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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如果今天是我被殺

十六夜郎 | 2015-11-22 07:18:24 | 巴幣 192 | 人氣 876

  剛剛看到朋友分享的這則鞭刑的影片(注意,內容略血腥)

  我關掉聲音把影片看完了。

  是否引進鞭刑一直都是一個爭議,正如死刑與廢死一般。然,我贊同臺灣使用鞭刑,但看了影片,我卻仍舊於心不忍,即使他們是酒駕,或者是罪大惡極的人,我仍舊於心不忍。

  我一直認為,嚴刑峻法能夠使一個國家的治安變得良好,人民變得不敢越矩。甚至......我甚至認為殺人犯使用凌遲處死是最好的方法。

  可是,要我來做,要我來看,我下不了手、不忍目睹。會覺得好殘忍,好痛、好血腥。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出自於我對人所保有的最基本的良知。但,只要一細數受刑人的罪責,無論酒駕還是殺人云云,我就會變得憤慨,認為你怎麼可以這樣輕易毀掉別人的人生或者是生命!我會希望那個人趕緊死去,甚至死的慘一點。

  好比說,昨天於FB動態轉貼了一則姐姐被表哥侵害,進而自殺的文章。回應的部分,原作者回答了不少關於這位表哥以及當時的狀況,作者在姐姐自殺時,才小四年紀,現在已經大學了,還是想起這件事。而當事人表哥,並沒有受到法律制裁,甚至娶了老婆有了女兒,還是一間公司的高級主管。

  而作者只能任由這些記憶,在她腦海中持續張牙舞爪著。惡沒有惡報就算,然而好人為什麼就要面臨這些責難?所以,我支持死刑,支持鞭刑,這也是我對於受害者保有的基本良知。

  當這兩者的良知擺在一起(指對加害者的良善與對被害者的良善,甚至是全體的良善),死刑與廢除死刑的爭論就容易出現。理智一點來談,加害者處於主動的一方,若他沒有攻擊、侵害的行為,是不必受到罪責的,所以他受罰是理所當然。這點我給予贊同,但如果今天是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跳出來說:「如果我們真的對奪去生命這一行為如此深痛惡絕,那我們怎能親手實踐它?」,你們會將他們視為罪人看待嗎?

  我一直都不喜歡強烈批判另一類人價值觀的那種"價值觀",即使我支持死刑。我想起估計是去年還是前年的時候,那時在死刑的存廢吵得沸沸揚揚之際,我曾看過這樣一篇文章,標題是:死刑該不該廢除?一群廢死的大學生被一段話瞬間打醒!!

  簡述一下關於這篇文章的內容,就是作者在餐廳看到一群大學生在爭論死刑存廢問題,由於爭論沒有結果,大學生便來詢問作者他的意見。接著,作者詢問了支持廢死的那位大學生,問他家人如果被殺掉、愛人被強姦,而兇手被抓到只說當天喝多了,並附上毫無誠意的道歉(甚至沒有道歉)時,你會怎麼做?

  那位支持廢死的大學生支支吾吾地說不出話來,而作者回應他:「因為你的無知,那些該死的殺人混蛋禽獸現在可能就在你身邊徘徊,因為你的虛偽善良,可能導致另外一個家庭的破碎!所以,請停止你的虛偽,除非你家人被殺,你還可以張開雙手去擁抱他,告訴他沒關係我原諒你?」之後順道在文章結尾附上了一句「廢死的都是白癡。

  看完這篇文章,我真的非常的憤怒。這是我第一次對於這個議題產生憤怒的情緒。當時我看這篇文章的時候,是在別的論壇還是蘋果日報看到的,下方留言都是說:「說得太好了」、「讓那些廢死的人的家人也被殺掉算了」、「廢死聯盟能每次跳出來保護罪犯的人權是因為今天死的不是他們家人」之類的話,而現在我貼的這篇下面的”部分”留言則是比較偏向我所想的——作者你是不是有什麼點忽略了?(其實我是想打”作者你是有什麼毛病?”但是因為太偏頗了,才不打算這麼寫)

  除了針對「你周遭的人被殺掉,而你沒辦法原諒他們」,就因此證明廢死是錯的,真是讓我覺得可笑。更讓我憤慨的是,在怎麼討厭廢死,也不能說是”白癡”吧?

  我能理解對於廢死團體的不滿,但我絕不會認為他們是有問題的人,要知道,任何一種論調既然能夠使一群人成為一個群體,無論群體是大還小,都有一定程度的邏輯與理由。刻意規避這方面的問題,只是針對「你周遭的人被殺掉,而你沒辦法原諒他們」來攻擊,沒有探究他們的理論或主張,就像下方的第一個留言提到的”稻草人理論”一樣,只以自己的方式解讀(製造稻草人)對方的理論或主張,用自己的解讀來窮追猛打,以此證明對方的理論是錯誤的。但實際上根本沒有推翻過對方的主張,他也沒證明過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斜體字節錄網友的解釋)

  舉個自己的想法來說,如果我今天家人、愛人都被殺掉,我還能原諒兇手,難道你就能支持我廢除死刑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吧?你可能只會覺得我是另一個”白癡”?

  還有另一個留言:「請這些廢死聯盟的偉人貢獻出你們的妻小兒女供他們宰殺強姦,我就無條件支持廢死!」看到這則留言我的反胃程度簡直直上雲霄,支持廢死不代表當事人本身還是他的家人都是該死好嗎?

  這篇文章的問題就到此為止,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過湯英伸這個事件?節錄一下維基百科的內容:他根據報紙上的西餐廳徵人廣告前往應徵,但不料該餐廳的真面目是求職介紹所,誤入求職陷阱的湯英伸被介紹到洗衣店工作,並且欠下了介紹費三千五百元,又遭到僱主扣留身份證,還被迫超時工作。1月25日,工作九天後,湯英伸酒後與僱主發生衝突,殺害了僱主夫妻和僱主二歲大的女兒,一共殺害三人,湯英伸犯案後前往警局投案,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

  他是從山地來的原住民,當時來到臺北找工作,結果被騙到洗衣店,一天工作17個小時,連續工作了九天之後他打算不幹,但僱主卻扣押他的證件,甚至說湯英伸的工作薪資還不夠償還仲介的費用。一日深夜,雇主將睡夢中的湯英伸搖醒命他工作時,他的不滿終於爆發,兩人的衝突最後演變成連續殺人,最終死刑定讞,成為目前臺灣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

  對於當時的這個事件,有不少人是對於他的處境感到相當同情,甚至有人請求總統特赦。我們每個人心中往往都有一條尺,對於死刑犯的該死與否該如何衡量,很多人都想試著找尋那個平衡點,但那始終都沒有想像的容易。

  拿鄭捷的隨機殺人事件來談,他殺了四個人並造成二十四人受傷的結果,肯定有不少人直到現在都還感到憤慨。但我認為,殺人者固然可惡,但在殺人事件背後,我認為應傾向檢視犯罪者的成長背景,試著從事件本身理解成因與經過,找到事發的源頭。

  今天跑出一個鄭捷,鄭捷該死,明天跑出一個龔重安,龔重安該死。今天隨機殺人的原因沒有解決,明天一樣會有一顆顆尚未爆炸的炸彈充斥在街頭、在學校、在你我的身旁。

  我所要說的,絕對不是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種論調,老實說我也認為死刑的確有一定程度的嚇阻效力,但若是太輕易判一個人死刑(好比傷人者、強暴者皆死刑),可能造成加害者無法度量下手輕重(比方他只打算打你,但卻因為傷人判死,索性就把你殺了),如何衡量罰則也是一門值得探討的問題。

  順便提一下以前有人提過的,性善論性惡論。也就是所謂的人究竟是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在這裡頭,我是偏向認為人性本惡的人。

  我的想法是,身而為人,說到底不過也是生物的一種,然而我們自出生以來,便是從父母的關愛、教養中被拉拔長大,終而離開家庭,踏入家庭之外的群體生活,學校、職場皆然。我們在愛與關懷的環境中成長,自然讓我們的獸性被”馴化”,從而能夠融入”正常”的人類群體當中。

  社會上的好人終究佔多數,在好人與價值觀穩固的現代社會,大家都將生物的獸性隱藏在自己的外貌之下(雖然用隱藏,但我相信大部分並非刻意的行為)。然而,在我們遇到強烈刺激,或者是看到有人肆意宣洩自己的慾望、展現出那純粹的獸性。殺人越貨、侵害他人的時候,我們身為人的良善與獸性將同時併發。

  為何說是良善和獸性同時併發,原因在於文章前端所述。罪過深重的嫌犯,若他承受的是比死還要嚴重的刑罰(比方生不如死),那我還是會有惻隱之心,會對於這樣的他展現可悲的善良(某些角度來看的確如此)。同時,我也恨不得那名嫌犯能夠為自己的罪過付出代價,怎麼殺人就怎麼死,這是對被害者的良善和同情,但也同時是一種獸性。

  之前看過一則新聞,關於女兒被割喉,母親選擇原諒,裡面的媽媽說得很好:「社會有些認為的正義,其實不是正義,而是另一種暴力,他們認為的正義之下,其實他們都有可能是另外一件暴力的製造者。

  當然我支持那位媽媽將殺死女兒的兇手視為敵人,甚至讓兇手被判處死刑,但我對於這位媽媽所展現的大愛感到欽佩。不過我想要說一下,這位媽媽原諒兇嫌,並不一定是說兇嫌沒有錯,而是就算兇嫌被判死,其結果完全無法安慰或是使自己的情感釋懷。有些人體會到至親被殺的痛楚,基於失去親人的感傷、不捨,轉換成替兇嫌的同理,這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然而,有人對於這位媽媽的做法很不能認同,也有曾批評她:「連當母親都沒資格。」對於這樣的回應,我的感受同死刑該不該廢除?一群廢死的大學生被一段話瞬間打醒!!這篇文章一樣。

  如果你有細讀那篇女兒被割喉的文章,或許能夠和我產生差不多的感覺。死刑的存在,不該只是為了滿足群眾的獸性,應該要從為何當事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出發,而非將問題淹沒在人群的嗜血當中。

  我贊同死刑,但是,我也不完全反對廢死,畢竟他們的論點也有一定程度的道理以及可認同性,端看你有沒有仔細去思量、理解。

  如果願意看到這裡的讀者,可能有些已經安耐不住性子,要趕緊在我下面留言問我:「如果你家人、愛人被殺死了,那你會原諒嗎?我看是不會吧?」

  我在這裡回答相近的問題的答案(抱歉,失去至親、摯愛這個問題對他們而言有點太不尊重,對我而言也太過沉重了)。

  如果今天是我被殺。

  站在我的角度(被害者)而言,我當然希望殺害我的人(加害者)承受應有的罪責(死刑),若法律無法還給我公道,說不定我也會自己討公道。但是,如果有人能夠舉出,為什麼那個殺害我的人能夠不必判死,我會耐心的聆聽那個人的指教,甚至不會將「原諒加害者」放在選項之外。

  對我來說,只專注於自己的想法,與自己不同的理論都不對,這樣反而是一種社會亂源。支持、反對廢除死刑,都一定有其道理,我不會任意說哪一邊是錯的,但,製造對立與排斥不同思想,反而正是產生仇恨的主要原因。

  談及死刑存廢議題或許讓人覺得沉重,但我在這篇所要探討的,反而是一種對人心的寬恕與同理,如果你無法原諒,那就沒必要強迫自己,但請不要指責那些可以原諒的人。我們都有權力決定自己該不該寬恕某人,但若要將自己的理念強押給他人,那便不是仁的表現了。

  而政府是否做好道德教育,以及我們是否探究造成遺憾的根本原因,對我而言才是死刑是否該廢除的重點。


  抱歉,寫了一篇好像會戰起來的文

  21號當天考完期中考了,22凌晨開始寫下這篇文,起因是因為看到了別人轉貼的鞭刑影片(即文章前頭的影片)
  不知道為什麼一不留神就探討到了死刑的存廢去了

  算是難得發表這種時事評論的文章,平常的我通常都會用小說來表達,前陣子也曾寫過,但由於不怎麼喜歡而作罷。或許直接了當的說出來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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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創作回應

小元
嗯...那就捨棄"人"吧...。或許會看到新世界...。
2015-11-23 23:40:34
我一直覺得,
大家沸沸揚揚討論著廢死議題之前,應該先解決司法不公的問題與人們的偏差價值觀,
再來還要先培養人們共同的良知。
廢死能保護冤獄的人,可以給一時衝動犯下大錯的人用其餘生來彌補,甚至重新做人。
不廢死能讓人們更畏懼司法制裁,讓大家更不敢以身試法。

要廢死或貫徹死刑,我覺得兩者都不行,應該折衷,
但也不是說就不改變現有的審判標準。
好比所謂「情、理、法」與「法外有情」,
前者先講情,後這先講法;
前者維護正義,後者維護秩序。

實現正義能安定人心,依法行事能安定社會,兩者缺一不可。
可惜現代司法漸漸喪失維護正義的用途,僅有維繫社會正常運作之用。
簡單來說就是:
「社會正義的實現與否,對國家目前的體系的既得利益者來看,對他們的利害影響微乎其微」
所以當一個社會實現不了正義時,就表示國家體制腐敗,若需要正義則需要改革與抗爭。
從全世界各時代的歷史來看,國家安定在於人民的安定,人民的安定在於相信社會的正義。
因此當人民對社會的正義失去信心,國家就容易動盪。
所以國家要長治久安,幕後的既得利益者更應該落實社會正義,他們的利益才得以長久。
但我看在眼裡他們大多目光淺短,只能爭小利,不能成大器……
(好比某毒油事件以及判決,完全泯滅社會正義,如今當事人還在繼續大賺黑錢草菅人命)

說了這麼多,
我覺得死刑議題其實沒那麼有爭議性,
這僅是每個人價值觀與良知特性的不同所造就的結果,
我們應該回到初衷來看死刑,
基本上就是:
「該死的應該死刑,不該死的不應該死刑。」
看似廢話,但背後寓意卻很深遠。
但是何謂該死?何謂不該死?
白紙黑字的法律沒有決定誰該死或不該死的權利,
而是這個人被判死,是否對社會的進步幫助?
人們是否會繼續相信這個社會存在正義?
所以我才說,
談廢死議題之前,應該先解決司法不公的問題與人們的偏差價值觀,
還要先培養人們共同的良知。
2015-11-24 00:04:26
真蓋特哥吉拉
看了那麼多各種複雜的討論,最後容在下用最簡單的一句話做結論:在這個世界裡你很難看得出(包括自己在內)誰比較不瘋狂。by 瘋狂麥斯。即使是大半的獸性被訓化的今日,你往往可以看到它被以另一種呈現出現。例子太多,不便列舉。
2015-11-24 07:42:40
馬怪 ???? ?????
這個議題可以延伸到很多事情上,真的只能說這個世界有點扭曲化了,不過或許只有我們臺灣比較嚴重(?),甚至嚴重到說,做個假設,今天支持死刑有80%人讚同有20%人不讚同,所以80%的人都是對的被灌予正義的名,假借這80%的正義之名去對20%的人施予霸菱,形同多數人的主觀意見才是正確的,我非常不認同,這就同等於有80%喪心病狂的人認為殺人是對的,就被扭曲成是對的事情,最後是20%人沒有談判空間的單方面被廝殺罷了。

以上純屬個人抱怨

不過個人是支持死刑的,就算不死刑至少要無期徒刑別給他出來害人的機會。

個人滿支持國外鞭刑之類的東西OAO?

犯罪者多半不怕死,就是不怕被關,抱著頂多被關的心態去犯案,那我覺得如果有讓人受到疼痛的刑,應該多多少少有用才多!

2015-11-28 21:58:05
悠露
個人是持中立立場,有效的民主應是專家治國,人民僅有權利,這類問題牽涉法學,社會學,哲學,研究相當眾多,網路上的言論只是風向,看看就好,比較誇張的是最近還有包圍警察局的行為,臺灣確實不可思議,只希望仇恨不要助長仇恨。
2016-04-26 15:36:50
十六夜郎
我很支持你的看法,我也不贊成包圍警察局這個行為,同樣希望仇恨不要再臺灣延燒
2016-04-26 1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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