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跟我聊了寫小說的想法,我提供一些情節上的想法。然而,對方感謝了我,儘管婉拒了我的情節上一些建議。
「(寫著寫著)不對自己有意見真的有點困難?!?/font>
這點我同意。不拿錢寫,寫開心的,自然不開心就沒動力寫下去。另外,我自己還面對一個心魔,我自認小說寫得比一般雜文用心,但事實上是,隨便寫的雜文,還比用心寫的小說觀眾更多。回過頭來,我很欣賞一些作者,它們打從寫小說之初,就訂定了「自己寫給自己閱讀的目的」---而在小說上,我最缺乏的也是這個目的。哪怕,我是喜歡自娛娛人的人,但即使自己當自己的讀者,我的首選也不是寫小說,哪怕是畫圖、寫思考筆記等都是。
然而,小說,永遠不在我的前幾名排行。
回過頭來,我是打從心底「羨慕」真正喜歡寫小說的人,因為我沒有真正喜歡過。曾經一度,我想揣摩寫小說的人,是否如同他們小說中表達,這麼熱愛寫小說這件事情,而且在有這麼多文體的狀況下,他們就是慧眼獨具,看中了小說。
可惜,寫了很久我也感受不到。好不容易有機會遇到寫作的人,但我也沒看過幾個真正喜歡寫小說--不過卻見過非常多對小說很執著,執著到寫不出小說就會懲罰自己的人。
「自認喜歡寫小說」成了負面的象徵,像是一群強迫癥。
自始自終,我仍然懷疑,瘋狂宣稱自己喜歡寫小說的人,他們,真的,喜歡寫嗎?還是只是一種妥協的發洩,因為沒辦法做更喜歡的事情,於是選了小說。因此,我認為人們只要做自己覺得開心的事情就好。任何萬物,我認為都是為自身的心靈服務,而不是令自身成為它們的奴隸。寫作也是。
前提是,你沒有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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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二(nobuusa) 遊戲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臺北市。 最近的興趣是ANKI+學習理論與實踐的應用,尤其在遊戲領域,譬如如何玩遊戲學英文。請多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