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痛苦中,我醒了。
嗎啡的藥效使我感到有些迷惘,我夢中的一個小女孩好像出現在我的小小套房裡。這是間沒什麼人會注意的小小套房,除了僕人和房東外,如果我死在這裡,基本上不會有人發現。
我想是時候把自己的狀況寫下了。就當作是個記錄。
1.我經常分不清楚我是在夢中,亦或是在現實中。
2.我的罪疚感會在某些我好不容易想到一些有希望的事物時突然出現。
3.承上兩條,這些情況最近經常在我佈道時發生。
4.我佈道時非常虛偽。
5.如果會眾很虔誠,他們會發現。
6.如果發現,他們肯定老早就發現了,在好幾個月前就該發現了。
7.數字七是神聖的。
8.我的罪疚感和迷幻感不完全來自嗎啡,但肯定有關。
9.我夢到的那個女孩叫路易莎。
10.承上條,這是我第三次夢見她。
沖了一杯黑咖啡,拿出一些僅剩的麵包,我試圖讓自己保持清醒。然而那只是枉然。黑咖啡不能讓人從憂鬱之中清醒,而只能麻醉一個成年人。
是的。
11.所有飲料都是麻醉劑。
這個世界沒有好過,可能除了基督降臨的那三十三年,人世間沒有好過。他來到了這個地上,然後被世人殺死,從此世界繼續像往常一樣,憂傷且墮落。
時間是十一點十七分,我該出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