
- 他們用黑布將房間遮擋住,不讓它透出一絲光亮。隨後在水槽中噴上了發光氨的化學物質。很快,水槽中出現了血跡。他們立刻拿起相機拍下來,並由此推測,水槽是因為有血跡而被人清洗過的。
- 如果達麗耶確實與行兇者進行過搏鬥的話,那地上或者牆上都應該會留下長而細的血跡。同時,在打鬥的過程中,血跡還會飛濺出去。
- 而受傷的達麗耶如果確實追趕過行兇者,會在地上留下長而淺的血跡。
- 當血液從跑著的人身上滴落到地面上時,血跡會延伸,而不是圓的。
- 血跡專家找到了一模一樣的刀子,並蘸了動物的血,將刀分別在不同高度進行了多次墜落實驗。結果,飛漸出來的都是V字型的血跡,與現場的血跡完全不同。
- 血跡形狀:在犯罪現場,血跡形狀主要有6種:滴落狀、噴濺狀、擦拭狀、流柱狀、血印痕、血泊。
- 滴落狀:是指血液在一定高度受重力影響而滴落後的狀態。不同的高度和方向,血跡滴落後的狀態也不同。這是因為血液在空氣中滴落時,不僅受到自身重力的作用,也受到其他外力的影響。當高度處於0.1米以內時,血液滴落在地面上會呈現出光滑或是微帶有鋸齒狀的圓滴;當高度處於0.5米時,則會呈現出非常明顯的鋸齒狀;而當高度處於1米時,則會在地面上呈現出線條狀或者是逗點狀的血跡。
- 噴射狀:是指在犯罪現場,當受害者被傷到了動脈時,血液噴濺出來而呈現出的感嘆號的形狀。
- 擦濺狀:是指在犯罪現場,如果嫌疑人使用毛巾、衣服等物品擦拭帶血的兇器或手,就會形成面積比較大、邊界不很清楚的擦拭血跡。
- 流柱狀:是指在犯罪現場,受害者靜脈出血而導致血液從高位流向低位,從而形成流柱狀血跡。如果受害者是動脈受傷而導致血液噴射到牆壁或門窗上,血液也會呈現流柱狀,只有流到下方位置後,血跡才會由於血量過多而變粗。
- 血印痕:是指在犯罪現場,犯罪嫌疑人手上沾有血液而在兇器手柄上、門把手或者門框等位置留下的血指紋或是血掌紋。如果嫌疑人踩到了血液,也會在地上留有血?印。
- 血泊:是指在犯罪現場,受害者受到很嚴重的傷害而無法獨立行動,同時傷口不停流血,從而在所處的位置形成血泊。根據血泊形態,不僅能推斷出此地是否為第一犯罪現場,還能根據其形狀和大小來估計出血量,從而推斷出案發時間。
【第4章:連環殺手的電話——五名妓女被殺案】
- 為了能夠找到隱藏傷口,調查小組人員使用特殊的紫外光照射屍體,但是依然沒有任何發現。
- 調查小組人員開始採集受害者的指紋和DNA:他們將墨粉均勻地灑在一張白紙上,將受害者的手指按在上面,以此提取其指紋;從受害者的頭髮和皮膚上提取DNA。
- 犯罪動機犯罪動機是指導致和誘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從而滿足其內心需求的起因,這往往是構成犯罪的動力因素。形成動機的條件主要有兩個:一是慾望、需要,即內在條件;二是產生刺激的外在條件。西方犯罪學家將犯罪動機分為攻擊欲、財欲、性欲三類。
【第5章:神秘的陌生人——汽車站內的綁架案】
- 更奇怪的是,她抱來的孩子沒有任何的行李和包裹,一般來說,這麼小的孩子出門都會備有奶瓶、尿布等包裹。
【第6章:遺落在現場的手機——橫屍湖畔的少女】
- 屍體肝溫是指在犯罪現場,調查人員通過測量屍體肝臟的溫度而判斷受害人的死亡時間。人在死後體溫會出現下降,而肝臟居於人體內部,不太容易受到外界溫度變化的影響,所以這種方法可以得到比較準確的結果。
- 屍體肝溫的測量方法:一般來說,測量屍體肝溫時,需要在屍體的肝部位置開一個小口,將溫度計放入其中。不過,現今這種方法使用得越來越少,更多採用測肛溫。因為測量肝溫需在死亡初期進行,而且會對屍體造成一定的損壞,而測肛溫則不會。
【第7章:兇殘的鄰居——醫院護士失蹤案】
- 氣味痕跡是在犯罪現場中存在的一種無形痕跡,氣味痕跡可以協助警方獲取更多的證據,從而有助於破案。提取氣味痕跡的方法包括:
- 熱蒸提取法。當在犯罪現場發現有足跡時,可以將乾淨的紗布平鋪在足跡上,然後在紗布上放置一塊乾淨的玻璃來壓住它,再在玻璃上放置一個熱水袋(或是在飯盒中加入熱水也可以),通過加熱使氣味能夠快速地蒸發到紗布上。對除足跡以外的物品提取氣味,也可以用乾淨的紗布。在使用前,先將紗布用熱氣蒸熱,再用它摩擦留有氣味的物體,讓其浸染上同樣的氣味。
- 實物提取法。犯罪現場若有手套、帽、鞋等遺留物,一般來說,都要使用新的塑膠薄膜袋將其裝好,以防?氣味混淆。而對於一些不易提取的物品,可以在罪犯接觸過的重點部位上纏上乾淨的紗布,使氣味浸染在紗布上。
【第8章:‘老奶奶殺手’——錯綜複雜的連環謀殺案】
- 人如果向前跌倒,身體會不由自主地將頭轉向一側,這是基本的反射動作。如果是仰面跌倒的話,則會傷到後腦勺,而不會出現這樣的傷痕。
- 原來兇器是一把錘子。之前警方推測兇器是一把鈍器,但怎麼也沒有猜到是一把錘子。由於格拉夫在錘子上包有毛巾等紡織品,從而改變了血跡狀態,所以警方一直沒有推斷出來是何種兇器。
- 血跡檢驗,是最為常見的物證檢驗之一,它為警方審查和法庭審判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和依據。通過這一檢驗,可以判別血跡是人血還是動物血、是女人的血還是男人的血,判斷是何種血型,出血的部位、時間等。血跡檢驗的方法包括:
- 肉眼檢查。在犯罪現場,法醫通過肉眼觀察血跡的顏色、形態等,為下一步的檢驗做好準備。同時,也可以確定案件屬於何種性質,以對案情提供幫助。
- 實驗檢查。通過實驗檢查,可以在犯罪現場證明有無血跡。當實驗檢查呈陽性結果時,表明犯罪現場的檢材上可能會存在血跡,但不能肯定地證明;而當實驗出現陰性結果時,則可以排除血跡的存在可能,無須進行下一步實驗。實驗檢查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酚酞試驗、聯苯胺試驗等。
- 酚酞試驗。在實驗的時候,取出少量的檢材放置在白瓷板上,然後使用蒸餾水將檢材浸濕,並加一滴還原酚酞試劑和3%的過氧化氫。如果是血跡,就會立刻呈現紅色。
- 聯苯胺試驗。與酚酞一樣,聯苯胺靈敏度非常高,只需要微量的檢材就可以。在試驗時,將少量的檢材放置在白瓷板上,依次加入一滴冰醋酸、聯苯胺無水酒精飽和溶液、3%的過氧化氫。若有血跡,則會呈現翠藍色反應。不過,其他物質也有可能出現這種反應,並不是血跡特有的。因此,當實驗呈現陽性反應,只表明檢材上可能有血跡。
【第9章:完美家庭的背後——誰殺死了他的妻子】
- 他與雷妮的通話之所以查詢不到記錄,是因為他採用的是雙向通話,就像是使用無線對講機一樣,因此,電訊公司查詢不到布萊恩雙向通話的記錄。
- 彈道痕跡是槍支發射子彈過程中形成的痕跡,包括彈殼、彈頭上的痕跡以及射擊過程中所附帶的痕跡。子彈在發射的時候有三個步驟:裝彈、射擊和排殼。在強大的壓力下,彈頭、彈殼會與槍支的器件發生劇烈摩擦,從而會在槍管內壁、彈匣口形成痕跡。同時,當子彈穿過射擊物體時,會從槍管中噴出未燃盡的火藥、煙垢等微量物質,這些物質會在彈殼壁內部和被射中物體的入射口表面形成痕跡。通常而言,通過對槍彈痕跡的分析可以判斷出槍支的種類、射擊距離、射擊角度等,從而為偵查提供方向,幫助破案。
【第11章:慘無人道的滅門案——一次爭吵引來的殺戮】
- 碘熏法是鑒定人員在犯罪現場經常採用的一種提取指紋的方法。具體方式是將可能存有手印的物品放在燒杯、碘熏器中,然後給碘加熱讓其昇華,或者用酒精燈對其加熱以薰染物品。
- 碘熏法的原理:由於碘具有強烈的腐蝕性與揮發性,因此在常溫狀態下,它能夠昇華為紫色的氣態分子,而氣態分子能夠對手印上的汗液產生吸附作用,從而讓手印因為染色而顯現出來。但需要注意的是,由於碘具有強烈的揮發性,因此,用碘熏法薰染出來的手印應該立即用照相機或者其它方法固定下來。
【第12章:兇殺搶劫案的背後——狡猾兇手與警方的較量】
- 有一隊在野外露營的人舉報稱,當他們到達某峽谷附近的時候,一個很符合警方描述的人向他們要水,並反復地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幫他買水。這種現象在野營中是非常異常的,因此他們打電話報了警。
【第13章:無頭女屍案——舞廳中的危險邂逅】
- 拋棄屍體時,走一段路就扔掉一部分,這明顯是有預謀的。
- 肖像專家根據格拉漢姆描述的那兩個人的長相而拼湊其肖像時,竟然用了兩天零4個小時。而且在此過程中,格拉漢姆不斷更改對眼睛的描述。由此,肖像專家推定他在憑空想像,因為目擊者在描述時通常都是先從眼睛開始,而且非??隙ǖ孛枋觥?/font>
- 血跡是指血液在犯罪現場的物體上留下的痕跡。在法醫學中,血跡又被稱為血痕,主要有6種狀態:滴落狀、噴濺狀、擦拭狀、流柱狀、血印痕、血泊。檢查血跡的方法包括:
- 通過紫外線進行檢查。一般來說,在紫外線的照射下,血跡會呈現出棕色。因此,通過紫外線進行檢查,可以鑒別犯罪現場是否存在血跡。
- 通過魯米諾進行檢查。魯米諾又被稱為發光氨,可以用來鑒別時間久遠且經擦洗的血痕。在常溫中,魯米諾是一種米黃色的粉末或是黃色的晶體,屬於一種強酸,會刺激皮膚、眼睛、呼吸道。魯米諾可以與血紅蛋白中的血紅素發生反應,呈現出藍綠色的螢光。
- 使用魯米諾檢測血跡需注意以下幾點:
- 需要在比較暗的環境中使用,否則將無法識別螢光;
- 魯米諾發出螢光的時間比較短,呈現出來後應該立即拍照;
- 魯米諾與其它一些具有氧化性的物質容易發生反應,因此在使用時需要注意區分。
【第14章:無聲的恐懼——聾啞學校的殺人案】
- 足跡是犯罪現場一種重要的痕跡,也是現場勘測的重要物證之一。通過足跡可以初步判定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齡、性別、體態等。另外,通過足跡還可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去向以及活動情況,從而縮小調查範圍,為線索追蹤提供了很大作用,同時也有助於現場重建。足跡的類型包括:
- 草地足跡。一般來說,由於不同的植物構成的草地不同,其受力之後恢復的能力也有很大差別。當嫌疑人踩踏在恢復能力較強的草地上時,由於草地變形不明顯,足跡方向辨別會比較困難,不利於追蹤;當嫌疑人踩踏在恢復能力較弱的草地上時,則變形明顯,有利於偵查技術人員辨別足跡方向,追蹤嫌疑人的動向。
- 沙地足跡。由於沙地比較鬆軟,當犯罪嫌疑人踩踏在上面時會留下比較明顯的印跡,從而為偵查人員提供線索,以判斷犯罪嫌疑人的去向。
- 圍牆足跡。在一定程度上,圍牆為犯罪嫌疑人逃跑、隱匿提供了作用。有些犯罪嫌疑人會選擇將圍牆作為出入口,從而為偵查人員提供了線索。因此,當偵查人員觀察圍牆附近的足跡時,可以根據足跡的著力點以及受力點,初步判別嫌疑人的來去方向。
【第15章:完美男友的真相——雙重身份的被害人】
- 手印往往能夠反映出嫌疑人的年齡、身高等特徵,被稱為‘證據之王’。
- 手印提取的方法:
- 粉末法:手印會產生靜電吸引力,在沾上有色粉末後會顯現出手印紋線。一般而言,常用的粉末有:黃銅粉、石墨粉、鋁粉等。通常會用噴粉毛刷法、撒粉毛刷法等。
- 鐳射顯現法:採用紫外光或是鐳射照射能夠使手印中的汗液產生螢光。這種方法通常適用於在玻璃、木材、塑膠、紙張等上面留下的手印。
- 硝酸銀顯現法:使用細毛刷或是棉球蘸上1%~5%的硝酸銀溶液,將其輕輕地塗抹在物體的表面,或是將沾有手印的物體浸入溶液中,等待1~2分鐘後取出來,將其放置在陰暗處晾乾,然後再放置在較強的燈光下或是太陽光下曝曬,從而顯現出手印。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當手印顯現出來後,要避光保存或是對其拍照。這種方法通常適用於留在粗糙或是潮濕的紙張、竹製品等物體上的汗液手印。
【第16章:殘暴的兇手——切腹盜嬰案】
- 學過醫學的庫特從一些特徵上可以看出,這個孩子不是自然分娩的,而像是剖腹生產的。
- 頭髮是在犯罪現場最易提取到的物證之一。對頭發進行DNA提取時,首先要選擇帶有毛囊的頭髮,將其先後放在蒸餾水和95%的?醇中分別漂洗兩次。其次,取近根部的頭髮大概1~2厘米,將其剪碎,放入1.5毫升的離心管中。再次,在離心管中加入消化液,在37度的水浴中保溫大約10個小時,讓頭髮完全溶解。最後,用等體積的飽和酚對消化液抽提兩次,再用等體積的氯仿異戊醇(24:1)對消化液抽提兩次,讓酒精沉澱DNA。將其放置在室溫下晾乾,再加入TE緩衝液對DNA沉澱進行溶解。
【第17章:小鎮上的滅門案——隱藏的兇手】
- 而讓克里斯蒂安想不到的是,特工丹克雷格當時就駐守在墨西哥,目標就是抓捕像他這樣的逃亡者。當時從美國去墨西哥不需要護照,因此很多逃犯都會選擇跑去那裡。
- 溺亡是指人由於呼吸道吸入大量的水而影響氣體交換,最終窒息而死。溺亡屍體的徵象:皮膚變得蒼白、褶皺、膨脹,屍體表面的溫度比較低,這是由於水溫通常低於人體溫度,皮膚血管收縮而導致的;屍斑出現得比較慢,而且顏色淺淡;屍僵出現得比較早,這是因為溺死過程中會出現大量掙扎,導致肌肉劇烈運動而喪失比較多的能量。
【第19章:小島上的哀歌——扼殺天使的惡魔】
- 犯罪現場痕跡,是指在犯罪現場的由於犯罪行為而產生的物體表面和性質的變化??煞譃閺V義犯罪痕跡與狹義犯罪痕跡兩種。
- 廣義犯罪痕跡包括各種物體發生的位移、物體形象或狀態發生的改變、物品數量或種類發生的增減,以及物體氣味和顏色發生的變化等;
- 狹義犯罪痕跡是指人或物的作用導致承受客體的外表形成的反映。犯罪現場痕跡能夠反映出一些與犯罪事件相關的人或物的資訊,比如,嫌疑人的年齡、身高、動作、習慣等。
- 犯罪現場痕跡種類:犯罪現場痕跡包括人體痕跡和物品痕跡。人體痕跡是指人的手印、腳印、頭髮、血液等;物品痕跡則是指刀、槍等犯罪工具留下的痕跡。不同的痕跡所反映的特徵可以為調查人員提供不同的線索。
【第20章:塵封的謀殺案——可怕的妻子】
- 屍僵,是指人死後,軀體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變得僵直的過程。一般來說,在死後1~3個小時內,人的肌肉會出現輕微收縮現象,關節也不能屈伸,開始出現屍僵;在死後的12~16個小時,屍僵逐漸遍佈全身。屍僵出現的時間往往與外界溫度的高低、自身的身體狀況、死因等有關。
- 影響屍僵的因素:
- 環境溫度。屍體所處環境的溫度越高,屍僵出現得越早,消失得也越快。反之,則會出現得較遲,消失也較慢。
- 自身身體狀況。不同群體所出現的屍僵狀況也不同。比如,青年人由於肌肉比較發達,屍僵往往出現得比較慢,維持時間也比較久;老人、兒童等群體由於肌肉不發達,屍僵出現得比較早,消失也早;嬰兒則會在死亡的10~30分鐘後就出現屍僵。
- 死因。如果死因為觸電、破傷風、槍傷或是消耗性疾病,屍僵會出現得比較早,消失也早;如果死因是水腫、肌肉?痹等,屍體會產生肌肉變形,導致屍僵出現得比較慢,消失也慢。
【第21章:恐怖的連環殺手——‘背包客屠夫’】
- 他還發現子彈上有劃痕,推測兇手在槍支上安有消音器或是其他東西。
- 彈道,主要分內部彈道與外部彈道兩種。內部彈道是指在彈藥射出後,彈頭離開槍口前出現的各種物理痕跡。而外部彈道則是在彈頭離開槍口後的飛行軌跡。在槍支的射擊過程中,不同階段會存在不同的物理現象,主要分為5個彈道階段:起始彈道、膛內彈道、中間彈道、膛外彈道、終點彈道。
【第22章:最後的約會——身份成謎的神秘男友】
- 對於警方來說,失蹤案是需要失蹤24個小時後才能立案的。
- 骨骼DNA鑒定:由於骨骼中緻密而堅硬的組織會緩解一些微生物和環境因素對DNA造成的破壞,因此,骨骼為DNA的保存提供了理想場所。調查人員往往會通過骨骼提取受害者的DNA資訊,以確定其身份。除此之外,通過骨骼的相關檢測,還可以判斷出人的性別、年齡。
- 通過骨骼判斷性別的方法:
- 對比觀察法:採用肉眼對骨骼的形態差異進行觀察和判斷。男性的骨骼較為粗大,骨密質比較厚,而且骨質也很重;而女性的骨骼則比較細小,骨面較為光滑,骨質也較輕。
- 儀器測量法:是指採用骨骼測量儀對遺骸的長、寬、高等進行測量的方法。通過將所得數據與男性均值和女性均值相比較,能夠判斷出人的性別。而通過骨骼判斷年齡,則往往需要採用多種方法進行印證,以確保其準確性,因為骨骼的形態會受到健康狀態、地理環境等因素的影響。
【第23章:冤假錯案的真相——被誤導的證人】
- 精斑,是指男性處在性刺激的情況下而出現射精或者是前列腺液流出,從而附著在內褲或是被褥上而形成的斑痕。通常而言,精液在乾燥後會有發硬的情況,其程度往往要比衣著的布料稍微硬一些。
- 在強姦、謀殺案件中,精斑通常會出現在嫌疑人或者被害人的衣物上,或是女性的大腿內側或外陰部,以及現場的毛巾、被褥、草席等物中。因此,精斑往往是強姦、謀殺犯罪現場被提取的重要物證之一。另外,它也經常被用於DNA檢測。
【第24章:死亡遊戲——比薩員身上的項圈炸彈】
- 爆炸現場的勘查,是指當爆炸發生後,勘查人員需要對爆炸物以及殘留物進行檢查,從而為查明爆炸原因以及儘快破案提供線索和證據。在大多數情況下,由於爆炸物會在爆炸過程中遭到損壞,因此,勘查人員需要對現場進行細緻勘查,以提取更多有利的證據。
- 爆炸現場勘查的特點有:
- 為了保證勘查人員的安全,首先要進行排爆,然後再進行勘查。
- 搜尋現場殘留物是勘查的關鍵。由於爆炸過程中相關證物會被破壞,因此,勘查人員需要細緻地勘查爆炸殘留物或是破壞比較嚴重的物體。
- 勘查時要進行全方位搜查。在爆炸時,波及的方位往往是四面八方的,因此勘查人員要全方位進行搜查。比如,當爆炸是在室內發生時,勘查人員不僅要對地面進行勘查,還要對牆面的四周、天花板等地方進行細緻的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