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士(貴族)該怎麼生活?
(一、)騎士的義務
騎士的義務就是戰爭
上一篇http://www.jamesdambrosio.com/creationDetail.php?sn=4637441(成為騎士老爺)中,提到了一個貴族的兒子該怎麼一步步地爬上騎士之位,我們的雷蒙德新婚,那他應該住在哪裏? 吃甚麼食物?,有甚麼義務要服從? 有甚麼禮儀需要注重的? 要知道騎士是一個位階,但是是最低等級的貴族,封建制度下的騎士就是「以服兵役換取土地」,在Mare Bloch的著作《封建社會》中,一張九世紀的國王詔令就表明「我們要求並命令,你們之中的任何人不得非法奪取他們(騎士)的財產,在領主的保護下,他們理當在自己的土地內安全生活,不受他人阻擾」,所以雷蒙德在迎娶他的妻子後,有賴於妻子的嫁妝與父親的疼愛,我們假設他成為了土魯斯近郊柯洛米耶爾(Colomiers)的領主,那他的領主對他有以下的權力:
1.監護權(Wardship): 簡單來說,假如有一天雷蒙德在一場黑死病中死亡,或著在戰場上被長矛插穿頭部,那麼他們上級領主,在雷蒙德的長男還沒有20歲之前,該領主會負責教育那名孩子,這時由於他還沒有成年,所以城堡與鄰近莊園完全由上級領主管轄,其收入也通通都歸於他之手,直到20歲成年後,他才歸還所有不動產。而上級領主視察附庸時的開銷通通由附庸買單。
2.婚姻權(Right of Marriage): 這不是說上級領主可以指使雷蒙德的女兒應該嫁給誰,而是指在雷蒙德死後,他的遺孀的改嫁是由上級領主來指定的,當然寡婦可以透過支付一大筆錢或上繳土地來不求改嫁,但是封建制度下女性地位低下,常常無法左右自己的選擇。
貴族婦女假如喪夫,連自己孩子的監護權都要要以大筆錢來贖回
3.沒收領地權(Forfeiture): 顧名思義,就是以附庸沒有遵守義務而沒收他的土地,但是,這同時也是個很危險的作法,通常附庸不會乖乖交出土地,而是以戰爭相對,法國的腓力二世就曾宣佈沒收約翰王的諾曼第領地,而結果理所當然是戰爭。
4.領地收歸權(Escheat): 指假如雷蒙德死亡,且沒有孩子,那領主有權收回領土。
5.軍事服務(Military Service): 這是一個封建義務最最重要的一項,軍事服務的年齡層限定在15歲以上,60歲以下(當然也有人老邁但善戰的),以封建制度最盛行的法國來說,一個騎士的服務時間在一年40天,超過時間可以將騎士遣返,或著是領主支付給他們一筆錢,以持續軍事活動,只有在領主所轄的範圍,騎士才有義務出征,除此之外是可以拒絕遙遠的戰爭的(當然十字軍東征是例外),除了出征40天外,附庸還需要在30~40天的範圍裡,駐守於領主的城堡。
騎士雖然服務時間很少,但是這個期間的裝備(包含馬匹)保養還是相當昂貴的
6.宮廷(會議)服務(Court Service): 這裡指的就是所謂的「大會議」,或稱封建會議,與會成員均是封建義務下的成員,包含了公爵(Duke),伯爵(Count),騎士等,他們主要負責的會議事項包含了,對於貧窮者或特定軍事行動的經濟援助(Aids),同時也包含了,土地轉移費(Relief),長女出嫁的提議,某貴族被俘虜了大家來籌錢,參加十字軍等等,都在這裡討論,封建會議的招開時機不一定,通常是有特定事宜才會開會,所以假如有一天,雷蒙德的上級領主在對外作戰時被俘虜了,那雷蒙德與其他人就需要一起開會,看是要讓領主繼續被關,或著籌錢讓他回來。
好人約翰: 你們在不籌錢我就要一直待在英格蘭辣
(二、)騎士的日常
有錢的騎士,具有代表性的,便是英國的威廉馬歇爾(Wiliam Marshal),他效忠於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他對王室的忠誠使他獲得了大片的土地與財富,讓他不必像其他貧窮騎士一樣,需要參加騎馬槍術比賽來賺取獎金,雖然馬歇爾很有錢,但並不是中古世紀騎士的常態,在Mare Bloch的書中我們大概可以知道雷蒙德與其他騎士是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1.住所
以十一世紀來說,一般貴族都是住在具有防禦功能的城堡中,而且很多都是木造的,內部空間非常簡陋,二樓有一個供貴族與他們家人居住、交談、吃飯、睡覺的空間,底層有一個存放給養(就是儲存食物)的地下室,在離防禦塔不遠的地方則用圍籬(或用土牆)圍起一塊地,這裡蓋著許多家用建築,包括了廚房、儲物室、衛兵室、小小的商販等,直到十二世紀左右,我們所熟知的石頭城堡才出現,但這種城堡窗戶非常小,也很厚重,城堡中通常會有一個佔地頗大的會堂,來用膳、召見附庸、舉辦宴會等,這類城堡以英國的奧堪堡(Oakham Castle)為代表。
Oakham Castle的大會堂
2.食物
〈Guy of Warwick〉
伯爵舉行了盛大的饗宴
給那些對於領土忠誠的領主們
騎士、伯爵和男爵
從不同的城鎮到那裡
女士和少女們從不同的鄉村到那裡
騎士們坐在會堂
女士們則全部坐在小房間內
一般來說,中世紀講求男女有別,男女通常不會在同一個會堂用餐,但是夫妻雙方在非宴會的時候通常會待在二樓一起用餐,但假如要凝聚家宅所有人的向心力,則需要一同在會堂用膳,十三世紀則有一個用餐規則,「讓家宅職員們都盡可能的一同坐在會堂裡用餐,而伯爵夫人應坐在高飯桌的中央,好讓所有人都看見她的容貌和喜悅……應盡量在眾人面前毫無生病或虛弱的危險的進食,好獲得益處及崇拜。」,總而言之,這種方式是保持團結與保護自己威嚴好方法。
中世紀,貴族通常是「一天兩餐」,正餐在中午前吃,四點吃晚餐,在當時基督教信仰濃厚的時代,貪食本身就為列於七宗罪之一,所以不能吃太多一個貴族的正餐一共有五道菜:
假如你是比較窮的貴族,你大概可以吃以下的餐點
第一道: 填有鹹肉或醃肉的野豬頭
第二道: 豬肝、豬腰、韮白、洋蔥的濃湯
第三道: 胡椒及丁香的麵包沾有動物血與醋的清肉湯
第四道: 烤牛、羊、豬、兔、天鵝肉(看你的手下抓不抓的到)
第五道: 有水果餡的糕點
假如你是比較富有的貴族,你的正餐會更豐盛
第一道: 醃過的野豬肉,燉煮後淋上芥末醬
第二道: 一晚有著牛肉或著羊肉,加上紅酒、香料的濃湯
第三道: 另一碗雞肉或豬肉的濃湯
第四道: 燉煮的雉雞或天鵝肉
第五道: 內臟炸肉餡餅
假如你有錢的要命,下列資料可讓你的口腹之慾做參考
「一四六五年九月,卡伍城堡(Cawood Castle) 中舉行盛會慶祝尼維爾 (George Neville) 的受任為約克大主教 (Archbishop of York),以顯示他家庭的財富和權勢。……每一頓飯要供應大約兩千五百人的吃喝。他們吃掉四千隻鴿子和四千隻小龍蝦,兩千隻雞,兩百零四隻鶴,一百零四隻孔雀,一千兩百隻鵪鶉,四百隻天鵝和四百隻蒼鷺,一百十三頭公牛……一千五百個熱鹿肉餡餅,四千碟凍子,四千個烤果饀糕點,兩千份熱的、由雞蛋;牛乳和糖製成的軟凍以及相當分量的麵包,加糖的美食和蛋糕。他們一共喝了三百大酒桶的麥酒以及一百大酒桶的水果酒。」
3.娛樂
一幅經典的比武
娛樂往往與生活密切相關,比如波斯人善騎馬,所以他們有馬球運動,騎士的職責是打仗,「馬上比武大會 Tournament」就是他們的娛樂活動,但我們要知道騎士本身文雅與正義化身的代名詞要到很近代才被渲染出來,在此之前的騎士全都是一群「粗暴的王八蛋」,在1124年有個貴族叫做Waleran,在農奴偷偷砍伐他的皇家林園後,他直接把農奴的雙腳砍斷,所以馬上比武大會本身的目的也是來宣洩這些粗暴混蛋的怒火。馬上比武最早源自於法國北部,普遍在露天的場所進行,最一開始的比武大會是雙方有一票人進行對戰的過程,惟此過程受傷死亡人數太多,國王為了保留騎士們的戰鬥力與教會抗拒這種暴力活動,紛紛降低比賽的強度,但是在一些戰爭前夕,比如十字軍東征前,比武大會本身就是一種訓練,所以比武大會還是廣泛的傳播開來了。
騎馬比武的規則很簡單,大約是這些規定:
1.比賽雙方必須全副武裝,穿戴頭盔、棉衣(Padded coat),鎖子甲,配有劍、矛、騎槍等武器。
2.比賽過程不可以殺害對手,當然這也有意外比如法王亨利二世就被插眼睛,所以比賽只要是以技藝戰勝對手後,俘虜對方,一如騎士之間的戰爭。
3.比賽都設有高額獎金,所以許多貧窮的騎士都來報名參加。
4.獲勝者可以拿走戰敗者的武器裝備。
小姐們看著英(ㄘㄨ)勇(ㄅㄠˋ)的騎士互毆
除了宣洩怒火與獲取獎金外,貴族小姐們也是騎馬比武的座上賓,她們常常贊助這類比賽來欣賞男士們戰鬥的英姿外,同時也在物色自己的丈夫,一些大膽的小姐甚至會將自己當作獲勝的禮物,賽事結束後會有晚宴,男女會一同唱歌跳舞,不必拘謹,當然,教會自然會對她們斥之以鼻。
參考文章
徐永清〈中古世紀歐洲騎士制度研究〉
賈士蘅的《英國史》
賈士蘅的《英國社會史》
洪艾玫的《中古英格蘭騎士的生活,以威廉馬歇爾為例》
Barbara w. Tuchman的《遠方之鏡:動盪不安的十四世紀》
Wilson,David Harris,Prall Stuart的《A History of England》
Mare Bloch的《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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