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年級最重大的任務,就是決定畢業後的人生下一步。
在臺灣,大多數會選擇繼續升學;在 YB,則因身分而有別:合法居民 vs 非法居民。
雖然公立高中會免費提供非法居民義務教育。非義務又貴鬆鬆的美國大學,就沒這麼慷慨了,所以 YB 不乏很想升學、成績也足以升學,但沒有辦法進續進修的學生。很殘酷、很現實,然而莫可奈何。
至於比較幸運的一群,會在上學期開始查找想申請的學校。美國大學沒有聯招制度,更類似日本那種方法,學生申請自己想入學的志願校──差別是日本大學仍有入學考。
在當時蒐集到的有限資訊中,我選擇申請所有 UC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體系的分校,以及就近的一間 CSU =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分校。二者都是加州公立大學體系,差別在於 UC 體系更偏深造路線、更有研究資源、較昂貴;CSU 體系主打培養畢業就投入職場的技能、研究資源較少、較便宜。
當時的我並不清楚這樣的差別,單純是 UC 名聲響亮很多 + Mr.K 是 UC 體系出身,才選擇申請 UC──至於離家近的那間 CSU 分校,是因為該大學校方有派人到 YB 招募學生,且學生只要經過一場不到十分鐘的短面試,多半就申請成功。
換句話說,是為了確保絕對有大學可念的終極備案──畢竟 SAT 英文考得亂七八糟,心理總是七上八下,保底機會還是要抓住。
我將入學申請表(需預填科系)、在校成績單、自介短文、SAT 成績等寄給所有 UC 分校後,就開始剉咧等──結果最先收到的既非錄取通知也非拒絕通知,而是我的第一志願要求我加考 TOEFL 的通知函……
──就是托福啦!
接著就是一波短暫的找考場與考期的忙碌???TOEFL 當天,我進到一間陳列多臺考試用電腦的小教室,在裡面用電腦作答約三四小時後結束。隔幾週成績公布:若是換算,我的成績相當於滿分 677 紙筆版托福測驗的 637 分。
……知道 SAT 英文對外國人而言有多難了吧?
接下來,就正式開始等待各校的審核結果了。結果都是下學期初到中段時陸續收到,期間並經歷了一次「特別招募」體驗,且待下回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