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寫作。
常讀我文章的朋友,不知感覺如何。我喜歡精簡。很大的理由是,精簡是我閱讀上喜歡的風格。
每次寫作,我一邊寫,一邊讀。讀得順眼,留下來。不順眼,刪去。好像可以更順眼,多寫幾段話,再合併與刪去。
那麼,閱讀其他人文章,有時不是我喜歡的風格,又想、需要認真讀,恐怕就得找個不被打擾的環境,專心的讀,或者備份,邊讀邊摘要。
我想,這是因為我對文字極度缺乏耐性。我聽過一個詞,「啃文」。我想像何謂「啃文」,先想像巨漢吃肉。牙齒賣力得砍伐肉塊。我想,啃文意象類似,只是對象不是肉塊,是文字。
我是不想啃文的人。我認為文字間會形成某些部分與整體的聯繫。這並不是一個字一個字就能尋得(必要但不充分)。有些意涵,挪出字後才能、更能顯現。
閱讀上,我喜歡這過程。像除雜草。除完後,思想的果實,才得以從贅字中取得該有的養分,孕育而生。如此,讀者專注意涵間排列組合的結果,所產生的蒙太奇。但贅字不必然是作者的錯,可能是巧思,提供不同引導,直到閱讀者為何某些目的,卸下它們,進而建構特定意義。
因此,我喜歡讀更甚於寫。一定程度,或許寫只是我的一種閱讀,但寫下更好的理由是:一來,由於我的記憶力太差,不寫,難以完成完整的閱讀;二來,文本有時是某些情境的模型,而有所縮減,或許我有興趣回到該情境本身,那麼從筆記,是幫助探勘的地圖;三來,閱讀與寫,兩行為抽象後,可以是一種收訊與發訊。書本也是他人發訊的一種紀錄。閱讀他人的發訊,是一種無聲的溝通。我分享我的想法,或許能拋磚引玉,得到多元、深入的回應,啟發我未來的想法。
大致如此。今天先聊到這。
暫時沒有其他想法。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