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我,曾幻想著十年後的生活,應該是帶著行囊到世界各地去旅行,然後住著舒服的房子,過上忙碌又成功的職場生活。
十年後的我,成為幾億分之一的社會螺絲釘,在兩千三百萬人口中屬於不起眼的那一群。但我也發現,其實久久一趟的旅行,比不斷流浪更讓我享受,我會因為那五天的假期,而懷著三百六十天的期待;我滿足於樸實的食物,一週五日的簡單健康的飲食,是為了在週末能毫無負擔的犒賞自己一頓大餐;現在的我享受聆聽音樂時的平靜,那是在從前的我無法認同的,簡單就能是一種快樂的選擇。
面對幻想中的生活,我們是真的喜歡嗎?還是因為別人說它很好,而我們就如此覺得呢?
【快樂需要從痛苦的成長中獲得】
「幸福並不是一種感覺,而是建立於三種事情的追求——樂趣、滿足以及意義。你需要充分並且平衡的擁有他們。」哈佛大學幸福實驗室教授——Arthur C. Brooks
在我人生最無憂無慮的階段,也就是二十五歲以前的我對何謂快樂毫無覺察,但在經歷人生中的重大事件後,一路從生命的谷底中試圖爬出來的我,卻因此增加了感受幸福的能力,現在的我確實比以前更容易感到滿足。
從前的我不可能會知道,原來「真正的幸福」,需要先理解何謂「真正的痛苦」。
【精簡的生活概念】
長大後的我,傾向生活過得單純一些,在物質生活上追求精簡的概念。
我的母親有些微的囤積癥,會去收集別人不要但看起來還堪用的東西,這讓老家總是充滿雜物,結果就是在混亂中經常找不到東西,此外家裡堆積更多的灰塵,縫隙中角落生物得以生存。我覺得這就像人的物質慾望,因為大腦多巴胺的運作機制,我們在物質消費上始終難以看到真正的盡頭,如果僅靠外物來讓自己感到快樂,最後物質堆疊的慾望,將會體現在更高的金錢壓力及各種焦慮煩躁之中。
精簡的生活概念並不意味著不買蘋果3C、不享受大餐、不買房、或是不出國旅行。而是我們能清楚理解到,在較為精簡的購物型態中,什麼時候購買什麼樣的物品可以對生活產生較大的幫助,跳脫無法控制的購物成癮及衝動,能讓我們在花錢時更能感受到真正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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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林(S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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