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
鐵鏽臭瀰漫,骯髒汙水混在一起,胃酸騰翻,隔壁間馬桶裡的排泄與便溺殘留物更刺鼻。
好悶、好熱、好暗、好臭……也好髒,但,這髒廁所對我而言不算最糟。
外面有一群人正在呼喊,很大聲、很激進,而我孤身,渾身是汗,忍著嘔吐慾望,坐在馬桶上,不想和他們處一塊。我的腦子越來越亂,噁心到頭暈不止。
我是張嘉蓁,一名同性戀者,男性,一個單純的想要被、並愛著另一名男人的男人。
回想起,我小時候也經常像這樣……我的腸胃很差,容易緊張,在學校時常常於數學課舉手上廁所,一去好久才回來。一回,我手上衛生紙不夠,一樣像現在這樣蹲在馬桶上,只不過是髒著屁股的大喊希望有人能聽到,但葉永鋕事件後幾乎沒老師會讓學生在課間上廁所。快半小時,我才只能半拉著褲子,羞紅著臉的回班上向同學要。
我被嘲笑成了什麼模樣,至今餘悸猶存,所有人的笑聲,扭曲的臉孔,我是個小孩,到現在都不覺得我當時應該要明白這種感覺,但我第一次體會到丟人、第一次感到被嘲笑。
同時,感受到了第一次溫暖。
有個白白俊俊的男同學「潘安」沒有嘲諷我,反而溫柔的遞給我幾張紙巾,之後大家漸漸忘記我光著髒屁股回教室這事了,但我卻記得,他給我的溫暖體驗。
陽光和煦的上午,下課時間我們男女生都不分你我的聚在一起在遊樂場玩「鬼抓人」:被抓到的當鬼,抓到人的鬼就又變成人要逃。
那時候大多是男生喜歡去作弄女生,當然,也有過一些女生喜歡來抓我,我也會偶爾抓回去以示友好,只是,大多次數我都鎖定著潘安。只要他一在我看的到的視線內,我幾乎會整個遊樂場的跑著跑著追著他。
我以為我只是喜歡讓人開心,因為潘安沒有特別要好的朋友,但其他人幾乎都有一個,事實上,我也沒有,所以我們倆就成了朋友。只是一天一天過去,我對他的感覺,並不是像坐在我後面的兩名男同學那樣單純玩耍,開著生殖器玩笑的打鬧而已,看著潘安的臉,我會不由自主的產生一種讓我……想躲起來的感覺。
那感覺並不討厭,只是會讓我心跳加速,讓我流汗,讓我臉紅,讓我在夢裡和他和他一起相見。
我漸漸接受了這種感覺,擁抱了「它」。有天我算是知道了……我是個男生,同時,我也喜歡著男生。
越長越大,接觸的人越多,我明白什麼叫做同性戀、雙性戀、和「異裝者」等等名詞,但大多與我無關,真的,我只是個很單純,在戀愛方面不是喜歡女生,只喜歡男生的一個同性戀。我也會吃飯、睡覺、不會看到任何男生就興奮,就像異性戀男生不會看到任何女生就興奮一樣。
中學、高中時,同學們的頑劣性質更重,除了經常言談之間粗口外,常把形容人「娘」、「Gay」、「基佬」等字眼掛在嘴邊。
坦白而言,一開始我不是很在意,但漸漸地,我聽到有人在電視上、在演講上說:「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言語之間的話是會影響大眾的觀感,久了後會有心裡暗示,玩笑久了會成為真的歧視的。
印象最深刻的是,當孫老師被懷疑是不是喜歡男人時,他說「不,我的性向是『正常』的」還掛著毫無敵意的微笑。我卻感覺到沉默的衝擊,無比冒犯。
之所以一直以來我沒有真心開心過的原因──我的願望很簡單,我想要也被當作「正常」的愛。
無數個夜晚,我自己偷偷在客廳打開電視機,在網路還不發達的童年,想看看會不會有更多談論節目在敘說或解釋屬於我這種人,被大眾世人稱為「不正常」的性向。
大眾眼裡,我們不過就只是「喜好棒狀物的基佬」或「沒火車經過的兩個山洞」。
知道這種失落與絕望嗎?好像每個人都在朝著你走來,紛紛吐了口口水,再踩個幾腳才走過去,而他們的目的地甚至與我無關!
是不是,我才是不正常的那個人?
但或許是天終助人,無數次心陷絕望之後,苦等的良機終於降臨。
大學時,我離開住家,離開了熟悉的城市與人們,去到了一個遙遠的地方就讀,只是我的重心並不在學業,而在體會「大學生生活」,其中我最重視的自然就是我與我們最大的目共同代表,也就是「彩虹」運動。
我找到了一群願意出聲音的人,雖然不只是有像我這樣的男同志,還有女同志,甚至跨性別。還有一些是異性戀但純粹想為我們一起發聲的,我一度樂不可支,你知道這種感覺嗎?就好像終於在這個世界上找到願意接納自己的人一樣。
我自認為我不夠格,也沒有那個勇氣成為什麼幹部或重要成員,我們會長是個聰明才智的人,他的言談與舉止之間透露出他這個人的經驗與他的手段不凡,一定能帶我們走向更好的方向,所以只要我能幫得上忙宣傳、或者發表的地方,我一定都會盡上全力的去為了我們全體的權益去爭取、去奮鬥。
漸漸的,我的身上,我的背包,我的書桌上,都出現了同樣的一個標記:紅、橙、黃、綠、藍、紫;性、力量、希望、自然、自由、藝術──六色彩紅旗,在我們這裡它就是代表著我們的信念,是我們最大的信物。
我們在校園內巡遊、發宣傳單、上街遊行,我們的聲音想要被聽見……事與願違,我們越熱情,大眾的眼光越反抗。有關同志結婚的投票,我們總是敗北。
有一個男性朋友他告訴我:「我是不反對你們,但我真的不想到哪都看到宣傳,很煩。」然後他被其他人罵得很慘,因為他沒有同情心,根本不知道我們這些人為了擺脫「奇怪」有多掙扎。
若你是個異性戀,某天睜開眼開始,發現全世界只有同性戀才被認可,異性戀要被當作垃圾和噁心異類側眼相待,你會不會痛苦的想死?
他們是不會懂的,但你呢?
機會果然誕生,更應該說它終於「來了」:
一個新立沒多久的改革派政黨發出邀請函,他們邀請著我們整個群體一起前往遊行,在他們的互助下向大眾宣示,要求我們愛的權力應該受到法律與社會保障。
我難以形容當時的興奮!
終於,我們有了一個能為自己捍衛,在平臺為自己出聲的大好機會。那天,只是去年的事,我卻感覺恍如隔世。
高舉著驕傲的彩虹旗,來自各個城市的戰士們立足於街,面對著立法官院,大聲的呼喊出我們的訴求──我們要公平,我們要不被歧視、我們要像所謂的常人一樣對待,我們要讓世人知道我們的愛也是愛。
辯才無礙,口齒伶俐的會長站在臺上最前方,拿著麥克風以音響播送出代表我們的心聲。那幾分鐘,我感覺到我這麼多年來忍受的痛楚終於要結束了,一切的努力終於獲得了償還,那些飽受異樣眼光的苦日子也終將結成甜美的果實。
一年過去了,執政黨換了,什麼都沒有改變。那些侃侃而談,立下多張政見支票的官員,早已不記得這些芝麻蒜皮的小事。像一夜情一樣,選舉一過,就把我們互相協助過的關係給徹底遺忘。
曾經說未來會替我們這些群族立法、修法的人,現在都不見蹤影,就算見到他們,他們也似喝過孟婆湯,縱使我們在面前也完全不認得,生疏的走過。
互相?或許這個詞也不太妥,我也記不起來遊行那天到底發生什麼事,只知道我們幫他們達成了他們的願望,而他們……也完成了他們自己的願望。
幾個月過去,第二次機會來了。
地方的彩虹組織再次召開這次遊行,聽說是我們組織的會長和上面達成了某種協定,這次是個各大媒體都會關注的最終機會,我與我們在這幾年內能否成功就看著這次。
我們依舊抬頭挺胸的站在路上,穿著我們引以為傲的顏色,高聲訴說等待已久的公平。
「真愛該平權、平權是真愛!」
比第一次的感覺更強烈,這次是在一開始就有了政黨的金援與資助,而且還有我沒見過的其他彩虹組織到來,我好高興,真的好高興。
「拒絕恐同、愛護你我!」
排場都不一樣了,不只是人數比上次更多,連活動現場的器材和設備都大型、高級的難以言喻。
「真愛不分界、性別能超越!」
我們像去年一樣仍然是個戰士,正在為了追求平凡的愛而努力,我們……不,這就是我發現一切都變了調的瞬間,不是我們,是我。
「性解放──!」
呼喊的口號突然改變得陌生不清。
我以為是我誤會了,但急促的鎮定下來,我沒有聽錯。
「性愛解放、我們要性解放!」
「你我都變態,別再裝真愛!」
毫無秩序衝進法院佔領鬧事的人群無法遏止,彩虹的衣裳也從一個個的身上被他們自己撕裂,男男女女露出肉體的高呼著,色彩鮮豔繽紛的粉末與粉塵,更是在煙火與特製砲聲的伴奏下揮灑各處。
「我想做愛!我愛性愛!」
沒有聽過,我也沒有被告知過的口號逐漸出現。
「面對性不羞恥,我們就是愛肛交──我們就是愛性愛!」
穿著皮吊帶熱褲的男子在市府前架設鋼管跳起他們認為妖豔的熱舞、穿著女僕裝的男生們將頭塞進穿著馬甲,甚至裸體的女生胸部中大幅度搖晃,還有全身裸體只穿著內褲的男子後面還露出了屁股,褲邊插著「上我!上我!」的扇子。
幹,這不是我所知的性解放!
我們應該是破除那些勒緊我們的鎖鏈,追求平等、自由和博愛的精神,不是嗎?
你們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們想要大家的認同,應該就事論事。這只是在惹毛所有人,讓我們想獲取的大眾認同反感不是嗎?
還是你們從頭到尾都沒想過我們想要傳達的到底是什麼?而是你們只想做你們覺得「正確」的事,那你們和那些在宗教組織搞我們的傢伙只是方向相反,不一樣都是混帳嗎?
會長?
那是會長嗎?那個我相信著會為我們廣大同性戀群體爭一口存活的空氣的會長,臺上甩著他兩腿之間生殖器的人,真的是他嗎?
刺耳的音樂隨之響起,暗下來的天色靠著現場的燈光照耀,因散播在空氣中的各色粉末,產生艷麗的不同色彩。
我佇立原地,從未相信過,原來人真的能在清醒中,感到這樣強烈的暈眩。
看著到來的 SNG 車,媒體的攝影機正拍攝,鏡頭沒有拍我,但我看著鏡頭,又看了看周圍狂歡高呼的景象……我操你爸的。
我是個喜歡男人的男人,但,我也就只是個喜歡男人的男人。
躲在這骯髒的公共廁所,聽外面的人說剛才是下雨了,但天又放晴了起來。不久後還有好幾輛政治人物的宣傳車,開過來嘈雜的拜票,我這才稍稍的往透氣窗看出去──
雨後的夜空,理應什麼都沒有,但我卻看到那彩虹高掛在夜幕上,依然那麼的鮮豔,那麼的美麗。
只不過,那彩虹只有四種顏色:紅、橙……靛、紫……我真的暈的不輕,遺失的顏色不在天上,而在那群人之中。
這是一封求救信,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真正的意思,只有你可以幫助我了,讀懂它吧,拜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