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大學老師粗略聊了碩論題目,得到不太樂觀的回應。
我想挑戰「在臺灣的兒少立法與政策裡,管制『使用電子用品』的知識基礎」。接著,老師知道了我想挑戰「電玩的成癮性」一事,他想勸我放棄,因為這無「法學技術」可言:只要相關的科學報告一進來,立法等同通過。最後,「成癮」的認定,被心理科學或腦神經科學等學門掌控,要嘛反駁不了他們,要嘛這碩論一寫下去,短時間內不用畢業了。
當然,我最想質疑的核心點是「為什麼科學知識\報告一產生,立法機構就立刻接受,難道在進入立法階段之前,這些研究報告已經經過充分的『相互指教』了嗎?」或許值得研究,但會給自身帶來不少災難。也許,身為不短時間接受STS的薰陶的門外漢而言,我很難想出純公法的、適合政治、公共行政學門的題目。
這也許是不祥的預兆。或許乖乖的把本科的基礎書籍和問題意識重新輸入腦海,會比較容易想出一些能讓自己畢業快一點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