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這個我真要問了。我是挑戰到哪一條巴哈的站規了呢? 我從事盜版物之販售、提供?還是公開徵求盜版物? 還是討論有侵權行為之私人伺服器? 還是未經站方同意,於站上從事商業廣告或活動? 還是未經站方同意,於站上從事包含以下任一個人資料之問卷? 我侵害著作權及個人隱私? 我人身攻擊還是交易? 還有,這個作者的內容,涉及到哪種限制級的成分了? 你這個指控我可不能笑笑就帶過了,請你明確回答我。
其實就只是開玩笑而已,我還是覺得我以後不要回比較好。 因為有時候看你回應的方式很輕鬆,感覺可以開玩笑,但是我很常一開玩笑就觸雷點了,也不是第一次,我覺得我言多必失,還是保持沉默比較好。(用GP發言比較不會起爭議)
啊啊......這樣的話我先把首圖改掉先防一點好了。 當初是想說按摩棒會引起遐想,但不是直接呈現色情或裸露內容, 所以我就既沒在這篇上年限,也沒特別改掉,再拿來當首圖。 真要是被車,就只能嘆氣囉,既然這裡是偏人治不是法治的話。
跟按摩棒,人治什麼的沒關係,我是巴哈大總管cpan。 在管理上也是會看情況判斷的,不是隨心情爽。 這篇內容基本上讓人了解情境和事實,老實說沒有什麼很不妥的地方, 甚至我覺得還有一些教育意味,算是蠻寫實的描述(雖然我沒吸過XD)。 在這前提下,其實按摩棒那些的都不算什麼。 但說真的,這東西在我們國家確實是違法,所以在發這文前,要先問問自己:是想要表達什麼呢? 如果是想告訴大家:吸大麻是這種感覺,請三思而後行喔! 那當然沒什麼問題,也把這個聲明寫大大的寫清楚,表示你不是要慫恿大家去吸。 但如果是抱著:我就是翻個爽的,要不要吸你家的事,我也沒違規違法,我有什麼責任? 這樣心態問題就很大了,畢竟還是再提醒一次: 這東西在我們國家是違法的,真的會找你麻煩的不是站方,而是國家,國家怎麼看你這篇我就不知道了,我們只是站在你前面幫你擋住而已。
感謝總管的來訪與澄清。我對站方的處理多為聽人轉述,就只能半信半疑的接受。 能看到您自己來敝小屋留言,讓我頗為安心。 翻譯和上傳此作者的漫畫作品,您提到的幾個點都能涵蓋進我當初的動機裡。 我既有玩心,也有教育心,也有基於對具行為能力者的不關心。 我是有抱著些許玩心來介紹此作品, 這點我想同站上其他的譯者在引進翻譯作品時也都是有這個初心; 而另一點,如同總管您說的,本作者的作品基本上著眼在讓人了解情境與事實, 讓人客觀認識大麻的部分實情,進而起到教育意義。 並沒有過於虐殘、色情,或者明顯慫恿觸法的表現, 比方說,在作品裡明確表示「大麻很HIGH喔,大家也來哈草吧!」之類的。 就是因為沒有上述明顯受到規範的限制內容,我才會不明設年齡限制就放到站上, 而是採用額外的自主規範作為警告。 我相信作者本人在創作時也沒有完完全全的說只要推廣大麻的好處, 那樣的話作品的呈現會變得和現在的差別甚大。 至於您說的「要不要吸你家的事,我也沒違規違法,我有什麼責任?」 這點我的確也有想過,而我的想法如下: 讀者在閱讀過這幾篇漫畫後,有自主能力判斷是否要嘗試, 是否要「在臺灣國內」嘗試,這部分屬於個人的行為能力自主,我無權管轄, 也沒有直接的法律責任;而若有人要用道德責任來壓迫,我就得看聲量多大來屈從。 作品裡已經額外追加譯註,又標明【含敏感內容】; 真的有人在因吸食大麻受捕時,說他是看了我翻譯的漫畫才犯法, 就好比重大刑案犯和色情動漫畫或暴力電玩之間的關聯一樣, 是沒有明確關聯,媒體和跟風大眾炒作出來的危言聳聽。 有人來批評、揶揄、指控這作者的漫畫和我的翻譯會慫恿人觸法哈草, 我是一律不屑一顧的,除非有權力介入。 因此,如果我們的國家認定這總數四篇大麻相關的漫畫, 真的會妨害到他人的行為自由,那我會再釋出相應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