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概是我們教育過程建立出一種說錯就會被懲罰的機制,有懲罰就有壓力,有壓力就讓人不願意冒現,不敢冒險說出自己的想法,就難以真正進行自主思考。但就算過去的影響真為如此,也該極力改變它,否則,我想嚴重得能連結到,將越來越不信任自己與他人,這樣世界的連結只會越來越弱。但我們的社會,的確正在走向這種型態,無論何處,好像都在尋找「不會犯錯的人」,這讓我很擔心人們相互關心與尊重的問題。這種害怕出錯而不說出答案,甚至根本不願意去想出自己答案的習慣,讓我感到恐懼。我們是不同個體,不同個體就該會有不同的體悟和想法,如果不說出答案的風氣越加劇烈,那麼我們能討論的空間就越少,也容易被強烈的意見洗腦,無法展開新的想法甚至顛覆傳統的自由精神。
生而為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更多經驗,來加以獲取知識進一步獲得某種能讓自己信服的信念真理。過去曾在某些文章說過客觀的善惡難以定讞,但我們能訂出我們自己的好壞,但在這之前我們必須建立出自己的價值體系,具有脈絡系統且可修正的檢驗所有經驗,並以自己的詮釋來加以說服自己進於說服別人,這幾乎是現代理想的根基,我們若認為民主自由的價值重要,更要把握每個發表問題和意見的機會。最近更體會到「光是想是沒有用的,要問出來」,回顧自己的學生時代,害怕被說牆頭草,害怕出錯,害怕丟臉而不敢問出自己想問的問題,憋得都快要內傷了,錯過那些經驗讓我懊悔不已。這種開放的態度是我想提點自己追求且長期把持的,我能做出對錯的判斷,並大膽的假說,嘗試說服他人我的想法,在碰上被指數錯誤時,不是愚昧的捍衛立場,而是審視自己的觀點,加以判斷是否要改變。我知道,人們都相當害怕自己建立起的一切被人家攻擊,甚至是被摧毀。不過完全的毀滅也代表著全新的創造,我不願意當那個永遠因害怕而不去抓住想要東西的膽小鬼,正因為我體會過那種害怕有多讓人後悔,這就是我承認的一大錯誤,我主動摧毀的信念,我主動開啟的創造機會。
另外,這種風氣更引發另一個問題,要是現在知道我們總是接受他人的觀點,是值得懼怕和避免的了。可能就會發現,在接受他人觀點時,我們幾乎不在乎「過程」如何,而這個不被在乎的過程,通常才是該審議的關鍵。我們不再去提意見的意境如何,只想著他是否有價值和是否實用,已經不在乎它如何而來,只關注他好不好用,這幾乎是現代科學教育而引發的慣性思路,我們直接接受公理,接著推理,得出定理來證明公理就沾沾自喜,殊不知有時候公理本身就暗藏巨大的危機。這樣在思想上只在乎實用的反噬也完全的回到我們自己身上,只要我們在社會運作上被認定為沒用的,我們就會認為自己完全沒有價值,這難道還不夠危險嗎?
一個更接近善惡真理的人(我說接近,是我認為我們本身的能力有所限制,可能永遠無法真正理解,不過1%和99%還是差很多的,我們可能永遠不可能知道真理,但至少我們能做到明白什麼「不是」),應該是分得清楚好壞的人,一個分得清楚好壞的人,肯定有自己的價值體系,才不會被模糊地帶強烈的無法立命。而要分得清楚好壞,一定得先體會過好壞,才得以明白體悟好壞。就如同若你不同意我的論述,你也會使用你的經驗來作為辯護一般,你幫助我擴大經驗範疇,我也提供值得你批判的觀點擴大你的經驗範疇,我們在這當中都有可能是錯的,而錯過才知道該如何避免犯錯。有了犯錯的過程,這種懊悔的反思才顯得有價值和說服力,提出意見的意境也就更高。
生而為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更多經驗,來加以獲取知識進一步獲得某種能讓自己信服的信念真理。過去曾在某些文章說過客觀的善惡難以定讞,但我們能訂出我們自己的好壞,但在這之前我們必須建立出自己的價值體系,具有脈絡系統且可修正的檢驗所有經驗,並以自己的詮釋來加以說服自己進於說服別人,這幾乎是現代理想的根基,我們若認為民主自由的價值重要,更要把握每個發表問題和意見的機會。最近更體會到「光是想是沒有用的,要問出來」,回顧自己的學生時代,害怕被說牆頭草,害怕出錯,害怕丟臉而不敢問出自己想問的問題,憋得都快要內傷了,錯過那些經驗讓我懊悔不已。這種開放的態度是我想提點自己追求且長期把持的,我能做出對錯的判斷,並大膽的假說,嘗試說服他人我的想法,在碰上被指數錯誤時,不是愚昧的捍衛立場,而是審視自己的觀點,加以判斷是否要改變。我知道,人們都相當害怕自己建立起的一切被人家攻擊,甚至是被摧毀。不過完全的毀滅也代表著全新的創造,我不願意當那個永遠因害怕而不去抓住想要東西的膽小鬼,正因為我體會過那種害怕有多讓人後悔,這就是我承認的一大錯誤,我主動摧毀的信念,我主動開啟的創造機會。
另外,這種風氣更引發另一個問題,要是現在知道我們總是接受他人的觀點,是值得懼怕和避免的了。可能就會發現,在接受他人觀點時,我們幾乎不在乎「過程」如何,而這個不被在乎的過程,通常才是該審議的關鍵。我們不再去提意見的意境如何,只想著他是否有價值和是否實用,已經不在乎它如何而來,只關注他好不好用,這幾乎是現代科學教育而引發的慣性思路,我們直接接受公理,接著推理,得出定理來證明公理就沾沾自喜,殊不知有時候公理本身就暗藏巨大的危機。這樣在思想上只在乎實用的反噬也完全的回到我們自己身上,只要我們在社會運作上被認定為沒用的,我們就會認為自己完全沒有價值,這難道還不夠危險嗎?
一個更接近善惡真理的人(我說接近,是我認為我們本身的能力有所限制,可能永遠無法真正理解,不過1%和99%還是差很多的,我們可能永遠不可能知道真理,但至少我們能做到明白什麼「不是」),應該是分得清楚好壞的人,一個分得清楚好壞的人,肯定有自己的價值體系,才不會被模糊地帶強烈的無法立命。而要分得清楚好壞,一定得先體會過好壞,才得以明白體悟好壞。就如同若你不同意我的論述,你也會使用你的經驗來作為辯護一般,你幫助我擴大經驗範疇,我也提供值得你批判的觀點擴大你的經驗範疇,我們在這當中都有可能是錯的,而錯過才知道該如何避免犯錯。有了犯錯的過程,這種懊悔的反思才顯得有價值和說服力,提出意見的意境也就更高。
體會過這種過程,就再也不會認為該依靠結論來斷定他人的價值,因為自己已經體悟了犯錯修正的超越性,完全體現了自己身而為人的自由意志。那麼,我們也會以同樣的體悟看待他人,更尊重對方的想法,互相指錯修正,一同攜手更接近理想的真理。
(不是想對誰說教,而是想嚴厲的提點自己)
(不是想對誰說教,而是想嚴厲的提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