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標題乍看很有恐怖小說的Fu,也是我第一眼把她從書架拿下來的主因。
不過在借閱前,我還是有先看了一下故事簡介,覺得這故事跟之前看過的嘉德納《活著告訴你》有那麼一點點異曲同工之妙,主角同樣都對多年前的那一日記憶模糊。
而且書中還帶入了與開膛手傑克齊名的世紀懸案「麗茲波頓謀殺案」,故事開頭用四句話交代案發經過,活像一首恐怖童謠,也是戳中我的喜好。
老媽跟我說這位已故作家是她那個時代著名的「懸疑天后」(這點作者簡介也有寫),本書開始的前幾頁還介紹了這位大師的生平及重要著作年表,真的是相當輝煌的成就,不是年度暢銷大賣之作就是各種榮譽獲獎——維基百科查一查,愛倫坡獎還增設以其姓氏為名的獎項。
我覺得這書很有趣的地方是重要著作年表還大概載明她該年寫的小說是走什麼主題,或是用一句話介紹故事,如果想看2009年前的作品,就能直接從中挑出感興趣的,畢竟這麼一看,《詭屋》也已經是十四年前的經典作品了。
溫馨提醒:沒看過本書的推理愛好者或是聰明人士,別點進來被暴雷(雖然雷點應該不多)。
看完小說,我得說這個故事真是「緊張刺激」,隨時都在想何時會出現下一個死者,但果然不算是我愛的那種(血腥驚悚)風格。
簡言之,故事最重要的主線就是主角要想辦法想起幼時的「那晚」母親的話,才能找出殺人兇手,可到頭來真正想要她命的兇手其實不是為了掩蓋當年事情真相,而是就像故事裡檢察官所說「不是為了愛就是為了錢」。
老實說,比起另外幾位有參與犯案的兇嫌,我覺得這位想要主角命的兇手藏得未免太好了,好到就像是BOSS拿了龍套的劇本,故事後段根本神龍見首不見尾,都快變成只活在對話中的角色了
更絕的是主角差點遇險的劇情只有兩三頁交代完畢,沒有與犯人面對面鬥智鬥勇,暈過去再醒過來一切都落幕了,喔、當然,主角還活著,所以我才無語。
(緹菈:妳最近不是也常對我幹這種事???)
而兇手的動機、犯案始末及從犯等等,都用大概五頁交代完畢......我總算明白為何我媽會跟我說她後來不愛看純偵探小說了,雖然也是有線索有推理,但是總缺少了那種在第一線(警探、法醫)的刺激感,這書裡的檢察官和警官存在感實在有點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