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志》節慶史─中華其他節日:六?一五警察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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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之警察節,民國68年(1979)以前為中央警察大學的校慶日9月1日,民國68年以後定為6月15日,也就是民國42年(1953)《警察法》施行的日子。
中國警察制度,可追溯至古代的「衙門差役」。當時警政合一,軍警不分,俗稱「官兵」,官兵的職能尚未集中於統一的機關,而是由軍隊、審判機關、行政機關所共同行使。衙門內,差役為實際主管偵緝逮捕、處理管轄地區行政及司法事務的職位,沒有官品。
衙門差役的核心人員是「皂隸」和「快班」,亦可合稱「皂快」、「皂快班」、「皂快役」。皂快役亦包含捕拿普通罪犯的「步快」(又稱較常講的「捕快」)以及捕拿強盜、土匪、殺人犯等重刑犯的「馬快」。另外,皂班也包含了其他特殊差役,如「站堂役」、「刑仗役」、「糧差役」等。
近代警察制度之創設,正值「戊戌變法」期間,其構想來自清末重臣劉坤一和張之洞,他們曾聯名上疏:「警察若設,則差役之害,可以永遠革除。此尤為更治之根基,除莠安良之長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