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推《一個瑞典交換學生的告白:我在瑞典上6星期的課,比在臺灣讀3年大學的收獲還多!》,原則上,我也認為臺灣的教育有問題。但這篇文章使我有些疑問,譬如提到一個「學分數」,臺灣學校的應修學分比美國多,我保持存疑。
在這段文章的描述中:美國大學的學士學位取得條件「四年內,修畢一百二十到一百二十八個學分」。國內除了東吳法律系以及輔系、雙主修的學生外,應修學分也落在這個範圍。
那,我得問,「因為雙主修\輔系,而必須多修學分」這件事情上,在美國與臺灣,是否有差異?(※這件事情我查查資料再補充)
但是,一種現象似乎存在:有些人覺得「功課很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似乎也能找出對應的答案:我剛入學,系上安排了24學分的課程,如果平均每學期如此,那確實是很可觀的上課時數。
但事實上,敝系畢業,只需要128。換言之,平均分攤八個學期,包含「必修、選修、通識、外系」學分的取得,平均一學期只需要16,但系上替我每個禮拜多增加了8小時的課堂。
也存在另一種現象:許多學生爭相把課在大四前全部修完,26還有30學分的。這樣一來,大四往往只需要修十學分不到,她們可以做想做的事、考研究所、職涯安排,或是超修學分,提早畢業。
所以,這篇文章縱使與我立場相同,我也不爽當局和教育部(該死的教學評鑑,淘汰不了不適任老師,反而增加老師麻煩,減低上課品質),尤其是科技部那群政治\學派領袖, 但這篇文章所描述的現象,似乎還得進一步確認、分析。
至於他所歸納的臺灣大學生的讀書模式......我也有反例可以提出:
申言之,這篇文章乍看之下很爽,「先進的外國人批判了臺灣的教育制度」,但「所批判的問題存在與否、論證對不對、攻訐的論點重要與否、提出的替代方案」,也是得觀察的。
「通常取得兩年的準學士學位,要讀六十到六十四個學分,取得四年制的學士學位,需要一百二十到一百二十八個學分。」引用:www.edu-fair.com/reports/US_Credits.html
在這段文章的描述中:美國大學的學士學位取得條件「四年內,修畢一百二十到一百二十八個學分」。國內除了東吳法律系以及輔系、雙主修的學生外,應修學分也落在這個範圍。
那,我得問,「因為雙主修\輔系,而必須多修學分」這件事情上,在美國與臺灣,是否有差異?(※這件事情我查查資料再補充)
但是,一種現象似乎存在:有些人覺得「功課很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似乎也能找出對應的答案:我剛入學,系上安排了24學分的課程,如果平均每學期如此,那確實是很可觀的上課時數。
但事實上,敝系畢業,只需要128。換言之,平均分攤八個學期,包含「必修、選修、通識、外系」學分的取得,平均一學期只需要16,但系上替我每個禮拜多增加了8小時的課堂。
也存在另一種現象:許多學生爭相把課在大四前全部修完,26還有30學分的。這樣一來,大四往往只需要修十學分不到,她們可以做想做的事、考研究所、職涯安排,或是超修學分,提早畢業。
所以,這篇文章縱使與我立場相同,我也不爽當局和教育部(該死的教學評鑑,淘汰不了不適任老師,反而增加老師麻煩,減低上課品質),尤其是科技部那群政治\學派領袖, 但這篇文章所描述的現象,似乎還得進一步確認、分析。
至於他所歸納的臺灣大學生的讀書模式......我也有反例可以提出:
一、考試:很多大學老師考前會公布範圍,如果掌握了範圍,哪有把「所有文本」讀完的道理?除非真的很喜歡這門科目或書,但大學科目的難度都遠遠超過高中,當然是指學好而不是考過。
二、報告:學習用摘要和目錄判斷,某些報告主題需要哪些資料是重要的。如果真的因為作報告所以把全部的書看完......我很佩服你,因為碩博士都不見得能這樣幹。
三、「在這樣的學習模式下,即使多修課,也只是重複最膚淺的學習,短時間內記了知識拿了學分,卻沒有學到深刻和廣闊思考。」->學生有加退選課的自由...想好好學一門科目,他可以分配不同學分在不同學期的比例。還是說,臺灣學校沒有把學生教會「平均分配」這件事情,也要怪到學校身上?
申言之,這篇文章乍看之下很爽,「先進的外國人批判了臺灣的教育制度」,但「所批判的問題存在與否、論證對不對、攻訐的論點重要與否、提出的替代方案」,也是得觀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