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有人說生殖者不尊重被生下的小孩意願,生殖者會生氣暴怒。因為他不是不問,而是沒辦法問。就算他問了,還沒有被帶到這個世界的小孩也無法回答。
無法得到同意,生殖者便認為可以這麼做。
為什麼尊重意願很重要?
如果你為對方做的事情是對方的需求,而且不會因此帶來具體的傷害,比如在朋友喝醉的時候送他回家,或者是沒問過對方就給他一筆錢。那你幾乎可以保證對方事後不會反對。
但若你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打他一頓,事後塞給他一些錢,你覺得是否合理?帶給他傷害的時候,同時給他一些好處,不會因此讓事情合理。
如果你事前告訴對方這件事,並且把傷害和好處明列出來,搞不好有人會同意。被輕輕打一下,換得一大筆錢的話,正常人也能接受。
但人生顯然不是如此,你永遠無法預料傷害有多大。套用上面的比喻,如果把人打成植物人,卻只有幾萬塊賠償的話,正常人都不會同意。
把別人生到這個世界上來,使他遭受各種疾病、意外和傷害,雖然也有快樂等等好處,但不會因此讓這件事合理。你做這些事情永遠無法事前取得他的同意,也無法預期傷害的大小。
而我們已知,有很多人不想出生。就算是想出生的人,很多人也不想出生在他們的原生家庭。生殖者把他生出來,仍然將人置於對方不想要的處境之中。
我們不曾收到任何人向我們要求出生,我們無法假設還沒有來到世上的人有出生的需求。只有被生下來的人才會被迫擁有生存需求,抗拒痛苦、死亡。想到自己沒有出生的假設情況,有些人會有點害怕。
但若你說人出生前有出生的需求,顯然用了沒有事實根據的想像力。
既然生小孩只是生殖者自身的需求,不是尚未被生下來那個人的需求,又會帶來傷害,就算帶給他一些好處,也無法在沒有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
生小孩這件事不是非做不可,不像吃飯或呼吸那樣,不做就會感受到極大的痛苦。
尚未被帶到這個世界的小孩無法回答、沒有回答,都不等於同意。不會因為他不回答而使你可以做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