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對於傳產而言大量加班是常態,可是這公司常態到我強烈懷疑一年12個月裡月月都是大月,不曾存在訂單較少的時刻,但若真是如此,那麼老闆的拓展業務能力便是值得學習的對象,畢竟如何讓一間公司在一整年裡都處於訂單多到處理不來的狀態,相信是非常困難的。然而在這不加班的夜晚,我想再繼續跟自己聊一聊,聊「生活」是什麼。
不過在開始閒聊之前,已經能預感到這是一連串「沒問題裡找問題」的過程,可是我覺得這是對於創作種種思維的探索過程,即為看似沒問題的事便是值得討論,因為裡面可能大有問題。
關於「生活」,在上一篇裡我提出「泛指一個人在一天內的各種活動」的解釋,並認為創作應該去神聖化,將其視為普通日常生活的一環,然而這樣的想法顯然與「以創作為志向」的思維是衝突的,因此我覺得需要對其思維作出解釋。首先,只有尚未被完成的事才能被作為志向,因此「以創作為志向」可以試著解釋為「期望自己在某個藝術創作領域有所成就並以此為生」,而在此思維下便會以創作為主並將諸多建構成生活的元素安排為輔助位置。
就字面上而言上述的那段話看似沒有問題,但其實有很多地方是沒有說清楚的,因為就「某個藝術創作領域有所成就」這段話而言,在我看來可以分成學術面向與娛樂面向,因為當要以某件事為生便意味著要將自己做的事鑲嵌入整體社會的大分工中,而我目前已知學術跟娛樂這兩個面向是藝術創作在社會分工中可挑選的定位,不過這兩者並不衝突,例如威爾·艾斯納(Will Eisner,1917-2005)、史考特·麥克勞德(Scott McCloud,1960-)等漫畫作者皆是擁有自己的漫畫作品並對漫畫進行研究,且撰寫著作闡述自己的研究成果。
先論娛樂面向,我覺得身處這個面向的創作者需要有自己身為藝人的自覺,關於這點有興趣的可以翻閱菅野博之與唐澤佳子共同著作的《漫漫快快》這本書,當中提到的「漫畫家是藝人」的觀點值得一讀。既然身為藝人,那麼在社會大分工中提供的便是娛樂大眾的服務,此時我覺得這是一個檢視自我的時候,便是我能提供娛樂嗎?
即所謂探討問題時需探究其本質(關於這部份可以看柏來圖的洞穴寓言,相信多少能有所收穫),在我看來與其總結與歸納哪些作品類型比較容易紅,不如先檢視自己提供娛樂的能力,而這部分也許真要看老天爺賞不賞這碗飯吃,此時便需要提出一個假設,如果我不擅長提供娛樂呢?因此當宣稱要以創作為志向時,我覺得最應該避免的是以「創作」之名行「逃避」之實,這裡的逃避所泛指的事物是因人而異的,而這種事也是非常自我甚至難以察覺的。
至於學術面向,我覺得這作為一條創造知識的路途是比提供娛樂更加困難的,因為提供娛樂是面向普羅大眾,可是學術研究是面向該領域的同行人士,提出的種種論點便是直接面對同領域專家們的檢視。可是我相信有些人對於藝術創作更重視其未知的可能性,雖然也許一些概念最終很少、甚至幾乎沒有實現(例如史考特於TED2005演講中提出的不斷延伸的向左、向右、向下的漫畫閱讀概念),但這些構想也意味著藝術創作在不斷尋找進化的方向。
閒聊到這邊,依然還是沒想到如何解釋「慢慢來,比較快」,不過我覺得這話的前提是建立在兩個基礎上,其一為創作並不神聖,它只是建構成日常生活的諸多元素的其中一種而已;其二為創作並不偉大,它不能成為人們逃避某些事物的藉口。
先聊到這,有時間再繼續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