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戰國時代的秦國或以秦朝為背景的戲劇作品,講述嬴政(即秦始皇)的弟弟成蟜造反想殺嬴政的情節,事敗被捕後,嬴政處決前無論下令或是口述其名都還是稱其名「成蟜」,如古天樂、林峯的經典港劇《尋秦記》便是這樣演。
觀後有個疑問:中國人對於不和、有嫌隙、有怨恨,甚至仇深似海的他人,不是通常都會連名帶姓直呼全名嗎?嬴政、成蟜兄弟倆還未鬧不愉快時,嬴政稱「成蟜」沒問題;之後兄弟倆都撕破臉了,戲劇中的嬴政竟仍稱「成蟜」(人家成蟜都已經不客氣地直呼「嬴政」而非「王兄」了),不是應該轉稱「嬴成蟜」比較合情嗎?而且不僅嬴政,連像呂不韋或其他已經跟成蟜不和(或視其為叛賊)的一干人等都也只稱其名卻不呼「嬴成蟜」?是因為照本宣科下(史書省筆墨確實只稱「成蟜」,但現實中因應情境不同因會變換稱呼)產生的錯誤嗎?
而且下達處決的詔令時,即使是口諭更應該標明、述說全名,像李斯宣讀聖旨時開頭應該要說:「逆賊嬴成蟜......」(結果《尋秦記》第33集中,李斯唸的卻是:「逆賊成蟜......」)連現代法院公文書寫人犯也是寫全名,您看槍決陳進興的判決書上標其名有只寫「進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