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艾爾德里奇所著《宇宙神學》~
警告:本書涉及全靈一統教的偽科學教義基礎,閱覽者必要條件為理性值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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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不可觀測,這是很直觀的定義。在業子力學中,混沌是屬於絕對障蔽之外不可觀測範圍。但是在超業子存在的前提下,絕對障蔽並不會使得觀測可能性化為零。
神性於此,觀測者為神性,觀測者為神。觀測者會對被觀測對象產生不可逆的影響,因而造成觀測上的誤差,這是渾沌的顯現方式。
宇宙基本方程式中,觀測尺度極限為普朗克長度與普朗克時間。小於此兩者的都是處於絕對障蔽之後,不可觀測的混沌。
這是因為大爆炸,光的誕生是宇宙第一的法則。這邊說的宇宙是屬於可觀測宇宙,在狹義相對論中,超越光速的事件都是無法被觀測到的,光速恆定,則普朗克長度與時間恆定。在時間與空間沒有被扭曲的前提下,這三者是不會改變的。
因此,光,時間,空間,是屬於宇宙大爆炸後最先出現的法則,而相對應光的,是暗的法則。
暗的法則有與混沌法則類似,應該說,可觀測極限內,排斥光的都屬於暗屬性,這是相對上的概念,而非絕對上的概念。
暗物質並非單一種物質,而是多種無法被觀測的有質量物質組成。但暗物質自身能形成重力波,也就是引力、重力,四大基本力,統稱為力。
光之神格,就是宇宙第一的神格。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裡的神應該就指混沌,也就是BAO,無序中誕生有序如果是有意的操控,那麼操控此現象的存在便可稱為BAO。
大爆炸後,BAO(AAO),光,暗。此三者順序,邏輯上不可逆,所以又被稱為恆定三神。
在之後出現的時間空間與力之神格,都是屬於會互相影響,因果關係不存在必然的先後,無法恆定的神格,又稱為不恆定三神。
在更之後出現的各種元素力,由於形成的原因不單一,都屬於不穩定神系。
從神性的角度來看,BAO不算,恆定三神理光與暗的神性需求是最高的,因為神性代表的就是不可被改變。但神的本質牽涉到改變時,其實就是受到混沌影響,因此神性就會不純粹。
那麼所謂的神格是怎麼回事,其實也就是神演化的過程,在不停追求神性的過程中,最高者即為光之神,次高者暗之神,在這中間有極難跨越的鴻溝,才會到時間之神與空間之神,以及力之神。
但光之神的神性並非最完美的,或者該說沒有完美的神性,達到BAO的境界後,神性會呈負無限大。
這是個無解的迴圈,所有神的終極宿命一開始就注定了,就是AAO。到最後宇宙中所有的一切都會以熵值無限大的形式終結,為了抵抗宿命,神必須奪取神性。但神性奪取到最後,一切依然會回歸於混沌。
唯有超脫整個宇宙者,才能夠結束這個終極宿命。但我們知道,混沌並非是單純的只存在於低維宇宙尺度中,只要有意識存在,混沌就在最後等著他們。
所以這條路,並不存在盡頭,擺脫了可觀測宇宙後,還有更高層次的概念需要突破。或許最終所有的意識都還是要回歸到混沌,任何的超脫都只是一時的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