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梧鼠第一次去法院那類的場所,從結果上來說,還蠻一般的?
這次去家事法庭是要處理贍養費(扶養費?)的問題,聲請人是我跟我弟,而實際當然是交由法定代理人的我媽媽處理,兄弟倆基本上比較像是證人的感覺。
法庭內部的空間小小的,不算大,不過該有的書記官、通譯跟法官的位置都跟想像中差不了太遠,尤其法官又是個年輕的帥哥,害我懷疑世界上帥哥的比例都被這種非日常的人給奪走了。
那事不宜遲,我們就先來前情提要一下吧。
在我四歲,弟弟不到一歲時,我生物學上的爸爸想要創業,而我媽媽則跟他理念不合,於是就這樣離婚了。
在她們離婚後,我來到了外公家。從負債開始的堅強單親媽媽扶養就這樣啟動(?)。
單親嘛,總會有各式各樣的差別。外公在我小時候常常說我爸的壞話,我媽媽也認為我爸是渣男,但這些都是家裡人在講,他們作為當事人有著他們的想法不奇怪,但,不是當事人的傢伙我就挺討厭了。
在我國中時,他曾經有來我所就讀的學校見我,而班導師真該說不愧是臭老女人垃圾老害智障北七白目社會化程度為零的智障老害中的老害嗎?很白目的問了在他旁邊的女性是不是再娶的,真的是,非常的,白目:)(班導師印象評分:60/100,放心,隨著我抱怨國中班導的事件越多只會越低而已:D),後來某一次一位設立獎學金的老女士親自來校,然後理所當然般跟我們這些接受獎學金的學生個別聊了點話,單方面的想要給我「建議」與「開導」我,對於當時的我來說真的是感受到滿滿的冒犯。
如果你要問我我後來對他是什麼感覺,我只能說,在這次家事法庭前對我來說就是個陌生人,僅此而已,畢竟理念不合離婚確實在現代不是那麼奇怪的事,人嘛,有夢想也不奇怪。
大家都寫過那麼多的考卷,被逼或者不是被逼的看了那麼多的文章,想必是知道接下來會有轉折對吧。
今天開庭時,相對人並沒有出庭,所以法官也僅就訟狀上再確認而已,其中還讓我那有點天然呆的媽媽出了點笑話,書記官的眼睛瞪的跟龍眼一樣大。
當下就只是有點錯愕罷了,但現在想想,我的血真不虧有一半是源自他,如此的不負責任,如此的消極。現在的心情還真的不是一般的糟。
開始後悔回想今天以及過往發生的事了…老婆出貨日在11/25,至少得活到看到那尊PVC有夠色的膝上襪跟內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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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對了,11/24是葉月戀的森日呦!!
戀戀好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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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轉的有夠硬,但這也是窩一直以來的樣子,大家也都這樣看過來了是ㄅ,都超過50篇不少了呢。在開始寫之前我真的沒想到會對我的情緒有這麼大的影響,但,我覺得還是得寫,畢竟紀錄當天的心情本來就是日誌存在的意義。
各位長姊晚ㄤㄤ
希望我段考臨時抱樓腳能有還行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