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楷銳若是就這麼走了,自己不見得就不會繼續想他。心心念念地想著自己永遠都得不到的人,於是就這麼一直、一直地把他掛在心上,完全沒辦法不去想。
可是權碩彬若是離開,他又會覺得難受。假如沒了權碩彬,他一定會感覺非常、非常地寂寞,孤獨,無助;這樣的情形,他簡直不敢去想像。
成颯要的是什麼?當然是卓楷銳別走,權碩彬也留下來。
「難道不能像之前喝酒的時候那樣,我們三個一起嗎?」成颯說。
兩人聽了,默契地對看了一眼,面面相覷。
卓楷銳的臉色頓時變得陰沉,權碩彬則是膝跳反射般,果斷吼道:「──這不可能!有他在就沒有我,老子才不要跟他呼吸同樣的空氣!」
那人氣呼呼的反應,倒是把卓楷銳逗笑了,「真不好意思,我不但跟你呼吸同樣的空氣,還照著同一顆太陽跟月亮,活在同樣的國家,住在同一座城市,你如果打算去自殺的話請一定要告訴我一聲,我要跟你的遺體合影然後發個IG。」
「因馬!(小子)」權碩彬氣得上頭,不經意間罵出韓文。
權碩彬他爸,是他媽去韓國留學時認識的當地人,所以碩彬有點韓國混血,小時候跟哥哥碩玄一起在首爾住過十幾年。
碩彬緊緊揪住卓楷銳的衣領,勒住他的脖子。
對此,卓楷銳無動於衷地望著他,甚至把一口煙吐在他的俊臉上,用手輕輕拍他的臉頰,「要打?你要確定你會贏喔。」
成颯明知此時的自己應該要勸架才對,可是想要他們兩個都留下來的人是自己,感到為難、麻煩、想逃避然後擺爛的,依然是他自己。
這讓他忽然間意識到自己是個沒有用的人。
他什麼都想要,什麼都想得到,卻不想實際地去做什麼,只覺得這一切都很煩人。
最後,他選擇自己走。
成颯一言不發地走出家門,下了電梯,進入停車場。
他坐在車子裡,心情太煩悶了,卻又不知道接下來該去哪。他首先想到的是去酒吧喝杯小酒,消磨時間,等家裡那兩個狗男人走。
這時,有人敲敲他的車窗。
成颯搖下車窗,「怎麼了?」
權碩彬認為成颯肯定是生氣了,否則怎麼一言不發地離開?忙向他低頭,「你回家吧,都怪我忽然跑過來,又沒先跟你說一聲。」雖然沒說「對不起」三個字,卻低聲下氣的,遷就至極。
「……這也沒什麼。」權碩彬專程送禮物過來給他,成颯難道還要怪他親自跑這一趟嗎?
成颯打開車門,面對著權碩彬,恨恨地說了句:「你不懂,我氣的不是你,而是我自己。」
「嗯。」權碩彬也沒追問,只是兩腿開開地蹲下來,成颯的身高170左右,他185,比成颯高一些,流氓蹲的姿勢剛好跟坐著的成颯能對上視線。
他的菸癮是研究所時,指導教授請中研院的老師來口考他,差點畢不了業,太過焦慮時染上的。
這之後,他抽菸抽得很重,近年來只抽白大衛,沒幾分鐘又下意識地翻找全身,沒想起菸盒與打火機都在卓楷銳的身上;這已經是他落在卓楷銳手上第二顆都彭了,總共十萬塊。
成颯自駕駛座旁放置雜物的箱子裡,掏出一盒白色的大衛杜夫,「你在找菸嗎?」
「對,」權碩彬收下菸,立刻拿了一根出來,叼在嘴上,又沒打火機。
成颯的車上什麼東西沒有?全是權碩彬這臭小子落下來的。他就算不抽菸,可也沒敢丟,就是知道權碩彬容易忘東忘西,這些東西放在他這裡,鐵定派得上用場。
「你少抽一點,我不希望你年紀輕輕的,就把肺搞壞掉。」嘴上雖這麼說,成颯還是自置物箱裡翻出酒店的打火機,幫他點了火。
這讓權碩彬不由感覺到成颯與他之間的默契,對他的上心。
權碩彬終於有菸抽,長舒一口氣,依舊流氓蹲的姿勢,這樣抽菸很舒服,「無所謂,活得太長也沒什麼好玩的,我可不想七老八十的時候坐輪椅,也不敢去想像那時的自己。」
「我想永遠都像現在一樣年輕,假如四十歲的時候死掉,或許我到死的時候還會是風華正茂的時候,哪有什麼不好?」
「那也不至於一直抽菸啊?」成颯唸叨道:「肺癌末期的人可痛苦了,咳嗽咳個沒停,還要吃副作用很大,讓人很難受的藥,到時候你要專門出國去安樂死嗎?」
「每個人都知道自己遲早會死,但因為可能是十年或二十年之後的事,就會覺得那其實都無所謂,眼下可以再玩一玩;人就是這種生物。」
說到這裡,成颯忽然沒了自信,十年或二十年之後,權碩彬還會與他這麼親密嗎?卓楷銳還能和他繼續保持聯絡嗎?
假如會變得那麼患得患失,那還不如從一開始就不曾擁有過,要來得更好。
「抽菸嗎?」權碩彬嘻皮笑臉地勾住他的肩膀。
成颯搖頭,「我戒了很多年,你別讓我抽。」
權碩彬輕聲笑了笑,「戒菸好難,你的意志力真的就這麼頑強嗎?」直接把自己抽過的菸塞進成颯的嘴裡。
菸嘴上還濕濕的,帶著口水。成颯吸了一口,吐出來,頓時有些暈眩。「太久沒抽了,」他纖長的兩指夾著菸,身體軟軟地靠在真皮座椅上。
權碩彬拿出另一根菸,叼到唇際點燃,「陪我嘛,我喜歡你陪啊。」話裡竟頗有些可憐的意味,彷彿卓楷銳出現以後,成颯就不會再像現在這樣對他上心了。
成颯沒拒絕,兩人沉默地一塊抽了會菸。自成颯的身上,能聞到大衛杜夫那陽剛而濃烈的菸味,夾雜著淡淡的潘海利根香水味。
麂皮的冷香,中性調子裡藏著甜甜的薰衣草味,柔媚得令人心蕩神馳。
就像成颯這個人給他的感覺。膚白勝雪,軟軟的,長得漂亮,整個人的氣質與其外表同樣清秀。他是很喜歡成颯這個人的,順眼,可愛,好相處。
權碩彬一隻手放在成颯的大腿上,隔著西裝褲,細細地撫娑,「你是不是變瘦了?該不會是最近被卓楷銳折騰的。」
成颯沒回答,面對著權碩彬,翹了個二郎腿,一條腿壓到權碩彬的手背上,夾住他的手。
大腿內側的肉清瘦而柔軟,一時間,權碩彬宛如被燙著似的,忙把手收回來,菸嘴都咬出齒痕,忙道:「你男朋友還在等你,你走吧,我要回家了。」說到『你男朋友』幾個字時,貌似有些恨意。
「你不和我上去?」成颯不習慣地抽著菸,盡量不讓有毒氣體過肺,一口一口地把煙全都吐出來。
「姓卓的……」權碩彬不知道卓楷銳願不願意與他共處一室,他只知道自己鐵定不願意與他共處一室。
成颯柔媚地問:「你都已經來了,現在就要走嗎?夜晚還那麼長。」
權碩彬終究還是吃成颯這套,屁顛屁顛地隨他一起搭電梯,上樓回家。
回到屋裡,卓楷銳已經不見了,顯然是不想再繼續自討沒趣。成颯隱約能猜到這樣的結果,甚至暗暗地鬆了口氣。
『也好,人總是不能太貪心,他倆在一起,兩個都生氣,我不能同時處理他們兩個人……畢竟我並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厲害。』成颯心想。
他出去那麼久,不覺間竟和權碩彬在停車場待了半小時左右,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和權碩彬一起聊天、抽菸,無疑是愉快且很能打發時間的。
『阿銳算是我的男朋友嗎?假如是的話,直接撇下他,當著他的面去跟碩彬獨處,是不是有點太傷他了?』
想到這裡,成颯發現,他其實還是放不下卓楷銳。
權碩彬塞在屁股口袋裡的手機響了。成颯提醒他,「你看一下訊息吧,說不定有重要的事。」
「老子最多只工作到六點半,六點半以後絕不工作。」權碩彬回答道。
「放屁,早上十點你進公司,晚上五點下班,工作七小時,從晚上六點開始跟你那些『朋友』上酒店,一路喝到凌晨三、四點,應酬十個小時。你比我忙多了。」成颯糾正道。
他都不敢想像為了能得到這些人脈,權碩彬究竟付出了多少,生活都快變得公私不分,全部混在一起;哪怕賺得是少了點,成颯也不願意像權碩彬那樣地去靠交際過活,否則這跟卓楷銳作牛郎,本質上又有多大的區別。
要說權碩彬能絕對不看手機,也是騙人的,假如有什麼重要的事情,或者是Alex找他,後果就得自負。
權碩彬打開LINE,卻見方蔓蔓連發了好幾則訊息給他,全都收回了。
權碩彬才在奇怪,方蔓蔓又發了一張美圖秀秀過的濾鏡合照過來,背景是夜店五光十色的燈光,卓楷銳親密地攬著方蔓蔓的肩膀,從這個角度看,可能是酒保幫他們照的。
蔓蔓:權老闆,你和小颯玩得愉快
分明是卓楷銳用方蔓蔓的手機發過來的,權碩彬看了訊息,差點沒把iPhone砸爛在地上。「靠!」他罵出聲來。
成颯沒有湊過去偷看,而是直接問權碩彬,「什麼訊息呀?你怎麼氣噗噗的。」
「……沒事,不重要。」權碩彬只覺成颯要是看見這照片,恐怕要吐血。
雖然他並不樂見卓楷銳和成颯交往,卻也不願意見到成颯不高興,便將手機螢幕關掉,遠遠地扔到另一張沙發上。
他親密地摟住成颯的肩膀,「你說夜晚還很長,那我們接下來要幹嘛?」語氣裡帶點曖昧。
也沒想到權碩彬最近會那麼頻繁地來他家,比卓楷銳待的時間都長。成颯水靈靈的一對玫紅色眼睛斜瞥著他,「碩彬,今晚過夜嗎?」
這個問題令碩彬喜形於色,「嗯,當然。」這本來就是他想要的,沒理由不過夜。
成颯的嘴角輕輕地泛出一抹笑,意味深長。「我等很久了。」
那天晚上,他們一起窩在客廳,連著液晶螢幕與家庭劇院的音響,打了一整晚的GTA5。
※
在那之後,不出成颯所料,卓楷銳再次失蹤,成颯認為卓楷銳是在避不見面。
「阿銳到底是在報復我,還是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假如是前者,那麼他至少還是在乎我的。」成颯無法捉摸卓楷銳的心思,可卓楷銳又愛搭不理,實在讓他悶壞了。
成颯特別打去阿曼,問了經理卓楷銳上班打卡的時間,總算在他公司外堵到正要去上班的他。
「小颯,我要上班打卡。」卓楷銳的話雖然說得沒有情緒,面上卻略顯焦急,因為再不打卡,就會被罰錢。
這時,他的經理非常剛好地打來電話,「喂,Aldrich。」
「喂,」卓楷銳才想解釋自己馬上打卡,經理卻說:「成總已經幫你買全場了,你今天不必進公司,只要服服貼貼地陪滿成總八小時就好,知道了嗎?」
言下之意,今天的他時間已經被成颯全部買下來了。
一小時兩千元,十二小時兩萬四,加上店內的抽成,這不是花了三萬?就為了見他?成颯竟然能對他這麼倒貼,對此,卓楷銳默然無語。
「我以為你不會理我,畢竟你已經人間蒸發一個星期了。」成颯不論是語氣還是表情上都沒有責備的意味,可卓楷銳確實感覺到自己被抓了個正著。溫柔刀,刀刀割人性命,成颯是這樣的類型。
「我陪客人去澳門賭博,賭場裡不能開手機。」卓楷銳解釋道。這時他的手機還在震動,方蔓蔓連續發了好幾則訊息過來。
這個解釋並沒有讓成颯心服口服,但對方至少還願意找藉口搪塞他,而不是直接跟他翻臉攤牌。
不能說是滿意吧,雖然也並不特別滿意這個人,但愈是被卓楷銳這麼吊著,就愈想他。
一星期不見卓楷銳令他生病,只要能見到卓楷銳,花個三萬也不在話下,當作買藥醫病了;這點令成颯特別感到自己整個人深深地陷在一座泥潭裡,掙扎著出不來。
權碩彬是隨叫隨到的,可不是他要的;卓楷銳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卻是他想要的。人生之苦,莫過於此。
成颯咬咬牙,忍了他編造出來的藉口,「下次要出國前,至少跟我說一聲,不然你就這樣忽然消失了,我很擔心你。」屈盡溫婉。
「嗯。」卓楷銳隨口答應了聲,便結束這個話題,不再多談,問道:「接下來去哪裡?去你家好嗎。」
成颯總覺得要是回家,兩個人肯定又要打砲;這很無趣。為什麼他跟卓楷銳就不能像是跟權碩彬那樣,打一整晚的PS5呢?
附近正好有間寬敞的星巴客,成颯提議道:「我們去喝杯咖啡吧,我一小時沒攝取咖啡因就渾身難受。」
這種不喝咖啡就無精打采的癥狀,跟權碩彬十分鐘不抽菸就快窒息的癮相差不遠。
進店裡以後,卓楷銳幫他找座位,幫他提公事包,問他想喝什麼,自己去買。
「我和你一起去。」成颯說。
「不用了,我去就好。」卓楷銳回答。本質上還是體貼的,雖然成颯分不清,到底是卓楷銳真心想對他體貼,還是因為自己買了他的時間,是他在阿曼的飯票呢?
成颯都不敢問,反正卓楷銳鐵定不會老實回答。
卓楷銳離開以後,他放在桌上的手機又在震動。
是權碩彬的女朋友,方蔓蔓發了訊息來,可內容是私密的,從鎖定螢幕上看不到她發了什麼過來。
『難道他們其實一直都有連絡?碩彬知道這件事嗎?』成颯心想。
卓楷銳買了兩杯焦糖星冰樂冰沙回來,把奶油特別厚,擠得像花一樣的漂亮的那杯給了成颯,自己則是用大吸管吸吮著完全不加奶油的那杯。沒為什麼,怕胖,怕體脂肪。
成颯吸著星冰樂,心想:『雖然是阿銳買給我的,阿銳對我不差,表現得還算是有點情意,焦糖奶油也是香的,』可他心裡煩得很,便不覺得好喝了,反而甜膩得嗓子難受,「蔓蔓發訊息來了。」他悶悶不樂地說。
卓楷銳一心二用,目不轉睛地滑著免洗手遊,寧可看30秒廣告,卻連抬眼看一下成颯都不願意,「小颯,你偷看我的手機?」他問。
「沒刻意看,就只是螢幕亮的時候,不小心看了一眼,你很介意嗎?」成颯委屈地解釋道。權碩彬對著他是遷就的,對著卓楷銳反而是他來遷就了。
「我不太喜歡別人干涉我的隱私。」卓楷銳垂著睫毛纖長而濃密的眼瞼,冷冷地說。
說到這裡,成颯有點怒了,皺著眉低吼道:「我又不是別人!」
「確實。」卓楷銳淡漠地回答。
『你是我恨的那個人,是大學的時候口口聲聲說喜歡我,最後卻選擇放棄我,讓我痛苦的人。如今的我之所以會變成這樣,你脫不了干係。』卓楷銳默然心想。
成颯對他的影響太大了,正是因此,他絕不會讓成颯好過,他對天發誓這點。
他既不會讓成颯死,也不會讓成颯好好活著。他不讓成颯離開,也不會離開成颯;儘管如此,成颯卻不能從他身上得到想要的那份愛,絕不能。
卓楷銳是成颯捉摸不透的那個人。想到方蔓蔓跟卓楷銳之間的事,成颯煩躁地說:「如果你覺得我對你而言不重要,不特別,不值得你去花時間跟心思陪,那你現在就走,我放生你!」
卓楷銳爽快地把自己的手機滑到成颯的面前,「給你,你去看,你愛怎麼看就怎麼看。最好帶回家玩。」
反正他還有一支公司機可以用。他多的是成颯想看卻看不到,想知道也無法知道的事。
成颯沒裝模作樣地拒絕,他就是想看卓楷銳的手機裡都有哪些狐貍精。
卓楷銳也朝他伸手,「你的。」
成颯見狀,心中暗喜,『你快點來干涉我的隱私,這樣我們就扯平了。』
他高興的是卓楷銳至少還願意對他有興趣,想看一看他的手機,知道自己平常都跟哪些人一起玩。
成颯解鎖了手機,也有樣學樣地把手機滑到卓楷銳的面前。
卓楷銳撿起手機一看,LINE裡大多是Terry向他報備公司內的情形,時不時夾雜著大量的無意義請安、噓寒問暖,顯然是太想進步了;成颯全是回個貼圖了事,根本不鳥他,Terry卻依舊殷勤,動力絲毫沒有被澆滅。
『這人恐怕對小颯有點意思。』卓楷銳察覺到這點。不過成颯顯然對這名部下完全沒這份心思。
成颯跟權碩彬都是那種不搞辦公室戀愛的類型,覺得這會把公司搞得烏煙瘴氣,又被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人嚼舌根,特別麻煩。
卓楷銳又滑了滑LINE,看到其他人問成颯要不要一起打高爾夫,一起吃飯,實屬無聊。
至於和「Leo Quan」之間互發的訊息,則是特別地惹眼。
不論怎麼往上拉,都沒有個盡頭。儘管兩人每次發的訊息都不長,可是互相來往得很頻繁,每天都有訊息,不分白天黑夜、假日平日。顯然兩人之間聊天純屬是一種習慣。
前一則訊息是三十分鐘前發的,權碩彬問他吃飯沒,要不要一起吃法國菜。成颯還沒打開來看,卓楷銳看了以後,訊息就顯示為「已讀」了。
卓楷銳擅自回了權碩彬的訊息:「沒空」,然後將他設為靜音。
他抬起頭看著成颯,問:「我可以幫你封鎖權老闆嗎?」
對此,成颯恨恨地勾起唇角,「我幫你封鎖方蔓蔓,只要你答應了,我就讓你封鎖碩彬。」
他看的最後一則訊息,則是方蔓蔓發來的一張驗孕棒的照片,上面那兩條線是那麼地紅,紅得怵目驚心。
為什麼方蔓蔓會發這種訊息給卓楷銳?卓楷銳為什麼會神隱一星期?
成颯不是傻子。他心底隱約地知道了什麼。
那是他其實非常想知道,也早就偷偷猜到,可就算真的知道,也不會感到開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