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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您聽過「教學卓越」和「O年條款」嗎?---教授「銀飯碗」價值不在

兔二:見不平戰你娘親 | 2015-03-31 19:59:38 | 巴幣 14 | 人氣 151

  博碩士滿街跑的同時,各大學也各出對策。

  依據「大學自治權」,大學能在一定範圍自訂權力,包括與教授的約聘契約。不少學校出現了「X年條款」,其意涵是「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若不在O年內升等(往往設定六~七年),則根據現行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四款,視為違反契約重大之行為,得合法直接解聘」。

  換句話說,教授再也不是銀飯碗,而能不能升等也與各校的評鑑機制有關外,教育部推行的「教學卓越計畫」也令各校為拿錢而吞毒藥。兩年內辦一次的教學評鑑,分別評鑑系所和教師個人。系所不過,就裁班,等同裁教授;教師個人不過,依違反的輕重而決定觀察或直接解聘。

  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大學過多是其中一個原因。從臺灣在大學增設前的30多間,現在成了160多間,除了造成了學歷的縮水外,也使很多不想念大學的學生,找到一種正當理由和藉口就學,躲避進職場的時間。...

  當然,一般學生通常不會注意這些......也是因為我的老師研究教育法,而我身兼助教職而身受「教學評鑑」之害,才寫下這段文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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