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志》節慶史─中華其他節日:九?九律師節/國民體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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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九月初九,乃重陽節。至於國曆9月9日,我國在同一日有兩個不同職業的節日:一個是有關律師的「律師節」,一個則是有關運動員的「國民體育日」(又稱「體育節」)。
先從律師節說起:我國律師的淵源,可追溯到古時的「訟師」(又稱「狀師」,有時被貶稱為「訟棍」),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扮演訴訟代理人,為不懂文字或不懂法律的老百姓寫狀紙,在公堂之上為民申辯,令審判官公平斷案(或為自己辯護的百姓爭取最佳利益)。
(中間略)
至於「國民體育日」(體育節)方面,據說為清末鴉片的傳入,導致國人染上吸食鴉片的陋習,進而整日頹廢,在外國人面前表現出「東亞病夫」的不良印象。民國建立後,為導正此風氣,提倡體育之自強精神。
民國18年(1929)4月16日中央政府頒佈的《國民體育法》,刊於國民政府公報第 143 號。該法初立,第2條表明其立法目的:「體育之目的,務使循序發達得有應具之健康與體力及抵抗力,並其身體各官能之發育使能耐各種職業上特別勞苦為必要效用。」(舊法,今第2條替代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今立法目的已移至第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