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臺大進修法律課程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學期即將結束。這週剩下期末考,想說複習之餘寫點心得。我有好多想分享的東西,但礙於篇幅,我盡可能濃縮。且容我獅子座愛慕虛榮又多話的本性,雖然不是每隻獅子都這樣哈哈。
法律應該是白紙黑字,我以前在接觸法律專業之前也是這樣覺得,也以為只要讀懂法條就好了。後來知道,原來除了法律本身,還要明白每條法律背後的立法理由、歷史脈絡,以及最高院的判例,所以那個資訊量之龐大,常讓我冒冷汗。法學,就是解釋法律的學問。
▲ 期末寫完都在冒手汗XD
為什麼要解釋法律?因為,縱使法律白紙黑字,但總有一些特別的情況是法律沒有規範到的,但我們不可能不去處理。
例如,疫情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立法,給予政府更多處理疫情的法源依據。但相關爭議即因此產生,由於該法律授權政府的文字非常簡略,像是「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就被法律界戲稱是防堵疫情的「百寶袋」,政府要做什麼事情,都可擴大解釋條文祭出管制措施,而有不夠具體明確的疑慮。
▲臺灣第一本法學雜誌創刊啦,上班有空時翻翻
法律不夠具體明確,實在是礙於人類語言的限制。我相信不只是語言治療師,連一般人都會覺得溝通容易使人乏力,因每個人心中對詞彙的定義不同,人際溝通要理清的層面也很多。我很慶幸,人類的同理心是上帝偉大的傑作,我們不只能同理他人情緒,也能理解對方在說出某句話時,他「可能」想讓我們知道什麼。
以法律來說,又有誰想被條文剝奪自由、拘束地不明不白呢?所以解釋法律的學問就極為重要,也是法律人在文字的有限之下,探詢人自由與安定最大的平衡。
▲工作進修期間還有養傷,滿感謝同事carry
東方哲學談身心的逍遙,特別是莊子,希望人從肉身中找尋自由。語言治療其實也談自由,我們希望在語言裡面解放人跟人之間溝通的限制,這也是追尋自由。法律也在談自由,承襲西方文化薰陶的歐陸法的臺灣法學,也在爭取人的自由。
我僅是在這條追尋自由的洪流裡面,載浮載沉的一粒子。冀望在貧瘠的地方,開出朵花。也願世間每粒種子,都能在需要他的地方綻放。
「我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靈,和會流淚的眼睛。」-《夜空中最亮的星》
Ps. 原本五月底要回母校和老師討論治療師修法和勞動權的議題,但後來因疫情升三級而延期了,期待之後再跟老師約聚
▲順便偷曬一下減脂和重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