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上未成年小女生有很多問題,但比起法律和道德層面的風險,更大的問題是「愛的不確定性」。你怎麼不覺得聲稱愛你的人,只是為了排解無聊才「隨機」找個愛好轉移壓力和寂寞?她對你不熟,也沒認識到你有甚麼獨一無二的地方,就像國、高中,大家總有寫詩或小說的「興趣」,但一到了大學及其以後,除了考卷外從不寫作。原本熱愛的興趣,卻瞬間消失了?
這才知道,從來這就不是你的「興趣」,只是轉移令人不悅的現實的「消遣」。「戀愛」和「戀愛的對象」也一樣,只不過是自認理性者,替自己難得糊塗想出的藉口。
對,你們從沒這麼喜歡寫作,包括自己所聲稱愛的那個人。
但如果,你真的「愛」,無論是寫作還是某個小女生,別放棄她。這時候,時間和你內心的真誠,足以證明之---等它\她長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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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描述一個在0204兼職的大叔,邂逅一個國中小妹妹的故事。大叔在其中擔任的角色,是「使洽電而來的女性客戶,滿足其性幻想」之客觀供應者,他像神一般,僅負責製造情境,至於沉溺於情境是客戶的事情。
直到一個女國中生客戶的致電,慢慢改變了這種關係。一如往常,藉由情色和煽情的描繪,大叔提供服務,但他也慢慢與客戶一同沉溺於性幻想之中。接著,大叔和小女孩在現實生活中相遇,透過聲音,辨識了彼此。
小女孩積極的追求大叔,聲稱大叔是自己的最愛並索吻。儘管基於「道德以及法律的內容」,大叔總壓抑著對小女生的激情,但還是妥協了,在彼此唇上印上屬與彼此感情的印記。
但他知道得停止了,因為:
「再親,就要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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