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作文,無論是國中會考、高中的學測還是高職的統測,雖然形式各有些許不同,不過我相信不少考生對其保持著相當厭惡。
今天國文課寫作文時,我對文本中所謂某論壇言論抱持著好奇與不解,於是便上網照著查了看看,結果居然還真的不是出題老師杜撰出來,而是真有其文。
節錄的文本是這樣子的:
很多大學生都在打工賤賣他們人生的黃金時間。速食店打工、加油站打工、擺地攤、當家教,賺了一點小錢,不亦樂乎。
大學四年,在人生的旅途上,除了少數另行深造者外,規規矩矩專職念書的日子,大學大概是最後的機會了。這四年裡應該分秒必爭,為自己打好基礎,在好的基礎上,將來可以賺大大的錢。可惜世俗誘惑,眼光短視又無知的大學生,卻將這最寶貴的光陰,以每小時一百六十元賤賣掉了。
基本上跟原文沒有什麼差別,也就時薪的部分改過而已。
原文出處掛掉ㄌ,就附上PPT連接。
原文的部分多了一些他身邊的例子,不過我是覺得這人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是不是又是哪個高官?
結果一查,還真的是高官。俗稱王聖人的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83歲now)。
我只能說,這種高齡的舊時代人士,你們的時代已經過了好嗎?
大概看了他的資料也覺得是個問題人物…欸…
出題老師真的覺得引用這段真的沒問題嗎?雖然題目為「大學生是否應該打工?」,而作為題目文本確實是需要一個反對方的資料,但這樣的傢伙嘴裡真的吐不出象牙。
阿,當然,廢物如我當然沒辦法跟王先生一樣公費留美就是,哈哈。
好啦,就講到這,再講下去也蠻無聊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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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梧鼠要因為贍養費這個麻煩的東西去家事法庭一趟,可能會有心得ㄅ
各位長姊晚ㄤ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