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1:作者才是策畫密室殺人的意識體
規則2:文章中的人物想法、行為皆是作者安排好,場景、物體、事件也是,為達成目的而設定,作者附身在人物身上,使得人物執行作者的安排或代言,然而沒有共犯,人物不會注意到作者的刻意安排
規則3:不存在未在文章中出現過的道具或特徵,使得作者製造密室的目的得以達成,也未有道具轉移型態(比如燒成灰燼)
規則4:道具的作用抽象上是為了轉移概念(或者說是能量),這在任何推理文章中都通用
規則5:使用的手法,盡可能用上所有描述以解釋它們存在的理由,使用的越多越好
規則6:以上規則兇手也知道,也只有兇手知道,兇手存在於登場人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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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醒醒!」張開眼,B先生搖著我。
「我們都被下藥了,所以醒來的時間一致。我們也才剛醒來。」C先生舉著蠟燭。
「不對呀,除了我們三個以外,剩下的就是莊園主人了和他的僕人了,難道他就是下藥的人?」B先生問。
「這裡是…」我問,牆上掛著蠟燭臺,而蠟燭火光微弱,大概只夠照到一個人身邊的距離而已。
「莊園的角落,隔壁就是莊園主人的房間。」
話音剛落,房間那頭便傳來慘叫聲。「救命!」
「是莊園主人的聲音!」B先生反應過來。「我們得去看一下,我有不好的預感。」
C先生拿著蠟燭準備跑向房間門,但是轉過身,面向窗戶。「從這裡比較近,一旦我們打破窗戶,便會發生持續警報,僕人們也會趕到。」
「喔對,窗戶是不能開的那種落地窗。」B先生補充。
然後C先生用燭臺敲碎了窗戶,警報大作,我們爬到外面的陽臺走廊,這裡是高樓,走廊又是封閉的,月光下可以看到沒有人和躲藏的人影。
往角落深處走,經過了好幾扇窗戶,我們在最裡面的窗子看到莊園主人的身影。
我們再次打破了窗戶,警鈴仍舊持續,進入裡面,莊園主人的屍體就在面前。地上還有個機器,我們被騙了,聲音是從機器中發出的。當然,這機器只有發聲的功能。
「怎麼會…」房間依舊黑暗,我們跟著C先生跑向門,門是由內側鎖上的。門沒有任何縫隙使得道具可以進來。
「我們先出去吧。」B先生不想跟死人待在一起。
「我去通知僕人,你們兩個看著門。」C先生說。
隔了一段時間,僕人們趕來。我們一起檢查了室內、廊外,卻沒有發現異常。
「這麼說,是個密室囉,有可能透過換窗戶來偷偷溜出去嗎?」
「當然可以換窗戶,」僕人回答,「但是那也會處發警報,警報只有所有僕人共同決定才能停止。當然,破壞警報也會觸發警報。」
「有沒有可能製造一個定時裝置,使得警報聲音當我們破壞窗戶時才發出呢?或者當我們破窗時屍體才飛進來呢?」
「無從回答,只要夠完整都可以成為答案,但我們要的是最簡潔的那個。」僕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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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為止,已經可以想像出密室形成的方法了。手法符合最開始提到的6條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