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以為人在地上雖沒有任意生存的權利,卻總有任意死掉的權利的?,F在才知道並不然,也很難適合人們的公意?!埂斞浮此泪帷?/b>
不曉得因為什麼,我的心境上格外關注關於生與死的議題,久了,未必沒有一種對於生死本質的觀念性理解,也逃避不了對於自殺這種能夠遊走在生死之際的行為上的詮釋。
記得第一次認真與陌生人辯論的時候,大約是十七、八歲的年紀,也許更早也說不定。當時的記憶有些模糊,只記得是在一則與自殺相關的新聞下方留言處起的對話。
其實那則新聞或當時的談論本身都沒有什麼新意,然而那個時期正好屬於我開始意識到所謂的「自我」的時候。那時候的我正在學著把自己與社會切割開來,在這樣青春期的時候,大家總做著這樣的事情,開始以獨立個體的身分來洞察這個社會。
自殺可以算是我最早與人產生衝突的想法。當然,想自殺的念頭早在意識到「自我」以前便已經存在,但也不曾真正嚷嚷著要去死,只是這個念頭至今也從來沒有斷過。
當某些想法扎根在個體的心中,形成了一種教條式的概念,對於與自己截然不同的立場將會變得相當敏感。尤其是在那樣的青春期,逐漸意識到自我與社會疏離的狀態下,矛盾的感覺將會更加尖銳。
當然,那時候的我並沒有足夠的能耐與他人辯論,往往是被罵得啞口無言,即便當時的我並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在自殺議題上的立場,可青春期的我下意識便想要反駁些什麼。
僅僅是出自於最簡單的思想,認為人們雖然無法因著個人的自由而傷害他人,也沒有任性妄為的權利,可在抉擇未來道路的情況下,個人自由總是有的。
像我這種資質愚鈍的人,在碰上了自殺議題時產生了所謂對自由的懷疑。即使在我的經驗中,並非第一次碰觸過自殺,也並不是第一次聽見有人對待自殺者所抱持的譴責態度,然而我一直不明白的是,難道自殺難道不能當作處事態度的一種決定嗎?
這個問題一直被我帶到現在。在這些年來,我雖然同樣數次地與人發生爭辯,要不是發言無人理會,要不便是被用各式各樣的理由來反駁。不過,自己的觀念至今一直沒有被顛覆,這些反駁過來的問題在試圖理解和解決過後,倒是更加補強了我自己的立場。
有關注我作品的讀者,應當多少能從作品中讀出我若有似無對生死議題的觀念,即便仍有值得補強之處,也不盡然能合乎大眾的議論,但,畢竟我認為,這是我無法規避的議題以及生命哲學。
在個人自由得以被尊重的此時此刻,像自殺這種事情往往會被人貼上軟弱的標籤,此種極端自主的行為,在大眾的價值觀中似乎無法以「尊重個人選擇」來辯護,因為自殺會傷害到旁人,於是自殺是不能去做的。
這個問題我曾經思考了許久,但也不是沒有探查出這種想法的不合理之處,這待會會談。
只是,作為一名成年人而言,即便我們被賦予了比未成年者更多的自由以及生活的抉擇權,然而,在生命洪流之中,世事皆是彼此纏繞的千絲萬縷,在社會主流價值觀上,無論出自於道德或傳統觀念,人們注定是難以有真正自由的活法。
事實上,我們所謂能被允許的個人自由,是出自於這千絲萬縷間的蜘蛛網,在這縫隙間游移穿梭,時刻注意著自己別被這些絲線沾黏到無法動彈。在這樣大夥都被牽制住的社會風氣下,自然難以忍受像自殺這樣的個人主義行為。
其實,斥責他人自殺,真的是因為氣憤其軟弱嗎?對此,我其實是抱持著疑慮的,原因後面會提。
不過,真的有一種價值觀念,是適合整體社會上每個人的嗎。我想並沒有,這自然不見得能當作贊同自殺的言論,可當人身處於一間血汗公司的時候,最直觀的念頭其實也正是不適宜社會的人看待社會的方式之一。
以太宰治這樣的人來說,社會的道德標準以及看似正確無誤的價值觀念與希望是無法套用在他身上的。在我從前的經驗裡,幾乎對於任何生命的安排都沒有懷疑與思考其意義,像是念書便能成材、選對科系必能有所成就、別想太多向前看就是了,這些是我從前的價值觀。
然而當這套標準無法拯救,甚至完全沒辦法幫助到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是否能用同樣的道德觀念來評議他人,又或者,假設他人無法藉此得到幸福,走另一條路是否真是難以被人允許?
我無意在此探究深刻的哲學問題,只是在社會上,大多數人都認定自殺是一則嚴肅的議題,卻幾乎將此簡單地貼上標籤,認定其必然沒吃過苦、軟弱、逃避。在這種社會風氣的影響下,便很難容許離開的選項。但這種不容許,卻又源自於這些簡單的標籤,甚至是避而不談,我認為這是更大的一種悲哀。
在偶爾看到的自殺相關新聞下頭,總會有人提起:「連死都不怕了,為什麼沒有勇氣活下去?!沟@種言論卻忘記站在他者的立場尋思:「那你便知道對這些人而言,活著比死還要可怕。」
我想關於自殺或個人自由的議題,仍有許多仍待我們細思之處,此篇文章雖是個人淺薄之見,但期望能帶給某些人思想上的擴充。
在最早以及未深入理解的情況下,我的確也有過認為自殺都是出自於一時衝動的打算,甚至不無贊同過認為「有勇氣面對死亡,卻沒勇氣面對活著」的時期。但當我逐漸對於這種議題感興趣以後,讀過一些遺書類的文字,以及知道芥川龍之介為了思考自己的死法就想了兩年,太宰治一生自殺五次,並看過周遭有人不斷在生與死之間徘徊猶豫的時候,我無法將自殺看做是完全不會思考的魯莽行為。
較多理解之後發覺,他們大部分人甚至思考得還比別人更多。然而大多數人卻認定其不會想,這真是對付出巨大代價的他們極其強烈的諷刺。就我認識有自殺傾向的人,幾乎沒有人是一時興起的。
就我所見,社會上多數人對於生命意義的探求實在過於貧乏。在凡事都追求最大效益以及務實性的思想下,少有人能真正探討較為細膩的情感或個人抉擇的問題,甚至毫無探究個人的生命意義與價值的主題,更從未思考過人生道路的每一種發展,只以最物質層面的思考邏輯來選擇眼前的每一條道路,或只能調動單一哲理去詮釋並套用在世間上的每一個人事物上頭。
自殺的就是弱者、沒錢的就是魯蛇、不追求名利必然是沒能力,諸如此類的草率在我眼中看來便是真正的片面與忽視事件背後的成因。這樣的人無法理解與自己不同邏輯的人的想法,可大多以為自己理解了,因為在這種單一邏輯的思考下,對於自殺這件事往往都會單純貼上自殺者「沒用」、「沒出息」的標籤便以為這個問題有了解答。
答案真是如此嗎?即便真是如此,又為何是這個解答?在指責自殺是未經思考的軟弱之舉的同時,難道自己對於自殺的反感就是久經思考下的結論?
在軟弱的這個問題上,我們或可將軟弱與堅強放置在一個平衡的兩端,依大眾的理解,度量一個人軟弱與否的判定是在於碰到一件「普通」的事情所呈現的反應。所謂普通即是平常,當一個正常人所能承擔之日常,而有人卻無法擔當,那人便是軟弱。
這似乎看來相當公正,然而這套標準是否能拿來作為判定無法承擔日常的自殺者(假設自殺者承擔的是日常的話)便是軟弱,我認為尚有討論的餘地。
我為何會覺得認為自殺者是沒吃過苦的說法是一種片面的理解,是因著這種解釋其實忽略了精神層面上的痛苦。
無論是久病厭世又或者是走不出悲痛或各式各樣的原因,長期下來的精神磨損往往會導致精神疾病的產生。在有精神痛苦的情況下還要維持正常的行為,其難耐必然會比正常人還要來得更深一些。
要明白,當情緒隨時處於時高時低或者長期保持著自我否定與精神緊繃或精神乏力的狀態時,如同我們感冒或其餘的身體不適,他們與我們的「正常生活」就不會站在同一個基準點上。更別提許多精神疾病其實也會連帶影響生理的狀態。
單純以「大家都能承受但他不能,於是他很軟弱」來判斷是不大公正的,這種齊頭式平等無法套用在每個人身上。如果認為我的論述不合理,我們也許可以拿資產當作例子:「百億富豪買一輛千萬跑車,眉頭都不皺一下;中產階級買一輛國產休旅,心頭都不停淌血。於是顯而易見的,中產階級較富豪更沒的抗壓性和耐受能力......是這樣嗎?」
他們大多數人仍持續嘗試維持著正常人眼中的「健全的生活」,在這個連活著都需要努力的情況下,他們就與對生命本身有著奮鬥與價值意義的人不同了。反過來說,當他們自知自己要做出某樣行為得付出比旁人更大代價卻仍然為之的時候,我們甚至能說他們比起一般人更為堅強才是,縱或自盡,也是因其精神痛苦高過於其所能承受的負荷,並不代表當事者無法承擔任何事物。
這必然不是能將「生活有什麼好痛苦的」掛在嘴邊自以為是的人所能理解。因為其對生活之遲鈍,對生命之盲目,以至於無法有這樣的洞察,這是無知,也是幸福,可每回聽到這種話總會使我禁不住笑意。
然則,某些能體察生活之艱難卻仍存活於世者認為,每個人都有其苦痛,自殺者有之,生者亦有,可為何自己不會尋死,那必然就是自己較為堅強的緣故。
但事實上,除了我上面所提的敏感問題,對於同一件事情所造成的情緒反應不同,另一方面,以自殺即是軟弱,而生存就是堅強的眼光來看待,我認為未必全然如此。
能咬著牙根繼續生存,我認為這是相當了不起的想法,可我不能茍同生存等同於堅強,原因上面提過,不再提。同時,真的有人是絕對堅強,而保證不至於會有被逼上絕路的情況嗎?
我以為,生命中必然會有某些壓迫是比死亡還要來得令人恐懼的,僅是有無遇上的問題而已,死亡也未必是所有壞事中最為可怕的一種。那些說「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尋死」的人,真的有去思考什麼叫「不管怎麼樣」嗎?
當一個人真正碰上了得在生死交際徘徊的時候,我認為任何人都有權利站在自己的立場來思考未來的後路。
在此,岔出一個與這篇文章不無相關的話題。先前曾在我個人拙作《雜記<十八>請別要他們看世界的善,卻帶他們回來看世界的惡》中提及一起美國佛羅里達洲發生的同志酒店槍擊案,事後調查後發現兇手極端厭惡同志,但驚人之處便是在於,兇手本身也是同志。
為何這起事件如此使我關注,原因是出自於兇手出生於一個保守的家庭,父親是極端的反同分子,在他者長期價值觀的牽制之下,兇手為了否定掉了壓抑在心裡的欲求,於是得連帶著否定並仇視能展現他得拼命壓抑的價值觀的人們。
美國心理學教授Richard Ryan曾說過,某些恐同者厭惡同志的情愫,其實是一種自我反思,即使當事者沒有意識到這點,但他們會感覺到自己對激進行為的反感可以消除自己的負面情緒,不是單純的宣洩,而是心裡得到平衡。
在臺大教授李茂生的論著《死刑存廢論再考-分析反對廢除死刑者的深層心理》也有提及類似這種透過指責來撫平自己內心躁動的論述。但無論同志或死刑都不在本篇作品的討論內容,故不多做敘述,不過應當有人看得出來我想說什麼了。
站在一個「極端反對」自殺的立場來思考,當事者透過對軟弱者的施壓以彰顯個人於社會上強者的優越地位,在無法認同遠離生命的價值觀的前提下,換言之也等同於抗拒有這麼一條道路的存在。
同一套標準下,假若是感情問題。有人能在感情中處得迎刃有餘,甚至略顯輕浮,隨意取而棄之,而你被感情責任壓得沉重之時,擔憂放掉責任會造成別人困擾,為了平衡這種心理狀態,便極度憎恨這樣不負責任的對象,藉以抬高個人負責任的心理優越,安撫心靈的躁動。
我並不是指自殺者就是不負責任,事實上,也並非沒有把當下所有職務的工作做完才去尋死的例子。不過這個部分沒什麼值得一提,雖然許多人說自殺者不負責任,但即使自殺者真的負了責任以後,他們又會覺得這沒什麼好提的,改提其他地方去。
但上面的理論或許可以提供各位做一種參考??此飘斒抡吲械氖且环N對他者叛經離道的厭惡,實乃基於個人自尊或其他理由而對他者的無法容忍。
無故的耐受於現實,這不也是一種對於逃避自殺的逃路?因著自己不能接受一條軟弱之境,於是遠離、逃避,又未能提及為何活下去與耐受住的好,只做無端的批判,這不也是個人心裡對自我壓迫所產生的反作用力?
面對那種無法安頓於生命的人,卻有人只會說不要逃避,怎麼會如此軟弱到想要尋死。可事實上那些勸人不要自盡的人未必有所謂堅強,他們可能也從未去思考為什麼活著就是堅強,或逃避式的拒絕理解這樣自己不能接受的價值觀。他們只是單純覺得不要逃離,所以寧願讓那些人留在生命的焦躁當中。
假若無法找到生命的意義,那就繼續尋找吧,千萬不要尋死。假若無法活在當下,那便活在未來吧,千萬別在此刻自毀。
這就如同老闆給你一份無給職的工作,當你無法對於工作本身尋找到意義時,老闆安慰你,也許未來會有薪資,也許今後你會找到工作下去的理由。
這樣的公司,你待嗎?
魯迅說過一段話:「我看一切理想家,不是懷念『過去』,就『是希望將來』,而對於『現在』這一個題目,都繳了白卷,因為誰也開不出藥方。所有最好的藥方即所謂『希望將來』的就是。」
雖說魯迅所指的並非自殺這回事,但我認為可以沿用。誰都知曉未來也許有轉圜餘地,可卻只是無端給予來自未來的支票,對於解決當下的問題,誰也開不出藥方。人家不信你這樣的空頭支票,卻又說人不懂得正向思考,活該被社會淘汰。
自殺是一種對於生命價值的否定,某些人將此視為是對生命的不尊重,但我認為「否定」是更為精確的。自殺否定了生的意義,摒棄了生命在將來會有價值的可能性。當生命的本身只能帶給自己或他人負面效益時,其實未來會如何並不見得是首要考量,因為「此刻」就是虧損,又有誰能保證未來能「轉虧為盈」?
縱使客觀事實是,多嘗試也許會有新的出路,可接連不斷嘗試並非不用花費任何代價,在重複而單調又接連碰壁的情況下,耗損的除了物質層面上的成本,更多的是連續性的精神消耗。
而社會主流的正面價值觀面對這樣的問題,給予的解答只有一個:「再多試幾次?!?/font>
另外,某些人的自殺並非是出自於苦惱,好比為了避免拖累家屬而出自於善念的自殺行為,假若此刻不死那必將連累全家的這種——社會上必然有這樣的事件——大多數人對此往往抱持著遺憾,並不會對此加以批判,雖說這樣的理由很明顯與因苦惱或挫折而自殺的人不同,但結果是相同的。
有人或許認為這不可一概而論,但當我們詢問起:「所以這樣的自殺可以被允許嗎?」時,他們往往又支吾其詞。
有人也許提出另一種道德觀念,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父母是愛孩子的,於是孩子不該毀壞父母對自己的愛與身體,否則是一種對父母的虧欠??晌覀儚牧硪粋€層面來看,倘若父母真是愛孩子的,縱然不願意看到孩子走上一條離自己遠去的道路,但他們是否更寧願看到自己的孩子被生理或精神疾病襲擾,每日活在求死不能而擺脫不了的焦躁之中?
如果是的話,這算得上是愛孩子?即便他們將所謂的希望放置在將來,認定此刻的煎熬終會迎來美好的果實,但這畢竟是毫無根據的希望,難道盲目地活著與對未來毫無理由地寄予期待,就是堅強的一種?
我有時常提起日本作家芥川龍之介作為例子。當芥川龍之介花了兩年的時間終於死成,妻子縱然不捨,卻說出對丈夫的死感到欣慰,替丈夫終於能擺脫人世間的苦痛而感到慶幸的這種話。
她絕不會去批判芥川花了兩年思考最終還是自殺的行為會是軟弱,因為她理解了芥川在這其間有多少常人無法耐受的痛苦與掙扎。
即便自己無法認同這樣的價值觀念,卻能站在他者的立場去尋思對方的價值觀念,而非僅是調取個人的思考邏輯,並站在一種不能套用在他者身上的概念來批判對方。
就我的生命經驗而言,長輩、師長、教育體制大多灌輸只要「此刻如何,今後必然能如何」的價值觀?!脯F在用功念書,大學就能好好玩」、「用心經營感情,必然會有美好的婚姻」、「做個好人,未來會有好報」、「努力忍耐,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邏輯,但這很明顯只是空頭支票的一種,縱然我們不能否定當中的正面含意,可依循著這套方式前進,卻又不斷碰壁而受到傷害,沒有多少人是不會對自己不感到懷疑的。
在多數人的主流價值觀,認定生命只要延續遲早便能碰上美好事物,以及周遭不斷彼此提醒你逃離那個未來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只是,這些在生命經驗裡被規訓的教條以及倫理義務、責任,卻幾乎沒有給過什麼真實到可以證明今後必然如此的保證,也沒有對此做絲毫解釋的時候。
屆時,人們必然會開始思考關於:「要活下去,可是為什麼一定要活」、「要為了別人努力,可是為什麼要為了別人」、「以後就會想明白了,可是為什麼要等到以後,沒有人有答案嗎?」的問題。
然而,時間洪流不斷沖刷著我們,縱然我們站在一個看似不被迫前進的沙洲而並不自殺,只是停下腳步去思索自己「為何而活」、「為何努力」的時候,也會有人游泳或劃著船從我們身旁經過,並且催促我們,向前!不向前的就是弱者!
他們沒有時間思考與懷疑自己的目的,腦海中僅有成功與奮不顧身地往前。社會稱他們為實踐家、成功人士,他們甚至批判那些懷疑自我的人是懦夫。這種人真的就摒除了個人的脆弱了嗎?對此,我甚是懷疑。
然而某些人卻要被這種類型的人批判,當自己正在懷疑的時候,還得被從後頭鞭打,告訴他們,連懷疑都不可以,想逃避就非勇者。於是,在懷疑自己為何而戰的時候,又對於懷疑本身產生苦惱,並對於產生的苦惱又產生了自己不為他者所容的與社會的疏離感。
何況,當生活成為無法承擔的磚頭,卻要當事者盡力去舔出磚頭上的甜味,尤以當事者對那塊磚頭的直觀感受便是沉重,要人在苦痛中苦中作樂,猶如在喪禮上找出樂趣逗大家笑出聲來,實在是強人所難。雖說我們不應否認的確有喜樂之處仍待去發掘,可我們所體會以及影響我們最大的,便是最直觀的感受。
有人會為了追求地獄背後的喜悅而向其撲身的嗎?
同時,批判他者必然得為了某人而活,否則便是自私或將他人善意棄如敝履的行為,其實忽視了當事者是在這關係中承擔著最大的痛苦的一位,也否定掉當事者在決定自殺行為上時苦痛。在以「為了別人著想,於是你得活」來反對他者自殺的這件事上,即便流露出某種對生者的溫情而不希望他們的溫暖被自殺所否定,卻更顯見其對於自殺者苦痛上的冷眼旁觀及置之不理。
我們能降生在這世上實屬不易,生命可貴,這件事並無錯誤,倘以此作為得留在這裡的主要理由,個人認為還是稍嫌薄弱。假若世間真值得人們停駐,正如同愛情使人著迷,必然是有其它的附加理由,而非存在的本身。
如果一份愛情只有愛情,毫無照顧與理解,沒有幫助與體貼,這份愛情有必要擁有嗎?
套用在對待世界的觀念也是如此。假若我們只是被無端拋棄在世界的人類,世界本身並沒有給予我們任何照顧,甚至充滿了使人逃避的物件,在我們想逃離的時候卻又用各種毫無理由的道德觀念加以牽制,認為不該離去,因為這得來不易。
於愛情中我們會說這是恐怖情人,可拿來當作處世觀念,卻又會被說是敗德、怯弱、不敢解決問題,更有甚者,對於自殺者抱持瞧不起的態度,同時又絲毫不寄予同情和幫助,只負責做一種旁觀的批判。
這樣的人我一向稱之為殺人者的幫兇。因為使他們在否定生存意義的時候更加否定他們的便是這種人。
太宰治《斜陽》中有這樣的段落:「責備我的自殺,說我應該活到底,但卻不給我任何幫助,只是得意地在口頭上批評我的人,肯定是能滿不在乎地勸天皇陛下開水果店的大人物。」
先前曾在《女子來信》中簡單提到川端康成的《雪國》,裡面的駒子即便自知難以使未婚夫的身體好起來,卻仍不斷照料自己的未婚夫。可也由於如此,當她面對未婚夫的死時,更無法去面對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成為「徒勞」的結果。因為那不僅是接受對於先前照顧無法挽回的現實,更是否定了先前自己嘗試想要抓握住的希望。
也許當個人預知到自己反覆的勞動最終可能導致毫無意義的結局,體悟到個人之於社會可能根本毫無用處時,生命本身的意義也會被加以否定。
自殺並不僅僅是出自於認為自己一無所有才會下的判斷,有時甚至會因為自己的無所不有而產生。社會輿論對於前者會要他們把希望放在無法保證的將來,對於後者則會要他們知足常樂,不要貪得無厭。可是在精神層面的多與少並無法實際量化,同時,我們又無法確定當事者對於他所擁有之物,是否對其而言是有價值的存在。
太宰治在《葉》裡頭有這樣的敘述:哥哥這麼說:『我不認為小說很無聊;從我看來,它只是太過迂迴了點:要說出一行的真實,卻得花一百頁去醞釀它的氣氛?!晃矣悬c難以啟齒般地邊想邊回答:『真的,話語越短越好——要是,那樣就能讓人相信的話?!弧?/font>
也許並非自殺便是弱者,有時只是活著的人自己也無法看出自身存在的荒謬以及自我追求的毫無意義。事實上,就連只要活著就能有所謂的希望,本身也是自欺的一種。
提到逃避,不得不說使人們的心靈產生依託的宗教,本身也是將重心放在猶未可知的彼岸的一種行為。
我以為,所謂的神學並不是出自於神的本身,乃是出自於人的內心本質所產生。無論是佛教經典或聖經裡頭,使人心裡產生必有應報的因果觀念,又或者是參透人心的貼合之處,無不是以人的安定性為最高準則。
換句話說,其實神的存在並不是人們信仰與否的最大問題,人們信仰與依附,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出自於人類本身的軟弱。所謂神的思想與哲理,說到底就是人的思想與哲理,人從神的信念中看見了自己得以依託的烏托邦,信奉的教條不過就是為了使自己在茫然之際能夠調取出一種可以使自己過得好受一些的解釋邏輯。
當然我無意評判信仰的對錯。能使人在人世間找到依靠並非壞事,然而當自己站在一段距離之外,會發覺當中其實存在著許多不合理之處,甚至察覺到那些看似富有合理性的邏輯,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根據的。
縱使理解了這件事,大多數人依然會持續抱持著信仰的態度,若非如此,那長久以來與宗教貼合的價值觀念會隨即分崩離析,會發覺所謂神的大愛也許根本並不存在,沒有神愛世人,唯有周遭的人在偶然因素下產生的機緣相互照顧,或在脣亡齒寒之際彼此相依。
而信仰就是人們對於強者,一種能夠保護人們脆弱性和規避存在價值崩解的崇拜行為,神的本身便是為了人而存在的精神象徵,說神等同於人其實也並沒有什麼錯誤。
我們不能不說想在世間找到一種能夠解構一切的邏輯是自欺欺人的一種。然而自欺也是人們對自身軟弱的合理化行為,這麼看來其實並無不妥。假若能使自己好受一些,確實也不妨礙這成為人生道路上的一條正確抉擇。
可若你認為依照上述論點,就能要他人投身於信仰當中,我想可就大錯特錯了。也許心靈的寄託本身有用,但如果當事者都已看出了信仰本身的自欺性質,相信了信仰宗教無法使自己好受一些,正如同你認為自殺無法解決問題,難道信教就能解決了?
也許你認為信仰本身的最大價值在於使人對世間燃起希望,使人勇於面對,可當希望本身便是人們自身的虛構,是一種沒有任何保證的未來,其實信仰能救贖人的觀念就將不攻自破。
說自殺是一種逃避,其實生活當中有眾多使人們逃避而讓心裡好受一些的物件或行為。縱使我不完全同意自殺等同於逃避的行為,畢竟就上述所論,並非只要活著便能等同於勇於面對。
活下去的,也未必就堅強,當中的確有所謂能夠抱持著對世間看破的態度而能好好活著的人,可也有部分的人在嘲笑別人遠離生命的態度的同時,自己也採取了另一種自欺的態度來活著。
即便生存的確是比死亡更為艱難之事,那意味著得長期與生活奮鬥。但我從不認為逃離生命之人便等同於軟弱,更客觀來說,僅僅是在這個生命當中找不到可以寄託之處而已。同時,某些擁有優秀體格、良好家世背景、頑強精神意志的人們在這世上活著,也未必付出了比那些自殺者更大的代價。
我想從未有一種像人類這樣相互阻止著彼此逃離的生物了。明明逃離是生存的本能,可當這個社會彼此施壓,告訴著你面對壓力千萬別逃,得去磨練才能成長,要突破才有進步,而哭泣是軟弱、懷疑是不成熟,於是你根本無法認真思考著自我的問題,但這樣不停給自己添上重擔又被禁止拿下來的行為很明顯違反了本能。最終,今天的社會使人逃不了源自於生活的壓力,明天便會使人開始考慮逃離生命的本身。
也許讀者仍無法認可自殺作為處世態度以及面對存在虛無的一種選擇,但我撰寫這篇文章的目的絕非是替自殺者辯護,也絕非鼓吹消極看待生命的思想。只是幫助各位理解對於另一種生命的詮釋與不同層面的思考。
認識我的人大都知道,我在面對他者的自殺行為時往往是以正向的態度來去處理,即便仍有許多可供修正之處,但也並非是以否定當事者的苦惱來作為使他人繼續存活的手段,我認為這是許多人必須學習的。
畢竟我們生而為人,誰都曾有過想規避掉苦難的時候,那些斥責自殺無法解決問題的人,其實也無法保證活著就能處理掉那種對於生命存在的虛無感。同時,活著的人也許是運氣好能夠有足夠動力得以好好維繫生命,但某些人是沒有的。
但是,即使有人因著過往經驗統整出一套否定生之意義的邏輯,認定生命本身毫無意義,也不願將希望放在未來猶未可知的彼岸,卻也不能否定未來仍有希望的可能性。關於這個部分,我相信仍有許多思考的餘地。
在希望的本身是無法保證兌現的空頭支票的同時,也不應否認其作為支票的兌換可能。同時,生命本身的無意義,也不能否決掉在生與死之間仍有一條能使自己幸福的未知夾縫存在,縱然無法保證生命變得有意義,卻能使自己不致於難耐於生的苦楚。
重點是,沒有人會選擇一種使自己更為痛苦的價值觀念,在經過充分考慮的前提之下,在生與死的權衡之中,如何評斷生命是否還有活著的必要,又或者認為堅持會比起放下還要來得可貴與重要,作為旁觀者的我們,在應當尊重當事者對於自殺的決定時,卻不能忽視自己身為旁觀者應從旁協助的立場,幫助他們站在不同思考模式下尋思任何可行性,而使他們做更有效率的統整和歸納。
可以不必將人留在使其痛苦的環境,卻不能使其走向未經考慮過的道路導致死得不明不白。
我想告訴讀者的是,唯有當人們真正開始思考自己為何而活,又為何不能尋死,以及我們應當如何在面對看破這種自欺,並接受了「即使活下去或許也只有虛無」的狀態下依然維持生的意志。到那時,真實的生命理解才能就此開展。
上述所有文字或可濃縮成這樣一句:
「若能安頓於生命的活,誰會願意尋死?若能飽嚐家中的溫暖,誰願受屋外的雨淋?」
話語越短越好,假若這樣就能使人相信真有所謂的萬不得已的話。另外,撰寫此文仍有一個私心的理由,那便是我沒辦法對於世上殺人者的幫兇不置一詞,不發一矢。
生命的理解是一道艱深的題目,是申論而非簡答題。對於他者的生命抉擇請別一言以蔽之,也許當事者在你沒看到的時候正奮力在答案紙上寫下自己的長篇大論。
自殺也許是他的答案。若要對別人的答案做出評論或批評,也請別讓你的答案顯得單薄,否則只意味著生命之於你不過比那些你眼中看輕生命的自殺者還要更不值得一提。
然而這畢竟是張沒有及格分數的考卷,身為答題者的我們,也許並無資格站在批卷者的角度來否定他者的答案。
同時,假若某天自己理解到這份考卷本身是毫無意義,也別否定其他認為這份考卷能帶給他們意義的人們。大家只是共同採取了一種可以使自己好受一些的價值觀念,我們也許是活在自欺或毫無意義的社會上,可總有一條路是我們能走的。
即便「希望」的本身是無法保證的將來,但我仍希望每個人無論生或死,都有被溫柔善待的權利。這也是我上面提到無法對於殺人者的幫兇置之不理的理由。
明天也許不會是晴天,夜晚的接續也許不會是天明,但如果你是身處在漫漫長夜的人,希望你知道仍然會有人與你共享這一點或許不為人所知的孤寂。
希望我在此撰寫的文字能夠成為一把雨傘,能讓你的雨季變得更短一點。
如果你認為生命充滿意義,還請從現在開始認真看待每個人對於生命的理解,並使他們也能與你一樣有意義地活著。有餘心餘力的話,盡可能削減自己的優越感,以一種平易近人的角度來支持他者與生活做抗爭。
拜託了。
「殺人者的幫兇」的基礎概念並非我所獨創,乃是出自於魯迅《論秦理齋夫人事》:
「評論家說——社會雖然黑暗,但人生的第一責任是生存,倘自殺,便是失職,第二責任是受苦,倘自殺,便是偷安。進步的評論家則說人生是戰鬥,自殺者就是逃兵,雖死也不足以蔽其罪。這自然也說得下去的,然而未免太籠統。
人間有犯罪學者,一派說,由於環境;一派說,由於個人?,F在盛行的是後一說,因為倘信前一派,則消滅罪犯,便得改造環境,事情就麻煩,可怕了。
誠然,既然自殺了,這就證明了她是一個弱者。但是,怎麼會弱的呢?
我們固然未始不可責以奮鬥,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勝於孤軍,況且自殺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戰鬥的應援者,當他人奮鬥時,掙扎時,敗績時,也許倒是鴉雀無聲了。窮鄉僻壤或都會中,孤兒寡婦,貧女勞人之順命而死,或雖然抗命,而終於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經上誰的口,動誰的心呢?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鬥,但為的是改革。責別人的自殺者,一面責人,一面正也應該向驅人於自殺之途的環境挑戰,進攻。倘使對於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辭,不發一矢,而但向「弱者」嘮叨不已,則縱使他如何義形於色,我也不能不說——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實乃是殺人者的幫兇而已?!?/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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