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比起發宣傳單、請宣傳車放送、甚至是廣播電臺的空中廣告比起來,電視廣告算是最燒錢的一種宣傳。
不過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廣告內容,就可以大概分類候選人的訴求,大致上可以分為幾個類型:
1.控告抹黑類:這類通常是要抨擊競爭對手的不是,基本上以訴求對方陣營做事沒效率和負面新聞為主。
2.政黨型像類:這類通常是美化該政黨型像的一種廣告,會拍的比較意識形態,目的在於傳遞政黨理念。
3.地方風景類:這種通常是請候選人入境,並針對該縣市的建設或政績做個簡單的廣告,除了宣揚自己的政見外,基本上也會把該地區拍的美倫美奐,好證明過去自己在地方上的貢獻;當然也有另外一種是以藍圖的方式呈現,告訴選民們,這樣的美景,是未來候選人想為大家做的。
4.現場採訪類:如果你有看過某個酸痛貼X力的廣告就知道,他請侯昌明去訪問一些市井小民,然後宣揚某某藥布止酸痛多有用,同樣的手法用在這邊,會請小老百姓講講話發發聲,至於是要講對手陣營的壞話、或是說自己政黨的好話,就看廣告訴求的方向是什麼。
這三種廣告裡,我比較能接受是第三類,這種廣告裡,往往會想盡辦法呈現該縣市最美好的一面,有時透過鏡頭呈現的縣市風景,會讓我有種”原來臺灣也是可以這麼美麗”的感覺,這樣的廣告訴求大部份都比較溫和,偶爾穿插候選人在其中,我也不至於會太反感,這應該也算是某種另類的宣傳臺灣的美的一種廣告,只不過很可惜的是為了選舉考量。
至於第一類的廣告我是最不喜歡的,雖然有些人偏向喜歡看到真相被告發,不過互階瘡疤的方式對我來說,並不會在我心中留下太深的印像,我的長輩有人這麼說過,政黨就那幾個,當官的能找出幾個不貪汙很難,我們只是在一堆爛蘋果裡,找一顆比較不爛的罷了。因為同意這個觀點,所以再怎麼互控對方不是,我會覺得其實彼此半斤八兩就是了。
好啦,廢言了一堆,選舉激情短暫,我還是比較希望這些廣告裡的美景有實現的機會,而不只是刻意營造出來的頃刻美景,選民永遠希望候選人在當選後,不只做到100分,而是超過100分。(只是現實狀況往往都是別扣到只剩60分,就要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