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槍方陣的由來
馬其頓長槍方陣,俗稱正面無敵,方陣被認為是馬其頓以及其泛希臘派系統治東地中海到伊朗的強大力量,在西元前 168 年彼得那戰役 (Battle of Pydna) 中,羅馬共和國的指揮官保盧斯 (Aemilius Paulus) 面對馬其頓方陣時驚呼道「從未見過比這更可怕的敵人」,狄奧多羅斯 (Diodorus) 在自己的文學著作中指出,敵人光是看到馬其頓方陣就能導致恐慌跟憂慮,對於方陣的威力甚至有學者稱,塞琉古帝國 (亞歷山大大帝的繼承國之一) 能夠統治舊波斯領地就有賴於長槍方陣,大多數的東方王國幾乎無法擊敗這個堅不可摧的陣型,雖然大多數學者都將長槍方陣視為馬其頓人的獨立創作,但也有人提出不一樣的看法,包括色雷斯人以及南方的雅典人,其實都有出現過這種長槍的作戰系統,但真正發揚光大者莫過於馬其頓人,在之前的古典方陣篇提到過,馬其頓在崛起為軍事強國之前,古希臘的主要兵員是重裝步兵,他們適合肉搏戰、喜歡推推樂 (不懂的看這),長矛圓盾的組合旨在抵禦敵人衝擊、並貼臉戰鬥,他們與對手的距離永遠不會超過 2 公尺,他們緊湊的戰鬥隊列在馬拉松 (Battle of Marathon,前490 年)、溫泉關 (Battle of Thermopylae,前480 年) 和普拉提亞 (Battle of Plataea,前479 年) 戰役給了波斯入侵者迎頭痛擊,往往能在合適地形 (狹窄) 擊潰數量更多的敵人。
方陣槍是劃時代的新發明,到了16世紀歐洲部隊又將其復甦 (圖源: Pinterest)
就像底比斯的伊巴密農達 (Epaminondas) 敲爛斯巴達一般,為了擊敗重裝步兵,馬其頓人必須用一種嶄新的作戰模式來對抗他們,長槍方陣便應運而生,就像剛才所說的,長槍方陣的來歷不明且眾說紛紜,一般人的想像不脫天才父子亞歷山大以及老爸腓力二世 (Philip II),但不少資料,比如反對腓力的宣傳《反腓力書 Philippica》中便提到了早在腓力之前的君主們似乎就使用了類似的作戰風格,現在一說指出在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二世 (Alexander II) 統治期間 (我們常常提到的大帝其實是亞歷山大三世),引入了南方的軍事改革,特別是雅典軍事統帥伊菲克拉特斯 (Iphicrates) 的改革,迪奧多羅斯提到改革包含「......在他 (伊菲克拉特斯) 成為指揮官之前,他們 (雅典人) 使用的是大盾 (色雷斯新月盾或阿斯匹斯大盾)、矛和小型劍,而他恰恰相反,將原先的盾牌換成了更輕的圓形盾牌,他將矛的長度加長了一倍、劍也從短劍變更長、他也改變了他們胸甲的材質,給他們亞麻盔甲來代替沉重的青銅甲」。關於裏頭長槍的部分,我們知道古典重裝步兵使用的矛平均長度為 200 ~ 255 cm,將這種武器的長度加倍,伊菲克拉特斯創造了一個約 500+ cm 的超長槍,另外作家埃斯基涅斯 (Aeschines) 記載,伊菲克拉底與馬其頓王室關係密切,甚至參與王室奪位與暗殺,故這種說法得到了不少佐證。
腓力父子 (圖源: Pinterest)
爾後大帝的父親腓力二世曾經到希臘底比斯當人質+留學,過程中他可能也當了底比斯名將伊巴密農達的學生一陣子,腓力最大的功勞可以說是實現入伍新兵數量多+人人有足夠裝備,簡單來說就是後勤作業,對於古代軍隊的一個難題是裝備的統一性,一個國家要採用跟以往完全不同的戰鬥方式需要花費大量資金,在希臘的城邦中,重裝步兵的每個成員都自己帶裝備、雖然國家不必為此費心、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錢可以買重裝步兵的武器盔甲盾牌,雅典的軍事改革就是為了避免公民參軍需要自我負擔的金額太重,導致兵源不夠,這就有點類似羅馬的馬略改革了,也就是擴大兵源,但這種說法有爭議,亦有學說指出其實改革前後的材料價格沒差多少,要全國列裝還是非常昂貴,然而不管怎麼說更輕的盾牌、更易於製造 (亞麻到處都是) 的盔甲都讓大量列裝都成為了馬其頓的改革方案,在腓力繼位之前,馬其頓已經連連遭受敗仗,伊利裡亞人 (今天亞得里亞海東岸的住民) 於西元前 359 年擊敗並摧毀了全國一半的馬其頓軍隊,繼任者腓力沒有錢使用傭兵,只好就現有本土士兵裝配比較便宜的裝備,並在這之後入侵了希臘色薩利 (希臘最北部的產馬區) 和東北色雷斯取得豐富礦藏,賺夠了錢就有更多的裝備與士兵,加上他的外交天賦,馬其頓很快就成為了區域霸主。
二、武器裝備
1薩利沙長槍
長槍方陣是由長槍構成的 (廢話),是幫助馬其頓人征服世界的武器,一般來說與普通重裝步兵的長矛相比,長槍的頭部比前者小的多,作家葛拉提烏斯 (Grattius),在他的著作論狩獵 (On Hunting) 中指出,薩利沙長槍的頭比正常的狩獵矛及普通長矛還小,不適合拿來打獵用,1970 年曾經在馬其頓人的墓穴裡挖到號稱為薩利沙槍頭的遺物,但跟文獻記載相比肯定是太大了,古代希臘大多重裝步兵矛頭的平均尺寸為長 27.9cm,寬3.1mm,矛的插座直徑 1.9mm,總重量為 153 公克,而薩利沙槍頭目前認為要比這個數值要小要輕。泰奧弗拉斯托斯 (Theophrastus) 在亞歷山大大帝去世後不久寫道,薩利沙長槍的長度大致為 10~12 肘 (cubit,肘是一個古希臘的計算單位,1肘 = 45 ~ 55cm,所以長槍最長可以到 6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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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可以理解但一般人沒想過的爭論是,薩利沙長槍是組裝而成的、還是兩種不同武器,現在有學者會認為,第一種說法是會把長槍分拆成兩根桿子,戰鬥時才組起來,西元前 275 年伊庇魯斯國王皮洛士要自己的士兵翻山越嶺突襲羅馬人時,要他們拿著超過好幾公尺的長槍爬山是不太可能的,第二種說法是,薩利沙長槍分為長槍跟短槍、前者列陣戰鬥時才用,另外一種需要彈性作戰時會用,像學者麥克唐納爾 (McDonnell) 會認為,方陣槍兵不僅攜帶他們的薩利沙長槍 ,還攜帶一種稱為 "longche" 的投擲短矛,大概 1~2 m 左右的長度,但在古代希臘作家的筆下,兩者常常發生混淆。另外就是,馬其頓長槍的桿子基本上形狀各異,雖然大果山茱萸被視為製作長槍的木材首選,但實際上桿子的替換木材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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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古代文獻很長忽略了桿子的直徑以及其末端的規格如何、還有尾部配重的問題,但跟希臘重步兵的矛類似,馬其頓長槍的尾部應該也會安裝一個尾刺,這種尾刺被稱之為 "Sauroter",用來平衡長槍跟必要時插在地上或甚至用作備用武器,另外可以確定的是薩利沙長槍的頭部或中間似乎有金屬套環 (在馬其頓遺址如 Androncos 挖掘出來的、約 200 公克的一個金屬物),對此有兩個說法,前者是認為避免薩利沙長槍的頭被砍掉 (這實際上爭議也很多) 所做的防護裝置,後者認為是前面說的兩個桿子的連接加強器,但暫無定論。
2.方陣盾牌
薩利沙長槍的重量 (普遍說法是重約 4 kg 左右) 和長度意味著需要雙手來握持它、在一些例子中甚至是兩人共持一把,前面雙手、後面的士兵則是一手抓住維持平衡,傳統上的希臘盾牌是用一隻手拿著盾,而另一隻手拿著矛,為了適應這種戰鬥模式,腓力二世要求將一個較小的盾牌掛在肩上,方陣士兵的盾牌比重裝步兵要小跟輕的多,歷史學家普魯塔克 (Plutarchus) 也指出,羅馬與馬其頓交戰期間,羅馬人認為馬其頓人的盾牌相當的輕,至於尺寸,約西元前300 年托勒密埃及的方陣盾牌直徑為 70 cm 左右,來自直接的地下考古證據則得出 80 cm 直徑,馬其頓盾牌的材料大多以柳條製作而成,大多數證據都指出盾牌用柳條製成後會在上面鋪一層金屬,在馬其頓舊城林克斯提斯 (Lynkestis) 發現的地下證據指明了馬其頓盾牌用柳條+青銅進行製作,馬其頓人的盾牌主要是提供一個遠程防護,庫爾提烏斯 (Curtius) 寫道亞歷山大大帝在東方曾經使用過 “Testudo” 陣型,代表馬其頓方陣在面臨射箭或其他投射物能夠組成比較鬆散的盾牆防禦。
(圖源: Pinterest)
3.亞麻盔甲
在雅典人改革後,亞麻胸甲成為了許多希臘軍隊的盔甲首選,整個地中海世界都生產著亞麻,很多材質在疊疊相加後,實際上會非常堅硬,亞麻甲也是採用層層疊加的方式來進行製作,其強度堪比金屬盔甲,亞麻本身作為衣物行之已久,基本上屬於唾手可得的材料,亞麻可以榨油,纖維強度比棉花還要強上 1.5 倍,柔韌之餘更能拿來製作盔甲,而盔甲使用膠水來進行亞麻的疊層,科學家認為用於連接亞麻布層的膠水可能是兔皮膠、亞麻籽膠或魚膠,這三種在巴爾幹半島上到處都是,目前普遍認為皮革膠 (Gluten Taurinum) 最常為希臘人所用。
(圖源: Pinterest)
根據現代復原的研究表明,亞麻胸甲對於箭矢的防護力相當優異,在防護力上,亞麻層的厚度比層數更重要,而只要 1cm 厚的亞麻胸甲就具有防護刀劍與弓矢的能力,兼具柔韌性和保護性的最佳組合,實驗數據表明,只要大概 2 公分厚的亞麻胸甲,提供的保護能力與 0.2 公分厚的青銅胸甲大致相同,但重量卻遠低於青銅胸甲。 在靈活性上,青銅甲遠不如亞麻盔甲靈活,亞麻胸甲最大的特色在於穿起來比金屬盔甲更舒適,並且足夠靈活,從而使穿這種亞麻裝甲的長槍步兵成為更有效的戰鬥人員,用來黏合亞麻膠塗在表層跟連接處也可以有效防止老化,穿戴日久也不容易崩解。
三、進擊的方陣
對於方陣的描繪很多,但藝術跟文獻上卻常常記載混亂,方陣關注的幾個要點可以分為、組織架構、人員間隔、跟指揮的方式,在一些陶罐跟盾牌上 (在小亞細亞帕加瑪 Pergamon 出土) 的描寫上,4 肘 (約 2 m) 的範圍內,需要站兩個士兵,長槍桿子的直徑約為 3.5 公分,除了後面舉起備戰的兵員外,前五位士兵的長槍是需要平放下來的,想像一個畫面,兩個馬其頓士兵拿著長槍,但他們左肩上都掛的盾牌,由於不是重裝步兵騰出一隻手來使用,馬其頓的盾牌跟長槍平放時其實處在同一個水平面,代表兩個士兵之間的間格因為盾牌的隔閡而很大,少說也有 70 cm,解決方法就是後排的士兵的長槍往前面層層往前面疊,形成一個五支槍一組的矛頭,一般來說這種五個人的列就能彌補空隙、每人的長槍需留出至少 24 mm 的空間,才放得下桿身、手指以及避免碰撞的移動空間,從方陣的正面看下去,一列 5 人士兵的寬度少說也要 1m 左右,剛好彌補了剛剛的 70 cm,才能達到密集陣型避免給人家找漏洞鑽進去。
只有一名長槍兵 (最左) 以及越往右長槍堆疊的圖示,讓敵方一人需要面對 3~5 根槍 (圖源: Quora)
長槍方陣的士兵姿勢也讓方陣有進攻或防守的優勢,但這部分學者爭論得很兇,因為來源作者波利比烏斯 (Polybius) 本人不是軍事專家,這部分的爭論提到剛剛的士兵間隔問題,有學者認為越密集的陣型可以達到每個列士兵之間的距離從剛剛說的 1m 壓縮到 50 cm,在這種隊伍中盾牌會直接放棄使用,並隨著隊伍的壓縮收置在前面拿長槍的士兵的槍尾旁邊,每個士兵會呈現斜站的姿勢,根據這種極端陣型,至少到第九排的士兵也放得下長槍加入戰鬥 (等於對面一個人要對抗 9 把槍),不過這部分並不常見於大帝的時代,原因是空間太小不夠靈活、指揮容易混亂、長槍的使用也需要整個人身體前傾而不是斜站才能有力的突刺,一般來說五個人平放長槍是最佳選擇。第二個疑惑的點是希臘羅馬作家常用 "synaspismos" 這種密集盾牌互鎖的形容詞,代表左手拿盾會 cover 到另一個隊友,但以盾牌的大小加上掛在左肩上,這種形容顯然是不可能的,馬其頓盾牌頂多保護自己而非像羅馬人一樣密不通風的保護自己+戰友。
一般來說一列士兵的最佳空間大約就是 1m (圖源: Pinterest)
跟重裝步兵不同,方陣槍兵的集體訓練、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非常重要,阿利安 (Arian) 概述了方陣使用的命令用語,常見指令包括「立正」、「舉起長槍」、「面向長槍」、「轉向長槍」,第一個「立正」顧名思義就是站好,但不做戰鬥動作,在這種姿勢下,舉起盾牌、但長槍立在身旁而非平放,發出「舉起長槍」的命令時,方陣兵會垂直舉起長槍,將槍托抬離地面,由於重量的原因,雙手都會握住槍柄以承載其重量,亞歷山大大帝是命令長槍方陣的最佳案例:
「 …… 然後他 (亞歷山大大) 下令士兵先豎起長槍,然後按照命令,平放長槍進行攻擊,接著再次按照命令士兵揮動它們,時而向右,時而向左,整個方陣靈巧地向前移動,靈活的左右轉動…」
除了仰賴有效的命令體系外,這種長槍方陣也凸顯了幾個特徵,由於很少有人能正面擊潰方陣,所以有時候一場戰鬥打下來都只有前面五個人在賺人頭數,泛希臘時代的長槍方陣很常只有前五排士兵是經驗豐富的老兵,後排則很少有戰鬥經驗,而長槍過長的長度也讓除了陣列第一人才能發揮出長槍真正的穿透力,這裡試想一下,假如是長槍排排平放,要讓後面的人攻擊到前方不代表越後面的士兵長槍會越來越長? 而這種武器的「有效射程」大約是使用者手臂的 75% 長度,才能達到穿刺的力量,所以目前研究傾向於士兵長槍大抵是同樣尺寸,而剩下的第二三四五個人的長槍是透過平放來幫第一個人抵擋來襲的敵人,其刺擊威力有限。
越是密集的陣型盾牌在其中的作用就越少 (圖源: A Collection of Unmitigated Pedantry)
薩利沙長槍的穿透力雖然足以擊穿當時非盾牌的任何裝甲,但整個泛希臘化時代長槍方陣大多只刺身體不刺要害,這種模式導致了長槍方陣對於人員的殺傷很少是致命傷,西元前 338 年,在喀羅尼亞 (Battle of Chaeronea) ,被馬其頓方陣殺死的雅典士兵身上「渾身都是傷口」,西元前 334 年,許多面對亞歷山大攻擊的希臘僱傭兵遭受到長槍的正面戳刺,很多人沒有致命、而是失去意識被帶離戰場,狄奧多羅斯紀錄到,反抗馬其頓霸權的斯巴達國王阿吉斯三世 (Aegis III) 於西元前 331 年對上安提柯王朝的方陣時,被長槍弄傷好幾個部位,但沒死。
總結是,長槍方陣雖然是真正的正面無敵,但這種陣型注定了進攻造成的傷亡很有限,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將敵人拒之門外,守住中線,並等待鎚子,也就是馬其頓的衝擊騎兵擊潰對手的側翼後,跟長槍方陣一同夾殺敵人。
四、其他
長槍方陣在遭遇到羅馬人之後,很多人指出了羅馬軍團>希臘化長槍的結論,不過這部分很複雜,需要下一次再寫一篇,但比較扼要的說法有,在亞歷山大之後,泛希臘國家的騎兵比例已經降到比大帝時期更低,高加美拉會戰大帝有 7000 名精銳騎兵以及 30,000 出頭的步兵,而一些繼業者部隊,比如彼得那會戰時馬其頓有 40,000 多名步兵,但只有 3000 左右的騎兵,在更之前的西諾塞法拉 (Battle of Cynoscephalae) 則更只有 2000 名騎兵,方陣本來就殺不多,缺少騎兵的合擊下很難打出讓對方崩潰的戰績 (即使彼得那前半段羅馬人的確崩潰了),而另外一件事是希臘人的部隊幾乎沒有輪休,第一排士兵假如要交棒,只有兩個方式,死亡或重傷,而羅馬人透過嚴格紀律跟中階軍官的存在 (百夫長),讓大多數士兵都有交戰經驗跟休息時間、而不是跑到後面開小差,而希臘人的軍隊打到後半段常常無以為繼,再來就是方陣不適合過於複雜的地形,大帝的精銳銀盾兵 (Argyraspides) 需要長時間的訓練方能自由擺弄長槍跟適應複雜地形,爾後不少槍兵訓練度較低且一個個方陣 (一個方陣約 250 人上下) 之間容易被崎嶇的路線分隔開來,加上騎兵薄弱就常常被分割包圍了。
至於其他原因還有很多,包括後勤、作戰思維、跟將軍腦衝 (亞歷山大起的頭),便下次再說了。
大帝不少輝煌戰績都是步騎配合的成果,但往後馬其頓國王似乎忘了這一點 (當然與馬其頓日益枯竭的資源有關,圖源: P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