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特別區別,我們似乎常把民間故事與童話故事混在一起,劃入同樣的範疇裡,不過如果粗略地分辨,許多童話故事是由民間故事改編而成的,為了能娛樂到兒童、使之學到知識或道理,同時刪去了許多兒少不宜的橋段,或是加入孩子們會感到有趣的情節。
民間傳唱的故事尺度一直都很大,像是一開始的白雪公主不只和其父王有不倫的關係、用肉體負擔住在七個小矮人家裡的房租、以及戀屍癖王子也來摻一腳,或許我們會產生「這種故事真的沒有問題嗎?」的疑問,但是如果把時間推前到教育程度普遍不彰、且沒有「兒童」概念的百多年前,這卻是當時可以作為警世與足夠吸睛的內容。
民間故事的另一個特點是沒有固定的作者,也不會對創作者的創作內容有特定的要求,當時眾人認為有趣的就會留下來,不同地區之間的不同詮釋也會互相競爭話語權,基本上就像是我們國中學的三國演義或西遊記那樣,諸多不同差異的版本並陳,最後出現某些人整理、統合內容,成為書面文字版的「定本」。
流傳於中古世紀日耳曼地區的列那狐相關故事也是如此,13世紀自稱的威廉的作者完成了主要架構,一百多年後又有無名作者擴充之,而這次閱讀的這本《列那狐》,是比利時作家運用類似的手法將上述兩本著作的詩歌體重新以小說的形式編排,並刪去邏輯不通或難以下嚥的部分,成為一部既新卻也不新的作品。
問題來了,如果主角是不受道德約束、喪盡天良的角色,且沒有因為自己的行為受到懲罰或報應,最後甚至位高權重,這樣的故事你接受嗎?
如果無法接受,另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這個故事之所以能流傳永久,就是因為大家不斷的傳唱,隱含在內的意思也就是「對當時的人來說,這個故事他們不只能接受,甚至覺得『有必要繼續分享給眾人』」,因此覺得不妥當的我們反而才怪怪的?這樣不合邏輯。
反過來想,這部作品是極力諷刺當時的當權者,也就是貴族、莊園主以及僧侶,這三者代表封建時代的三種面向,貴族是控制著人的王權、莊園主掌管土地、僧侶則是神的代言者,但行使這三種權力的卻同時也是擁有各種私慾的人類,因此久而久之,這三種權力早就不再純粹(也或許一開始便沒有純粹的權力),取而代之的是各種荒謬亂象。
面對這些掌握著權力作威作福,沒有身份地位能夠順理成章為自己爭一口氣的大部分平民百姓來說,雖被貼上狡詐、殘忍、喪盡天良的標籤,卻也無可否認的足智多謀、能言善道且擁有家族支持的主角狐貍列那,不只屢屢逃過有權者壓迫的死劫,最後安享天倫(本書經亨利.凡.達勒的改編後,甚至從死刑犯變成了國王的心腹青雲直上),也就順理成章的成了眾人歌頌傳唱的對象了吧!
從前陣子讀梨木香步時就開始思索的「合理的意義」這件事,在這裡也是不同變體的呈現,其他事情大至國家政治小至咖哩要不要拌進飯裡,如果退一步思考代入,也就不會為了合不合理而鬧得面紅耳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