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掩著面,摀著耳,顫著抖,泣著淚,淌著血,成了屍,也不會被記憶,因為打從一開始就被隻手遮天遮蓋住。
昔日不堪入目、令人咋舌之過往,迄今仍深鎖於潘多拉的盒子,俟後人開鎖。
無形之手隱隱介入日常生活中,伸入了行政,深入了立法,滲入了司法。
確實殊難想像,但卻真實發生...
浸淫於此之黨化司法,能有所期待?期待行使適時審判請求權為己適時添加一筆不良記錄,以增添閱歷色彩,俾往後餘生好用來說嘴?
律法維護者,卑著躬,執著聖光寶劍向搏手無策者宣告步入黑牢副本遊玩;憲法守護神,屈著膝,背著手無寸刃者向極權搖著尾,奉其命以圖曳尾泥塗。
向以公平正義為傲之司法,淪為打手之工具地位,司職料理落水狗。保障民權之憲法法文形同具文,如禮器般,只能用於廟堂上參拜,無法用於布衣黔首。當年含辛茹苦所建構出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已為破毀,其永史咸遵之精神已為崩解,宛如自始從未存在過。
遺落之記憶,成了威權者往後抵禦箭矢之胸甲。
無怪乎,當年的被害者領回遺體時還得彎下腰深深鞠躬說聲感謝,要求其早日放下,勿掀起仇恨之檢討聲浪時不時冒出。至於加害者依然快活,依然愜意,連吐出對不起之麻煩也省去了。
加工之記憶,成了威權者日後安居之錫安。
無怪乎,冤獄者用其一生歲月歷經多次更審再審非常上訴,好不容易來到釋憲才總算有能力在鬼門關前奮力拚搏,最後撿回小命,洗滌無期徒刑、死刑之污印。而當年的刑求者則以一句不認識如何刑求如何訊問輕輕帶過。笑容可掬之面孔非但深得民心,尚挾多數民意選上行政首長。如此僅充分展現社會多元與包容之面貌爾。
當然,當然在當時的大環境底下,會出現那樣之國家運作是無可奈何、萬不得已。對此之總總非難並非得體適宜,僅是政治目的上之追殺。為此,吾等應為其抱屈,為其執言,為其征戰,滿胸情懷過去動員戡亂時期治安良好沒有犯罪的榮光。加其冕,美其名,揚聲歌頌過去警備總司令時期臺灣錢淹腳目的美地。此等想法,在下實在不敢恭維,反是戒慎恐懼,時不時身子忐忑地直發抖著...所謂不寒而慄大概意指此吧?
不過,回過頭來,期待一個剛離開戒嚴體系三十二年的國家能有多民主?能揭露過去多少鮮為人知之歷史?這樣思考,或許可以催眠自己,得到一些慰藉,應該吧?
【致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