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以為社會風氣隨著大約五十多年前以降,即便保守派仍佔社會多數,可進步依舊持續,舉凡女性受教權益,又或因著情感自由的開化,男女未必不可授受不親,逐漸寬容各種對於男性或女性以及交往類型的多樣性。
可依我之見,像情感如此私密的事,即便是彼此雙方自願,甚至是擁有世俗價值觀的「朋友不少」,倘這些好友大半都是異性,總不免被扣上道德敗壞的大帽子。好比周旋於男人堆中的女性,或著迷於女性溫柔鄉的男性。即使自問無愧於心且不曾害人的道德底線,縱使自知未有任意妄為的資格,可好歹尚有某些得以偶一為之的權利,我的意思是——我都不曉得我們社會仍保守到連與異性交好都可被視為罪過,足以成為談資,遭人非議。
其實敗德的又何嘗是如此?實際的敗德是影響,是害人,而兩相情願甚至是正常的關係並不是。正人君子似乎以為,唯有謹守分際,碰了異性便得戰戰兢兢,板起面孔,正襟危坐,嘴談國家大義、世道倫常,絕不觸及異性的心理,這才是真正的道德良好,品行高潔。
對此,我是不以為意的。
何況,道德的批判者未必就是道德的支持者,那些正人君子倘成為自己記恨的他者,說不定未必會比較堅持所謂的道德底線。
此外,我認為唯有在不傷人的前提下做不違背本性的行為,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反思與醒覺,方能得救與解放。價值觀念與人不同不是大事,也不至於批判,可鄙的是穿著不合身材的衣裳,戴著道德的高帽來責人,故作高尚,背地裡卻是冷汗直流,對於所責之人則是咬牙切齒,卻非憤恨不平,實是羨慕不已。
江湖水深。對於那些道德潔癖者,我或許未必沒有做錯事過,但我們誰又真正做對過?
在我們談論道德的敗壞的同時,不妨也去關注敗壞中所存有的道德。
倘真的對於道德議題如此滿懷興致,與其關注單一個人的情感或價值觀念是否合乎道德,不如撰文評寫當代社會道德風氣,或甚至不用站在道德制高點,降一級試試看,站在那位你所批判的人身旁,去關注他的行為合理性,可能還會發現他的「愛」與你的觀念並無不同。這麼做,許是比起責人不符規範,更為合宜且目光遼闊與使人欽佩的吧。
倘是為私慾,假以道德觀感或淪落敗壞之詞,那單責個人而避而不談社會,實是精妙的批判。責社會風氣或潮流,那得親身戰鬥,若實行,往往便是孤軍,但以社會道德對個人做批判則不同,乃是集體對戰於孤軍,怎麼樣都輕易站得住腳的。
我們固然未能失卻道德,但情感上的本能,往往引導我們尋求愛與被愛,男女亦同,為何僅對他者與異性的交往更加敏感,這種憤恨的緣由是什麼?
我想這是正人君子者之流應當思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