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九合一選舉在即,合併十項公投提案。除縣市鄉鎮地方官員選舉之外,當中包含了環保、食安、教育、婚姻形式、臺灣正名等公投議題,同時,首次將公投選民年齡下調至十八歲,將額外增加六十萬名選民。
而上述之公投項目,皆是經中選會審核通過並超過二十八萬份聯署成案。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公投十案有五案與性別平權相關,足見社會大眾對該議題有一定程度的關注而非限於人群的極端少數。
作為公民社會的一份子,不能不說我對此事不感興趣,也並非沒有自己的立場與見解。然則,在我翻閱公投公報及收看電視轉播辯論會以後,倒不盡然是為著使自己明晰哪個派別較為合理,大半還是想理解正反雙方的觀念差異——我想知道有什麼理由維持現狀,又有何理由要我們前進。
與之相比,我個人的支持與否便顯得不大值得討論,何況大約關注公投議題者也都有其立場之合理,我的個人觀感也別無贅述之必要,更無法改變他人投票導向的能力與意圖。在此,只希望能稍微偏離主題去談別的但同時又並不毫無關係的議題。
公投既然象徵著一種直接民意,那必然是以多數決來決定社會的導向,同時,無論通過與否,至少必有一方會被「犧牲」。這裡的「犧牲」並非狹隘地指涉生命的消亡,而是更廣義上的壓迫、輕視、排斥、否定等差異性的非平等對待。必須特別說明的是,有些矛盾是只能找到平衡但無法完全解消的,好比擁核、反核派在一定基準點上是存在相反的論調,不是非得二分,只是對兩派的極端者來說,總有無法妥協的地方。
這裡我想以頗具爭議的同志議題來做舉列,且盡量不下對錯評斷,只就觀念本身這一角度切入,不去觸碰關乎支持與反對方舉列出好壞的問題。不過本人讀書甚少、學問淺薄,闡述的內容若有未盡之能事,還請各位見諒或補充、賜教,我只有以下這些空話:
在開始以前,我希望各位針對本次性別平權相關公投案有一個基礎的理解,那便是在2017年時經由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宣布行政與立法機關需於兩年內完成同性婚姻自由等相關保護,但未來將以何種形式保障婚姻平權仍有爭議,而同性伴侶在臺灣合法登記結婚是目前可以確定的。故,此次公投中關於婚姻形式(即第10、12、14案)以及與其相關之性平教育(即第11、15案)時有正反雙方之爭論。
不過,關於性別平權等議題的爭端,並非是此次公投議題才有。登上媒體的數次的同志遊行、反同抗議也非一日之事,但為何近些年相關議題不斷如雨後春筍浮上檯面,甚而至於到如今由全體公民來抉擇?
以目前現有科學資料的而言,同性戀、多性戀等多元性別傾向者並非近現代的產物,於歷史的記載上早在千年前便有,但他們的存在(或者我用更精確的詞?。骸冈捳Z權」)是隨著文明發展歷程時而鮮明,時而暗沉的。他們在某些巧合或必然下在平靜無波的湖面拋入一塊石頭,有時僅只一聲,有時還能稍有波動,這端看象徵著社會的湖水深淺,以及石頭自身對湖水的衝擊,然則舊有價值觀念仍未修正的前提下,大多數未能激起足夠震動的石頭,往往只是落入水中而被浸沒、消失於無形的「犧牲」的結果。
但這並非全是壞事,自然,這也稱不上是好事。試問,無論任何時代的所有改變都將是好的嗎?沒有改變沒有進步,這是事實,但進步未必不是摔跤與跌坑的前奏,這也是事實。於是,改與不改,便有賴組成這湖水的社會上的人民的智識、觀念並配合社會文化背景,才有望判別改與不改的好壞差異。在這裡可以舉出一個例子,應該許多人在網路上看過這張梗圖。
一種聲音能否在一個社會環境被人察覺並持續,或是更進一步形成佔有一席之地而不易被輕易抹滅的音量,甚至發展成開啟道德轉變的先聲,我以為造成怎樣影響的根本不僅限於但包括該聲音的發源人,且還要符合其時代條件。
事實上,被壓抑者自古皆有,美國種族隔離制度下的黑人,被資本家剝削的勞工,無可參政、就學的女性,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被關入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的人類......他們都是在一個不合時宜的時代條件下,等候著一個新時代轉折的到來,而那轉折可能是漸進式的修法或是通過暴力的革命。
可這同時又有一個問題產生:那要如何形成這樣一股改變社會的力量?
我們不得不悲觀地,並且認識到這樣一個情況:改變社會是萬難的,尤其是在改變進行中的這一時期,不只是當事者本身淪為道德過渡時期的犧牲者,連同著抱持舊有價值的人也是如此。因為一個社會價值觀念的變動,往往牽動著整體的各種面向,沒有一個人能置身事外。在此,請容我以2015年的拙作〈婚姻是你的謊言〉來當作例子並簡易介紹此篇。
此篇女主角在二十多歲以前,由於忙碌以及家長並不全然贊同早戀,直到將成社會上的「剩女」,家人便急迫地尋找對象,還曾懷疑過其性傾向,而她本身也受制於一定程度的傳統,想將自己嫁出去,直到在相親場合中遇見同樣也因性傾向被家人懷疑過的男主角,兩人的生命才有所聯繫,最終塵埃落定、步入禮堂。
孩子出世以後,本當有著甜蜜生活的家庭,隨著丈夫承認自己是同志而掀起波瀾。丈夫正是在這社會傳統價值之中,為著符合所謂「正?!辜彝サ亩x導致了自己愛情上的犧牲;妻子則是在符合社會傳統價值的同時,被為了維持「正?!菇Y構的價值給硬生生地犧牲。
就在那一刻,我的生命完全改觀。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會遭遇這種事情。他告訴我,他其實擔心我會因此排斥他,所以打算把這個秘密永遠埋藏在心底,但是,證據就在眼前,無論如何辯解也是毫無意義。我在那當下感受到的衝擊,竟然讓我出乎意料的毫無氣憤,只是對我自己的冷靜感到不可思議,同時,我也對他將同性戀的秘密壓抑數十年所累積的痛苦,還有我嫁給了這樣的他,感到極大的悲哀。
......
我被迫在毫無心理建設的情況下,孤身一人面對他不為人知的殘酷事實。更讓人無助的是,我承受他所有殘忍的傷害,卻必須要跟他一起封鎖這個秘密,我提不起勇氣和自己的孩子說他的爸爸是同志,更不能和身邊的親友告解。
他近乎自私地將我關進形同牢籠的枷鎖當中。即使我能理解他替父母著想的理由,也能體諒他身為同志那無法被社會坦然接受的痛苦,但是,我卻必須承擔現在以及今後的一切煎熬。簡直就像是一場大騙局。
如今,這樣的事件依然在我們生活中不斷上演,維持所謂的「正常」社會,必然是要壓迫到少數被邊緣化的族群。在高壓的環境下,他們選擇隱忍;在低壓的環境下,他們走出門外。但無論何者,他們不是多數,也從來不曾消失過,這是一個被忽視的種子在社會這塊土地上試圖茁壯的希望,卻也是他們自己的處境總要受制於人的悲哀。
或許有人想問,為何不包容、同理、尊重就好了呢?
但,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成全」從不是輕易的。並非那種現代「無同理心」的邏輯,事實上我們大多會有惻隱,於弱者總是予以悲憫甚而意圖幫助,可為何世上還有那無數個犧牲?
關於這點,可以參閱我所撰寫的〈成全之二:愛所未能及。為何我們不願成全他人?〉。在這之中我提到了張楚的短篇小說〈梵高的火柴〉,內容敘述一位母親發覺兒子是同性戀,縱然有想成全的心,卻因著觀念上的傳統而使愛著兒子的心往往在下一刻風雲變色。
愛是愛,可若是這愛與成全牴觸了自身的底線,總是會有矛盾與疙瘩的產生。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悲觀地認為,我們的同理與包容,實際是建立在互不干涉的條件上,為了避免干涉的傷害與不適,我們盡其所能地杜絕生活環境或階級重疊的可能,若是已經使自己產生厭惡,感覺被侵犯、傷害到的時候(這是主觀認定),在必要的時候,對其抹黑,甚至動輒毀滅,毀滅不了便將其邊緣化。我以為這是一切未能接受不同價值觀的根本原因,而這根基是難以動搖的。
由於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因此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與己不同者,必不同心,其心不同,不必再語。由此緣故,便使彼此溝通與理解的大門深鎖,更無法同理與接納對方,觀念差異越大的雙方更是如此。懂得此理者,我想便能貫通理解此篇之意旨。
但造就不同根基的原因是什麼。除了天生性傾向、性別認同與多數人有所相異之外,一般人(這裡無關正常與否,而是指普系價值觀的大眾)的價值觀建立在進展的脈絡裡各有不同,但核心觀念(即對於同一事物的理解)卻多是雷同、相近的。
而當中影響的關鍵可能涉及了長期沿襲下來的道德傳統、家庭背景、僵硬或彈性的法律或教育、主政者施政導向、政府或人民經濟條件、國際關係、媒體報導的風向、民智高低、民眾守舊與否、與個人相關與否、民族排他性與否等其他各不同細項,彼此可獨立分開卻又密切地相互影響,看似牢不可破卻又可能一夕毀壞。
造成價值差異的緣故有許多,不只是不同年齡落差所形構的觀念不同,其中環節複雜多變,不是三言兩語足以說清,但在這裡恕我為了舉例而將其稍微窄化到年齡差距的問題上。
面對不同價值觀念的人,我們若感到威脅或反感,譬如有人對同志感到厭惡甚至想吐,這其實是正常的。在這裡我並不用「歧視」這一字眼(雖然這確實就是所謂的歧視),乃是於這些直觀的反感是源自於原有價值觀所未有或矛盾,所以直覺感到不安與排斥。任何人都是如此。
這也是為何越是年長越不容易接受新事物,甚至是一開始便採取排斥態度的主因,因為作為一個生存已有數十年的個體人,本能會在應對社會的時候不斷調整自身狀態,這是為了融入集體生活以及避免產生觀念衝突的不安全感。人到一定年紀自然已有一套長期使用的,已能維繫長年內在安定的價值體系,要使其動搖是不易的,使其毀壞後再重構更是艱難(因為他們的觀念是經由無數複雜變因所形構並經過時間考驗)。
同理,為何許多年長者認為眼下青年買不起房、薪水低廉的主要緣故是出於青年不夠努力,最後得出「一代不如一代」的結論。這便是他們以原有的觀念來度量當下社會所造就的結果,而這觀念在從前是行得通的,更有可能他們本身便是這套觀念的獲益者(得利或得到內在安全感),於是若有新思想是與他們背道而馳,或不同於他們的原有觀念,只要差距越大,那心理本能的躁動將會使他們無法認同。
想當然,眼下不如從前,但是在不願變動價值體系的前提下,他們會在眼下找到各種不同佐證來支撐原有的觀念,諸如:隨著資訊流通變快,人們更??匆娚鐣礆福@時也是電玩遊戲持續發展的時期,電玩遊戲所蘊含的暴力元素很容易和愈發常見的兇殺案連貫,於是導出「玩電玩會使人變暴力」,在這個例子上,更容易上綱到「教導多元性別會害孩子變為同志」等類似情形。
從這邏輯面向攤開來說,要找到相對應的例證實在數不勝數,像是「我們以前只要努力就有晉升機會,也能買得起房」碰到了「年輕人說努力也買不起房加不了薪」的觀念,就容易演變成「年輕人買不起房就是不夠努力,因為我們以前努力就買得起」,並且還能找到像「年輕人常出國」、「年輕人搞遊行爭權益,卻不怪自己不努力」等情況來佐證。歸咎其因,乃是於他們為了撫平內在的不安全感。誠然,若真一代不如一代,那當今社會何以進步並有所開展?
至今,這樣的情況在任何價值觀衝突的場面中屢見不鮮,本次公投之核能、性別平權、婚姻形式、對「臺灣」這一名稱的認同與否等問題,歸根結底就是雙方在不同環境、個體差異所造就的對於同一事件的理解不同,他們的理解或許未必對社會發展是最好,但對他們自身而言絕對是最正確的。
許多我們的合理結論雖是經由理性思考而來,其本質卻可能仍是盲目的。因為那並不是建立在多方審視的思考,而是單方面的補足內在有所缺憾的價值觀並以此視為駁斥相反觀念的利器。關於這點,你我也許或總是會在自認為合理的情況下落入這樣的盲目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我認為不可先下好壞或善惡等道德判斷,當我們質疑對方為何不能理解自己時,也當先行思考自己如何理解無法理解自己的他人。我個人的見解是,若要做到不同價值觀的相互存有、尊重,必須互相導入各自觀念的合理性,可以先避免觸及矛盾處的針鋒相對,建議以彼此共有的觀念著手。
若以同志為例,可提出反同方亦有的,甚至是人類共有的自然情愛方向來討論,彼此確立了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通性以後,因為對方也擁有相同情感,能感同身受,在以此為基準往稍有差異的觀念做處理,好比形式、表現的差別,或是近期同志爭取平等婚姻的公投事件,在兩者間彼此妥協並維繫一段和諧的距離,才能造就互不侵犯的安全感,但要使雙方都能釐清這些不同的差異導向,最初根源都要是彼此共有的。如此,才有望做到價值觀的相容與尊重。
知易行難,可我以為這是唯一的正規方法。較為非正規的手段則是前面所提到的壓迫、輕視、排斥、否定等將其邊緣化,甚至消滅的手法,將其存在從社會抹滅也就不會產生不安,可這畢竟無法長久,反抗畢竟是由壓迫所生,只會造就源源不絕的紛爭。
人類的發展就是鬥爭的歷史,新的前來,舊的淘汰,有時崇新,有時崇古。在社會發展的歷程間,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新舊道德重疊的,而這些道德迥異共存於同一環境下必然會產生矛盾與犧牲。當新道德開始有了更進一步展開,因之崛起而受惠的第一批必然首當其衝。
倘使公投過關,那今後同志婚姻所衍生出的問題必然會被放大檢視。誠然,異性戀關係同樣的情形在同性關係中也有,而在這樣一個關係中也必然產生新的,別於異性戀或所謂一夫一妻制度的問題,如孩童領養而形構的,特殊的同志家庭下的問題。
比方同志家庭下的孩子可能遭受其他抱持舊有觀念父母的子女霸凌(備註:我們不該認為同志家庭的孩子可能受歧視而禁止其擁有孩子,若以此為基準上綱的話,可能會變成經濟條件不寬裕、知識水平不高、相貌不符合社會所謂「美」的定義的父母都不該生孩子)。
還有其他毫無關聯卻可能被牽連其中的,像學童由於新道德的社會風氣使然,更願意表明自己的同性甚至多性戀立場,很有可能被視為是性平教育所造就的性取向混淆;或是不巧臺灣生育率自同婚以後逐年下降,更易將兩者間連繫在一塊(備註:現有同婚合法化國家的數據已顯示,同婚與生育率並無太大關連)。但問題是,有時這些實證絲毫不起作用。因為面對反對或支持的極端擁護者,有時要的並非是實際證據,往往是根據他們所認定的「眼見為憑」,而社會的多數人總會受極端兩派所影響,並逐漸只看自己想看的「證據」,並用不同觀念在社會上進行爭鬥。
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中說得很好:
「群眾沒有真正渴求過真理,面對那些不合口味的證據,他們會充耳不聞......凡是能向他們提供幻覺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凡是讓他們幻滅的,都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font>
在面對幻覺的時候,有時我們容易被感性所蒙蔽,落入幻覺提供者空洞的高談,變得對改革充滿希望;有時我們容易堅守現有的觀念,收受妖言惑眾者所販售的恐懼,使得我們對於新觀念的態度滿是偏頗。這些幻覺使得我們被謊言欺瞞,還以為自己對事情的理解知之甚詳,但我們實際一無所知,甚至聞道猶迷,以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這些是危害社會發展進程的毒藥。
最終,大多數人所擁護的觀念將有更多機會獲得話語、決策權,進而使其成為道德主流,社會風氣因此改變或停滯,有些你看似合理的事變得有些於情難忍、於法不容;有些你認為反人性的事卻變成社會人情與法治的正確準則——社會的發展正是由掌握未來導向的一方決定哪些事是「合理」、「正確」、「符合道德與人性」,這在各國法律上可見端倪。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沒有這道門檻,將難有道德的根基,也無從強制性對群眾做出約束。但某一國家的法律並非一體適用,更非全球共通適宜的標竿,國與國間的道德觀念相互影響卻又各自獨立,逐漸發展出文化差異性以及同一情況的不同判別。
好比歐洲四十九個國家中有四十八國廢除死刑,而亞太地區(當然包括臺灣)超過六成仍執行死刑;諸多國家早已無通姦罪之存有,而僅存臺灣以及穆斯林國家仍有相關罪責,在幾年前政府統計的數據中,有八成六的民眾認為不該廢除通姦罪;而除臺灣之外,有二十五個國家同志婚姻合法化,同時,有六十五個國家法規明定同性戀違法,當中十國的罪責是死刑。
實事求是總是不會錯的,但身為兩邊極端立場之間的我們,無法擺脫出生下來一切被制定好的道德模板,脫離社會普系觀念做到獨立思考和真正自由是萬難,光是「獨立」與「自由」的定義就足以使人費盡唇舌???b>萬一我們開始以假亂真並自欺欺人,不看清習慣的迂腐,便無後路而盲目守舊,不過只是平白放掉了可能發展的契機;若不看清變革的假面,便有虛妄的徒勞,也只不過是陷於盲從地平白犧牲。
此次公投案後,我們便可看出多數人對於某一議題的抉擇,這也會是社會發展的歷程之一。能帶動社會產生一股風氣的人是極端少數,但他們所相對應要付出的代價極高。我相信人類的本質是自由的,但我們受困於社會的各種身分與立場使自己作繭自縛,與其說我們不自由,或可說是我們無法承擔自由的代價。
那些足以帶動風潮的人,在此後又會因社會價值觀念與其相違背或相符合,進而修法或有遊行運動,在這歷程中,還是有無數遭受波及與被放大檢視的犧牲者,這是莫可奈何的悲哀,卻也是發展的必然情景。我們要先理解並試圖處理、緩解這在新舊思維同時並存或納入固有社會的陣痛期。我們可以說,自解放成功到謀求真實幸福,仍然需要無數個環節、無以計數的時間來完成。這是循序漸進而非一觸及就的過程。
但當你自覺社會尚未解放,同時你又被現有制度所壓迫,現有的公平正義已無法使你滿意,此刻的主流道德令你感到漏洞百出的話,坂口安吾的《墮落論》提供了一種解釋,那就是,當人們意識到自身環境的缺漏,或是文化道德的荒謬,以及強加於人的無理價值觀,而在那一剎那,翻轉、顛覆的力量便會出現。
越是極端的壓迫便會造就更加極端的反作用力,這樣一種反逆並非是為反而反,而是基於人類本能的反省,是對於應當成為人們自願遵從的道德準則卻反而使人飽受束縛的意識的醒覺,是一種對於反人性的反抗。
少有革命不見血,少有變動無不適,即便現今少有真正意義的革命,可若時機正好,許多如你一般的人開始質疑現狀,甚至還出現了幾個能承擔逆風的領導者出現,請以他們為仿效,藉由他們來發聲。因為敢於出聲的人萬裡挑一,被犧牲而無聲的人數以萬計,而作家郁達夫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沒有偉大的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有了偉大的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
我個人以為臺灣的政治是這樣的:當你擁有決定權時,卻選擇不看不聽不理解,甚至於不發表意見,對於任何立場都不信任,那在投票過後見到社會的改變,是可能間接或直接地影響你的生活,屆時,錯過機會的你可能再無選擇的機會了。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曾寫過一篇名為〈我沒有敵人〉的文章,擷取片段如下:
我仍然要對這個剝奪我自由的政權說,我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 — 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所有監控過我,捉捕過我、審訊過我的警察,起訴過我的檢察官,判決過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敵人。雖然我無法接受你們的監控、逮捕、起訴和判決......
因為,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個人的遭遇來看待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
我期待我的國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達的土地,在這裏,每一位國民的發言都會得到同等的善待;在這裏,不同的價值、思想、信仰、政見......既相互競爭又和平共處;在這裏,多數的意見和少數的意見都會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別是那些不同於當權者的政見將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在這裏,所有的政見都將攤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的選擇,每個國民都能毫無恐懼地發表政見,決不會因發表不同政見而遭受政治迫害。
在投票日當天,無論你是支持或反對或以不投票的無聲表達抗議,還請相信在這社會上有許多人曾無數次懷抱希望但卻落空,和你一樣或不一樣的他們並不任由自己麻木地旁觀、視若無睹,放任自己就這樣束手無策。
太宰治在小說〈阿姍〉中寫道:
「儘管明白永遠無法重建新秩序、新道德,但還是應該進行破壞。聽說孫文留下一句『革命尚未成功』,便溘然長逝。的確革命可能永遠成功不了,但是仍要掀起革命,革命的本質就是如此悲壯、美好。你問這麼做到底為著什麼,就是為了悲壯、美好、還有愛......」
若你問我,為何社會紛紛擾擾爭論不休幾乎永無止盡,而這過程中有無數人被迫噤聲,卻仍有那麼多人前仆後繼地意圖在任何風潮的背後推波助瀾是為著什麼?
我不會回答悲壯、美好還有愛,而是答你:
「因為受壓迫的人不願再當可憐的生物之群,任由社會將自己默默犧牲;因為受壓迫的人想要一個自己也能被平等對待的社會,不願活在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
願每個道德過渡時期的犧牲不是白費,願每顆曾被熄滅的心還有再度燃起的時候。至少對自己誠實,告訴自己:
「我從來沒有不在乎這個社會過?!?/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