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關注我一段時間的朋友都知道,我寫詩的頻率遠遠超過散文與小說,並曾透過雜談闡述現代詩的書寫理念,以及如何謀篇;關於近體詩卻未置一詞,每次發表拙作,僅附上簡單的注釋與後記。理由很簡單,面對這門有著明確教範準則、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的學問,理應謹言慎行,以免誤人子弟。
不過,在目睹某則發布於社群專頁的貼文後,我意識到普羅大眾在中國韻文方面的基礎知識,顯然是貧乏的。或許該藉此機會,稍加複習求學時期必修的國學知識。原文截圖如下:
據筆者考證,原詩來源於土耳其,後被譯為英語,題為〈I am afraid〉,如此算來中文版該是第三手的資料。該詩從一位被告白者的角度,述說自身對於愛情的惶恐,還有承諾的疑懼。印象中,我曾在他處見過此詩的中譯文本數次,只是版本略有不同,推測其創作模式與《詩經》相仿,非一人一時一地所作(如此比較,不免委屈了詩經)。轉發者對於接下來的內容似乎很有自信,從引言不難看出「中文強於英文」的弦外之音。
羅列的六種版本中,我認為僅有離騷與七絕在文義上相對適切,其他筆法為了填補字數,衍生出無關原詩、甚至是超譯的段落。雖然假托各種韻文筆法,寫就詞藻華美的文句,但剪裁痕跡嚴重,詞組生搬硬套,例如古人慣語中,絕無「欄帳」這般說法,兩字分別代表不同的物事。譯者對於文言語法的掌握與認識,尚停留在日漸氾濫的古風歌曲層級。
◆◇◆
回歸正題,中國詩學有其脈絡可循,後來的詩體編制,必然能在先驅作品中略見端倪,但這不代表同一時期只有單一形式的詩體蔚為風潮;初時嚴謹明確的風格定義,也有機會發生變革。比如並陳於漢魏六朝的詩歌雙璧——漢樂府和古體詩,前者原本專指官署收集民間歌辭入樂,後者則可泛稱字數篇幅不拘、平仄聲韻可兼用的詩體。
理論上,無法合樂吟唱者不能稱為樂府,但隨著政體更易、曲譜亡佚,不少詩人選擇依附樂府舊題,乃至於自創篇目,實則無曲可唱,只可誦唸,性質上與古體詩已相去無幾。杜甫作《兵車行》、白居易在新樂府運動中作《琵琶行》、《長恨歌》,即屬此例。因此,統一用古體詩的名目囊括這些不拘格律的詩作,雖不精準,但也不能算錯。
近體詩有別於古體詩與樂府,特點為講究格律與用韻。明末清初大儒王夫之曾言:「五言絕句自五言古詩來,七言絕句自歌行來,此體本在律詩之前,律詩從此出,遂令充暢爾。」五絕與七絕分別繼承了古體詩和樂府歌行的餘緒,而律詩又承接絕句之後。可以想見,自漢朝以降無數騷人墨客的嘗試和習作,奠定了近體詩的基礎,過程並非一蹴而就。
早在南朝的齊、梁兩代,絕句一詞已出現在《玉臺新詠》這部詩歌總集中,概念上是五言四句的詩作,而絕字本身具有「截斷」、「竭盡」的意味,四句一絕,詩情詩意便收束齊中,完整充分了。律詩的定調則稍晚一些,直至初唐,規則才算是確立,模式與漢樂府有異曲同工之妙,官方帶動創作風氣,民間群起效尤。
時值唐高宗與武后主政,科舉進士科除了以經學和時策命題,還得加考詩賦,有文才、會作詩的士人,進入官場的門檻也因此降低。其中著名的例子便是文章四友:李嶠、蘇味道、崔融、杜審言,他們先後任官,慣以五律寫作應制詩,歌詠宮廷御苑、典章制度,雖在文學藝術的評價不高,倒是替格律打下深厚根柢。杜甫曾豪言:詩是吾家事、吾祖詩冠古,正是因為爺爺杜審言成功推行了律詩,且被後世譽為初唐五律第一人。
◆◇◆
要談格律前得先談聲韻。宋朝以後作詩,主要依循《平水韻》及其衍生韻書,若以相同基準檢視唐詩,亦會發現基本符合,這當然不是搞穿越,《平水韻》之編撰有很大程度沿用唐韻。歷經千年,唐宋口語和現代漢語讀音已有顯著差別,因此也有學者另行推廣《中華通韻》。
生活在魏晉隋唐時期的文人使用中古漢語,音韻四聲的概念則始於南朝。語言不是一件死物,而是活的過程,在近代方言裡,我們偶爾能見到中古漢語的影子,但或多或少有些脫落和整併。漢語音韻研究不是一家之言,但多數學者都能接受粵語、閩南語、客語保存了相對完整的中古漢語發音,例如此影片模擬中古漢語拼讀《將進酒》,還有我認為相當有趣的歷代語音變化,不免讓人感嘆,果真穿越回去唐宋以前,恐怕連日常生活應答都無法辦到。
音韻四聲分為平、上、去、入,除了平聲以外,其餘三種聲調皆有高低變化,故統稱為仄聲,在詩中安排平/仄聲字次序的法則即為格律。我們熟知的國語一聲可對應至陰平,二聲對應陽平,三聲大致接近上聲,四聲對應去聲,入聲則無法以國語(系出北平方言)讀出。
七言詩可視為數個詞塊組成的句型,即便首次接觸近體詩者,亦能自然而然地以二、二、三的節奏讀出。例如:「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見/群鷗/日日來」,或是「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按此規律,偶數字序(第二、四、六個字)與居於末尾的第七個字,將會是發音較重,並催生頓挫感的位置,亦是音韻節奏之美的關鍵所在。因此,我們常聽到「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入門提綱,當寫詩用字難以避免違律時,奇數字序還能提供少許容錯空間。
七絕的標準句式共四種,只需觀察第一句即可判斷:
- 第一句的第二個字之平仄,若屬平聲為平起式,反之為仄起式
- 第一句的第七個字之平仄,若屬平聲為正格,反之為偏格
如果你已看懂上述技巧,就會知道下列格律分別為仄起正格、平起正格、仄起偏格、平起偏格: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掌握第一句後,再牢記另外幾條規則,即可順勢推演出其餘三句之格律。
- 押韻:第二、第四句要押平聲韻,第三句不可押韻。
- 每句詩的末尾不得出現三平調、三仄調:例如平平仄仄平平平犯了三平調,仄仄平平仄仄仄犯了三仄調,若三平/三仄發生在句中則不在此限。
- 每句詩不得出現孤平:廣義而言,凡是被仄聲所夾的單一平聲皆可稱之孤平,例如仄仄仄平仄仄平即犯孤平。
- 對與黏:第一、二句同樣位置的字,平仄相反(稱之為對);第二、三句同樣位置的字,平仄相同(稱之為黏);第三、四句同樣位置的字,平仄相反(稱之為對)。
規則由上至下,代表遵守的優先級別。現以仄起正格為例,已知第一句,寫出其餘三句,步驟如下:
- 第一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二句必須與之相對,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但第二句必須押平聲韻,因此修改為平平仄仄平平平;然而這樣又犯三平調,最終調動第五字,即為平平仄仄仄平平。
- 第三句與第二句相黏,先複製貼上,平平仄仄仄平平。但第三句不可押韻,改為平平仄仄仄平仄;如此犯孤平,最終調動第五字,即為平平仄仄平平仄。
- 終於來到第四句,與第三句相對,仄仄平平仄仄平。完美!不須再做補救,同時你會發現,該句恰好與第一句格律相同,這是寫正格的優勢所在,可以少背一句。
現在讓我們回顧那則貼文,標示出七絕版譯文的平仄:
戀雨卻怕繡衣濕,喜日偏向樹下倚。
仄仄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仄仄仄仄
欲風總把綺窗關,叫奴如何心付伊。
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平平平平仄平
發現問題所在了嗎?它根本不是絕句,格律完全是一蹋糊塗,同時亦毫無用韻可言,如果要我評析,我會說它是介於古體詩和新詩之間的產物(但這樣可能會被超熱血聖騎士老師責備我胡說八道,所以還是偏向古體詩好些XD)
其實,近體詩尚存在拗句與拗救一說,若用字不符格律,還有補救之法,這種現象在歷代詩篇中並不罕見。由於我仍在鑽研此道,習作時往往採用上述四種標準格律,而不敢偏離,關於此法只能一筆帶過。
舉例來說,原本寫作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型,若第三字不得已而拗仄,則必須連帶動用第五字,形成拗救,以避免犯孤平:仄仄仄平平仄平。比如顧況的「月照洞庭歸客船」。
拗句相當於刑法中的正當防衛行為,提供詩人一個合理的自救條件,保障其詩心詩趣,而不受格律威脅。然而一連四句皆是拗句,首句六個仄聲字又不思補救,便與光天化日之下連捅路人六刀無異,萬萬沒有轉圜餘地。如果單純以眼觀之,無法意會此詩的不和諧,那麼以口誦念,便會得到張大春老師所言之「墜甑碎瓦的噪響」。
綜上所述,任性灑脫如詩仙李白,也斷然不能寫出這般出格的詩作,除非他穿越至現代,乾下長島冰茶並瀕臨斷片。
下一回,讓我們接著討論七律版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