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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無罪 真正烏龍的真相其實是……

—— | 2015-12-07 20:46:27 | 巴幣 6 | 人氣 402

去年已吵過一輪的豬油議題,在上月27日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判決無罪後,再次重奪媒體版面。到底頂新是否進口黑心飼料油毒害臺灣民眾?經審理調查,所謂的「飼料油」根本就是個假議題!這世界上只有一種油,就是「原料油」,而頂新從越南進口的「原料油」沒問題,無罪判決當然有理。

要釐清此案案情,必須先清楚一個前提事實:「頂新進口的是檢驗合格的豬油原料油,為了加工成為食用油,所以依法繳交20%食用級關稅從越南進口,再精煉加工成為市面流通之合格油品」。因為頂新過程一切合法、成品也合格,檢察官也並未能充分舉證起訴的越南源頭有問題,因此法院依法判決無罪。所以,這個無罪判決並不烏龍,烏龍的是一開始對於油品製程的認定不清楚所致。

頂新案審理期間,辯方也曾拿出油脂界聖經《貝雷:油脂化學與工藝學》的章節,來證述Crude oil(原料油)就是第一道榨出來的油,若新鮮、雜質低、沒有化學藥劑,就可直接食用。因此,無論是用作給動物食用的飼料,或者是人類食用(家裡自己炸豬油就是到這個階段),食用上對人體都沒有問題。

此外,為了釐清豬油來源是否可能是病死豬,審理時也有一份越南工商部發給臺灣衛福部的函文指出,頂新製油的越南上游大幸福公司,其豬油的豬隻來源都有獸醫檢疫合格證明。也曾有臺糖公司越南廠總經理胡大光出庭擔任證人,說明越南政府對養豬業的管理及檢驗相當嚴格,對於豬隻健康或飼料安全性都會不定期到廠檢驗。病死豬都必須焚毀,不可能流入市面,他也從未聽過當地會有收購病死豬另作他用的情形。

從法院提示的證據清單顯示,對於大幸福提供給頂新的豬油原油,全都經過越南官方認可的Vinacontrol檢驗公司檢驗,通過重金屬汙染及食品添加物等五項檢驗標準,符合fit for human use(符合人體食用)的標準,檢察官到越南調查時也表示認同該檢驗公司的公信力。頂新每批油品以食品等級名義報關進口的資料也呈現在法庭證據之中,每批進口油品都有繳納20%食用級關稅的收據,以及食藥署頒發的合法輸入許可證。

由以上種種證據顯示,頂新無罪的真相,不是有通天本領打通關,而是在一開始被誤會之下所演變而成的烏龍案件。至於這烏龍到底怎麼發生的,大概只有食藥署才能給出答案。

https://tw.news.yahoo.com/頂新無罪-真正烏龍的真相其實是-050013623.html

伯爵紅茶 wrote:
還牽拖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1761

臺南地檢署查獲鑫好企業公司購買飼料性用油後,偽稱為可食用豬油,再銷往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再將飼料性用油,混摻在食用豬油內製成2.4公升、18公升「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15公斤桶裝豬油、180公斤的精緻豬油產品、動物性配方的烘焙油脂及客製化商品等產品,銷往各大連鎖商店。鑫好負責人吳容合涉及詐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今天凌晨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獲準。
檢方指出,吳容合是頂新味全集團旗下正義公司的前處長,他向晉鴻貿易、久豐油脂、福瀧油脂購買所製造的飼料性用油後販售正義公司。經統計自今年2月起至5月底止,正義公司共購入飼料性用油高達424噸。
檢方從6日起搜索相關公司,陸續傳喚吳容好等人到案說明,認為吳從民國101年起購買飼料性用油,偽稱可食用豬油,賣給正義公司以製成油品販售各大通路。...(恕刪)

jacky70222
我來稍微解釋一下這個案子,這個案子有罪是無庸置疑的,因為他真的混到飼料油,那為何一樣都是飼料油,頂新在越南油事件反而沒事?
原因其實是,大幸福公司賣的油,正確的定義其實叫豬油原油,俗稱粗油,而根據政府法規定義,所有的原料鹽都是工業級,所有原料油都是飼料級(不須加工,直接就能當飼料油),但是這只能是單向,反過來反而不見得會成立,也就是說飼料油如果添加了其他成分,不見得能再被定義為原料油.原料油或原料鹽因為沒經過精製,多多少少都會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雜質或重金屬,但是只要經過精製,就能變為食品級.
政府規定你在進口原料鹽或油入海關時,必須做出選擇,用食用的名義入關,或是工業用或飼料用的名義入關,我以原料油為例子來舉例,如果你用食用油名義入海關,必須被抽20%的稅,而且還要通過海關品質抽驗才能入關,如果用飼料油名義入海關,只須交6%稅金,而且不須做品質抽驗,所以這裡充滿了逃漏稅的空間!而頂新這笨蛋就是選擇食用油報關.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google一下南僑飼料油事件,或是臺鹽工業鹽事件,甚至你只需輸入臺鹽 工業鹽,就會看到他們的拍賣網是直接把曬出來的海鹽(未精製),當工業鹽在賣的!

回到正義公司這問題,他的問題在於把大幸福的原料油(飼料級),直接混進去食用油,這是法規所不允許的,但我跟你賭,原料油通通是飼料級這件事情,檢察官和食藥署沒幾個人知道,如果他們很清楚這些規定的話,就不會發生頂新越南油事件了!
原料油法規上規定不能直接販賣給人食用,但你自己在家裡炸的,你愛怎麼吃那是隨你高興,反正就是不能拿出來賣給人吃,除非你是用原料油的名義販賣,或是把它做過精製處理並通過政府的檢驗標準,你才能把它當食品販賣.所以如果當初正義公司買這
些原料油,它有做過精製處理的話,法律上是不違法的,上訴的話,有機會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632371&p=4

創作回應

雷雷本人94我
詐欺罪總該成立吧?飼料油變食用油是怎樣?
2015-12-08 00:34:40
——
大幸福公司賣的油,正確的定義其實叫豬油原油,俗稱粗油,而根據政府法規定義,所有的原料鹽都是工業級,所有原料油都是<飼料級(不須加工,直接就能當飼料油)>,但是這只能是單向,反過來反而不見得會成立,也就是說飼料油如果添加了其他成分,不見得能再被定義為原料油

所有原料油都是<飼料級(不須加工,直接就能當飼料油)>
飼料級原料油跟飼料油不一樣。
飼料級原料油可煉成食用油,飼料油不會煉成食用油,這是多此一舉!
成本會增加,再黑心的人,也不會這麼笨。

這裡你沒看嗎?
我以原料油為例子來舉例,如果你用食用油名義入海關,必須被抽20%的稅,而且還要通過海關品質抽驗才能入關,如果用飼料油名義入海關,只須交6%稅金,而且不須做品質抽驗,所以這裡充滿了逃漏稅的空間!而頂新這笨蛋就是選擇食用油報關.

2015-12-08 01:05:25
道門基本教意派份子
一堆人搞不清楚原料油跟飼料油的差別在那邊瞎起鬨

頂新如果黑心…學南僑拿原料油當工業油報關根本不用檢驗就能更快通關

何必去繳那20%的關稅增加檢驗延遲過海關的時間

一堆人被媒體牽著走..片面的去接受媒體給的資訊..就鬧出頂新的鬧劇出來

這件事看在外資的眼裡…臺灣的人民看媒體在起鬨..檢察單位看輿論在辦案子.法官看民粹在審案子

誰敢來設廠投資

2015-12-08 01:20:04
鴨子 (?????)
法官並沒看民粹審案。不然彰院就不會被罵翻
2015-12-13 08: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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