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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郭力昕等人的反戰聲明

迫水未來 | 2023-03-18 16:59:50 | 巴幣 1046 | 人氣 702

※請注意!內有左膠發言,不喜勿入,謝謝!

關於郭力昕等人的反戰聲明一事其實我本來不是很想去看相關新聞的。一來不用多想也知道沉迷在軍事抑止力中無法自拔的臺灣人以及某些堅決擁護我國的軍事主義化政策的御用文人們對這個聲明會有什麼反應;二來我最近在忙的事情都已經進度嚴重落後了,在去回應那些人的老掉牙反應實在是在耗費我不多的時間與精力。所以只在推特上發了一些牢騷。反正同樣的話我早就說過很多次了。只是人微言輕,除了賞光閱讀我文章的各位讀者(非常感謝諸位!)外,我的主張一向沒什麼人理,當然毫無社會影響力可言。再加上我以前的文章--不論是學術論文還是部落格文章或媒體投書--已經足夠表明我自己的想法和立場了。因此寫文的動力就很低。

只是下午參加一場只要出席露臉就好的網路會議時忍不住手賤又去看了一下。好吧,還是來簡單寫寫文章吧。

我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事情的概要了,在此就非常簡略地說明一下。郭力昕、馮建三、傅大為、盧倩儀四位研究者發起一個反戰聲明連署,內容為以下四點:1)烏克蘭和平:要停戰談判不要衝突升溫;2)停止美國軍事主義與經濟制裁;3)國家預算用在民生社會與氣候減緩而非投入戰爭軍武;4)不要美中戰爭,臺灣要自主並與大國維持友好等距關係。以上是他們自己的文字,當然詳細內容不是只有這樣。

想當然爾當然引起一陣撻伐。比較低級的有「中共同路人」「投降派」之類的抹黑。稍微高級一點的有「你怎麼沒罵俄羅斯」(但是明明內文中就有說「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你怎麼沒罵中國」。再看起來比較聰明一點的有「我們身處被侵略的一方,應該談反侵略不該談反戰」「強化國防也是一種反戰」云云。

對於最低級的那種我就不講了,反正這種只會貼標籤式的訴求本來就只是想要訴諸情緒用抹黑抹紅來消除別人的正當性而已,本來就不想好好討論事情。對於稍微高級的一點那種,唉,反正在臺灣罵美帝就會有人說你怎麼不罵中國俄羅斯是雙標,罵中國俄羅斯蠻橫就會有人說你怎麼不罵美國是雙標。就算罵了也會被別人嫌麥罵不夠兇是在暗地裡護航特定帝國主義國家。雖然這種「你怎麼不罵○○」論並非毫無道理,但是如果永遠只能在這一點上打轉那也難以產生什麼建設性的討論。

最後一個層次比較有討論的意義。首先是「我們身處被侵略的一方,應該談反侵略不該談反戰」。這個論述是以正戰論(Just War Theory)為前提的論述方式。關於正戰論的討論我在我的碩士論文中已經花了不少字談了,我這裡就舉個下面這件事就好。

日本國憲法第9條規定主權國家日本不得以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紛爭之手段,禁止國家擁有軍隊和交戰權。雖然1項限定放棄說和1項全面放棄說有理論上的差異,但結論上就是一切戰爭,包含在正戰論底下被視為「正義之戰」的戰爭,比如說防衛戰爭。

1946年,日本國會在審議憲法草案時,當時的共產黨籍的野坂參三議員就第9條向時任總理大臣的吉田茂提出質疑。野坂認為憲法所禁止的戰爭應該要只限於侵略戰爭就好,不應該包含防衛戰爭。對此,吉田茂回答:「近年之戰爭多以國家防衛權之名行之乃顯著之事實,故承認(主權國家之)正當防衛權會偶然性誘發戰爭」。

對於所謂「備戰才能反侵略」論,我就用吉田當年的這句話回應他們。

雖然吉田茂後來背棄了憲法開始搞再軍備,但我國某些喜歡自民黨的愛國人士們真該好好聽他們鍾愛的自民黨祖師爺當年的話才是。

我們當然大可以討論是否存在「真正的正義的戰爭」與「真正的不正義的戰爭」,但在討論這個層次的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注意一件事情:「每個要發起戰爭的國家,都宣稱自己是在進行正義之戰」。現在要發起戰爭的人當然不會說自己是「侵略」了。日本侵略太平洋說是為了自衛自存,俄國侵略烏克蘭連「戰爭」這個詞都不用,硬是要學西方國家的「人道介入」論說自己是在「特別軍事行動」。國家說自己是防衛就是防衛,說自國行為是符合聯合國憲章51條就符合,那世界上也不存在任何侵略戰爭了。

如果不能注意到這一點,正戰論本身對於遏制國家進行不正義的戰爭這一點機能也會毫無作用,因為如果沒辦法看破這種「自我宣稱=事實」的欺瞞,到最後「世界上所有被發動的戰爭都是正義之戰,不存在不正義的戰爭」了。而在這種「為了正義之戰,國家做什麼都可以」的想法之下,就會產生「沒有上限的自我防衛」論。而這種「沒有界限的自我防衛」最後只會變成「不管保有什麼軍備、不管採取什麼軍事行動,都是正當的『自我防衛』」的困境。這種「防衛」論對國家的軍事擴張與社會的軍事化毫無抵抗能力,最後只要國家舉出「防衛」的大旗什麼都可以被允許。

有些人喜歡用「球在中國手上,所以一切責任都在中國不在臺灣」的論述來合理化國家的軍事擴張政策和打擊反對國家軍事政策的聲音。這種臺海主動權不在臺灣要戰要和全部在中國一念之間的論述雖然抹消了身為參與者之一的臺灣應擔負的責任以及我國國民身為主權者對於自己國家要求其塑造和平環境之義務的正當性,但是這也代表自己放棄了臺灣身為政治性事物的性質。把一切主導權交給中國的說法,同時也貶低了臺灣身為國家的地位。

而且這某方面也和他們自己主張的「備戰才能反侵略」論有所矛盾。既然一切主導權都在中國(所以臺灣完全沒有任何責任,責任專屬於中國),那臺灣不管做什麼都和臺海將來會邁向戰爭或和平沒有任何關係不是嗎?這種「臺灣沒有任何主動權所以無責」論也代表(主動)把自己的命運交由中國決定。這不是堅持臺灣主體性的人該採用的論述吧!

也有人說「強化國防才是真正的反戰」,比如說Hermes Huang的下面這篇文章。

我只能說「強化國防才是真正的反戰」不是荒謬就是惡意。當然這種論述其實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早期就開始出現了,我當時就憂心「反戰」這個詞是否會被抽換其意義,變成用來合理化國家戰爭與軍事權力的詞彙。

我可以很不客氣地說,像Hermes Huang這種「強化國防不是挑釁,而是企圖阻止戰爭的發生,這也是另一種意義下的反戰」的論述只是讓「反戰」這兩個字失去原本的意義,把「反戰」原本的內涵掏空,讓「反戰」這個概念也被扭曲成點綴國家的軍事和戰爭權力正當性的意識形態而已。最後什麼都阻止不了。
要說的話我也可以說,這些口口聲聲說「強化國防不是挑釁,而是企圖阻止戰爭的發生」的人反不反對源頭打擊能力?像萬劍彈這種集束彈藥武器抱持什麼立場?是主張「要有報復能力才能止戰」嗎?這種軍事抑止力論擴張到最後,是可以導出為了反戰所以需要核武+彈道飛彈這種誇張結論的喔!

如果連導入專守防衛作為國家軍事與戰爭權力的界線都不肯,就不要再自稱「自己才是真反戰」了。就只是贊同軍隊的論理而已。

在我看來郭力昕等人的反戰聲明已經算是很溫和的了。要我這種赤匪來寫,我可能會先一開始在原理上用立憲主義否定國家的戰爭與軍事權力的正當性,然後在實際呼籲面上要求強化聯合國體制、邀其我國表明參加廢除核武條約(中國反對的條約,表明要參加不是剛好可以突顯和中國之間的不同國嗎!)、廢除萬劍等國際公約所禁止的非人道兵器、放棄源頭打擊能力、廢除徵兵制、廢除高中和大學的國防通識。喔,不過這也不是我最激進的版本。這已經是我妥協過後的法政策學上方法了。

最後我再簡要說明一次。為什麼必須反對所有由國家權力所發動的戰爭,也就是為什麼必須發動包含行使國家自衛權在內的國權所發動之戰爭?因為,國家自衛權並不像國家權力自己宣稱般地是為了守護人民的權力而存在的。國家自衛權本身是為了主權國家自己而存在的,如果有產生保護到國民的效果,只是「順便」而已。如果國家自衛權真的是為了人民而不是主權國家而存在,那在面臨國家主權和人性尊嚴(人壘的尊嚴)只能二選一的極限狀態時,國家自衛權就必須選擇寧可犧牲前者也要保障後者的存續。也就是,如果亡國可以保障個人的人權,那就必須亡國。但國家自衛權是這種東西嗎?當然不是嘛。相反,國家自衛權是為了國家主權的存續可以把所有基本人權都化為烏有的。為了主權國家本身的延續,國家可以用「國家自我防衛之必要」的名義限制人民諸多基本權,甚至要人民獻上生命為國家的存續而死。

立憲主義的核心是人性尊嚴,個人的尊嚴的完全實現是立憲主義的終極目的。國家是為了保障個人的人權以及實現個人而存在的。個人才是目的,國家只是道具。那為什麼當國家自衛權發動時就可以反過來,反而要個人成為國家的道具呢?

要徹底貫徹人性尊嚴、個人的尊嚴的結論,就是必須保障和平生存權,否定國家自衛權。以非軍事和平主義為內涵的立憲和平主義是立憲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至少,這是我這些年來不斷學習和思考之後得到的答案。

確實,可以說比起「反戰」我更接近「反軍」。我反對主權國家所發動的戰爭以及軍隊的存在。對於個人的戰鬥我比較沒什麼意見(必須視個案判斷)。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個人的戰鬥」和「國家權力所發起的戰鬥」絕對不能混淆。我們也必須注意到一件事,獨佔暴力裝置的國家雖然擁有一國境內最大的暴力裝置,但是同時國家也會嚴格取締個人的暴力行使。

如同國際共產運動那句有名的宣言「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一樣,全世界的個人必須聯合起來,共同聯合在一起為了所有人類的個人的尊嚴對抗世界上林立的主權國家的國家自衛權。借用小林直樹的話,這是「人類主權」和「國家主權」之間的對抗。如果有人批評這些話太空泛我也不否認,但是不這麼做,不跳脫自己身為國族構成員必須對國家與國族效忠的國族主義思維--用康德的話來說,這是為了私目的而使用理性,而不是為了公共而使用理性--努力以身為「人類」或是「世界公民」的方式思考,最終能夠阻止終將到來的戰爭嗎?至少,我們可以從要求自己所屬的國家不要再繼續搞軍事擴張開始。尤其對於我們民主政國家的國民而言,身為主權者採取行動禁止國家加劇世界一起邁向毀滅,也是我們的責任。當然也會有人說「因為假想敵國不削減軍備,所以我們為什麼必須先開始相減軍備?」,但如此一來,任何裁軍和阻止國家軍事化對於社會與個人的滲透的抵抗都無法開始,最後還是會邁向終將到來的戰爭。做了不代表就一定能避開下一場世界大戰,但是如果什麼都不做,就一定會進入全面戰爭體制的世界。

對於敝人在國內會被視為異端邪說的憲法學有所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我的碩士論文《日本立憲和平主義與和平生存權之研究》和雜誌論文「我國憲法國家軍事主權限制條項的法制史與釋義學之開展──立憲和平主義憲法學的省察」,感謝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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