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這裡亞夜。
三月的第一個週末,
還真多人過生日耶,
昨天才幫公司同事慶生,
今天則是幫桌遊團的,
還一次兩個www
言歸正傳。
今天是鵝堡桌遊聚臺中場,
不過春季場沒有設計師攤加上也真的有事抽不開身,
所以就沒有出席聚會。
不過晚上因為大家約好了慶生兼吃飯,
所以晚上還是跟團員們小聚了一下。
當然這篇的重點並不是食記。
飯局上大家都是桌遊人因此聊的都是桌遊事,
中間有聊到一個敝人還挺有興趣的話題,
因此做個分享。
話題是這樣的:
「亞夜你這樣一直把沒做完的作品在巴哈公開,都不怕別人偷去用嗎?」
提出這問題的人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
主要是因為他也有一個朋友以前常常在巴哈分享程式設計,
結果有一天他那個朋友發(fā)現(xiàn)Play Store上出現(xiàn)了跟他分享的設計一模一樣的應用程式,
但當然那不是他寫的也不是他上架的,
簡單的說就是idea被偷走了,
於是他就再也不在巴哈發(fā)表程式設計了。
如果相同的問題發(fā)生在你身上,
你會怎麼應對?
又或者相同的問題沒有發(fā)生,
但你會用什麼方式去預防呢?
面對這樣的問題,
其實敝人以前就想過了,
只是這十多年來想法多少有些改變。
如果你有興趣,
不妨聽敝人娓娓道來。
容敝人先說一則寓言故事:
在一個遠離城鎮(zhèn)的到路旁有一戶人家,
這附近就只有這麼一戶人家。
天黑了,
於是主人點起了燈並繼續(xù)自己的工作。
這戶人家的燈火是這附近裡唯一的光源,
因此也吸引了一些遊民過來,
利用從窗戶裡漏出來的一點點光亮來做自己的事。
然而此時主人不高興了。
這點燈可是需要成本的,
我沒道理讓這些遊民免費使用我的燈光吧!
於是主人就把燈給熄了。
失去了光源,
遊民也就離開了。
主人見遊民離開了,
於是又點起了燈繼續(xù)自己的工作。
但當主人一點燈,
遊民就又回來了,
主人只好又把燈給熄了。
就這麼來來回回,
一整夜的時間都浪費在點燈熄燈上,
卻什麼事情都沒有做好。
故事中,
主人為了不讓遊民免費使用他的燈光,
於是乾脆連自己也不點燈。
但是主人為什麼要點燈?
因為他還有工作得做所以需要燈光,
但為了不讓遊民免費用,
最後就是自己也沒把工作做好。
同樣的道理,
創(chuàng)作者為了不讓別人偷走自己的創(chuàng)意,
因此變不把自己的作品給公開。
但創(chuàng)作者為什麼要創(chuàng)作?
你不公開創(chuàng)作的話,
那這個創(chuàng)作跟沒做又有什麼差別?
再說現(xiàn)實中也還是有《著作權法》之類的法律會去保護創(chuàng)作者的智慧財產,
所以敝人認為也不用那麼小心眼就是了。
敝人認為,
有定期在公開創(chuàng)作進度的,
一方面可以給讀者知道自己的狀況,
另一方面也能督促自己保持進度而防止一直放爛下去。
例如那個《病嬌模擬器》。
但是對於點子被偷這點,
敝人是這樣認為的:
如果今天自己已經變成超紅超大手的大師級名人,
信手拈來撇在衛(wèi)生紙上都有人重金收購的等級,
說真的,
你還怕人家偷嗎?
要偷就偷要拿就拿,
反正只要人還活著就不怕作品沒人買單對吧!
甚者,
因為你夠有名,
別人偷你東西你什麼都不用幹說不定就有一群騎士團去炎上那個盜賊了呢。
當然,
這種萬中選一的神人肯定不是一般人達得到的境界,
因此舉這個例子其實沒有太多參考價值。
不過,
如果你在業(yè)界內知名度夠高,
基本上也確實不用太擔心點子被偷的事情,
畢竟夠有名的人總會不知不覺就有一群騎士團的。
另一方面,
如果能跟出版社簽約成為特約作者,
那麼像這種直接扯到法律層面的問題,
出版社大概也會替你出面。
想想,
你的創(chuàng)作如果是出版社的票房保證,
出版社哪可能放著別人偷你的點子不管呢?
然後換另一個面向講。
如果你是剛入門的初學者,
因為世面見得少,
而且自己也不夠強的情況,
可能就會覺得好像大家都對自己不友善,
自然也會想要多保護自己一點這點無可厚非。
但是說難聽一點,
才初出茅廬的傢伙別太看得起自己了。
覺得自己的創(chuàng)作是曠世巨作的,
麻煩自己去投稿看看評審怎麼說。
如果你今天真的是曠世巨作,
相信出版社方面光是跟你簽約都來不及了對吧?
如果連出版社這一關都過不了,
你想你的創(chuàng)作究竟有多少價值值得人家來偷?
在這個階段的創(chuàng)作者,
與其因為怕人偷而閉門造車,
還不如多創(chuàng)作一些出來,
事實的接受來自觀眾的回饋對創(chuàng)作的經歷肯定更有幫助。
別人要偷就給他偷,
他能偷走你的作品,
但偷不走你的思路,
只要你還活著,
你還怕做不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嗎?
《Bang!》跟《三國殺》的抄襲爭議,
相信只要是桌遊人都或多或少聽過。
《三國殺》抄襲《Bang!》很可惡?。?/div>
但說真的那又怎樣?
《三國殺》很紅,
賣的很好,
現(xiàn)在還在更新,
甚至還出電玩大賺特賺。
反觀《Bang!》,
除了骰子版跟幾個擴充以外基本停止更新,
敝人也沒聽過有跟其他領域合作的情形,
你站在商業(yè)角度來看,
《三國殺》簡直是「青出於藍勝於藍」。
但其實你換個面向,
《三國殺》也只有第一版抄襲《Bang!》,
之後的擴充基本上跟《Bang!》已經開始漸行漸遠了。
認真要說,
兩者現(xiàn)在的差別還真的挺大的。
而且論單個IP的收益,
《三國殺》顯然是成功的。
但是真是如此嗎?
站在原作者的角度,
《Bang!》不過就是設計師生涯中的一部作品而已。
但他一輩子可不是只有這麼一部作品,
光是從維基百科上查到的就至少有10個作品以上,
區(qū)區(qū)一個《Bang!》被抄走又如何?
對他的設計師生涯的影響能有多大?
如果影響很大的話他應該要一蹶不振才對嘛,
但人家現(xiàn)在不但活得好好的,
作品可是還在繼續(xù)出呢。
另一方面,
《三國殺》的原作者直接利用抄作業(yè)的方式升出了一套高完程度的作品,
但因為他不懂背後的設計思路,
也沒有測試的資源,
所以他之後要更新遊戲時就難免出現(xiàn)一些誇張的數(shù)值膨脹,
就像手機遊戲那樣。
他無法放下《三國殺》,
因為一旦放下了,
也就意味著他的設計師生涯結束了。
這像什麼?
像極了中國製造。
所有高科技產業(yè)需要的不只是Know,
更需要的是Know How。
中國透過各種手段剽竊了來自世界各國的尖端科技產品設計,
但是呢?
始終就是有樣學樣而已。
為什麼要這樣設計?
這個角度、這個形狀的目的在哪?
這個配置方式有什麼學問在?
為什麼必須使用這種材料?
諸如此類的問題,
人家是經過仔細評估後所下的設計,
背後的每一個零件都存在著他的意義,
你直接抄襲成品是很簡單,
但你完全沒有人家Know How的那個部分,
於是你永遠沒有辦法創(chuàng)新,
當你新的需求出現(xiàn)時,
你永遠只能再去看看別人那有沒有更好的解法好偷來用,
但你永遠無法自己動手解決問題,
反之,
那些被剽竊的一方,
雖然短期內好像被偷走了財富,
但真正有價值的財產卻依然還是緊緊地握在手中,
可不是嗎?
【結論】
敝人不是說保護自己不重要,
而是,
當你花在保護自己的心力上比創(chuàng)造價值更多的時候,
那你不覺得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嗎?
為了防止別人偷你一兩分錢而花掉一兩塊錢?甚至如果你升值得夠快你還怕別人偷你一兩分錢?
更何況,
創(chuàng)作不過就是一種綜合應用,
現(xiàn)在要真的做到前無古人的純原創(chuàng)可謂難如登天,
絕大多數(shù)的作品幾乎都是既有作品彼此融合去蕪存菁的結果,
設計師的價值就體現(xiàn)在這個融合跟去蕪存菁上,
如果辦不到這一點,
那麼遲早是會被淘汰的,
那還怕什麼呢?
封面圖片:之前去拜拜時拍到的流浪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