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志》節慶史:開國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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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成功後,中國各省大致獨立,不遵清廷皇命,並準備商談籌組臨時中央政府事宜。
清宣統3年(1911)11月15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在上海舉行首次會議,議決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
11月24日,在上海的聯合會決定遷到武昌開會,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蘇、安徽、廣西、直隸(日後的河北)、河南、浙江、四川等12省的23名代表到達武昌。
12月3日,聯合會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並由來自10省共22名都督府代表簽字確認。此乃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
該會的大總統候選人為國父孫中山先生、黎元洪、黃興。國父獲得17張有效票中的16票,當選為臨時大總統。
民國元年(1912)1月1日,國父就任第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國父於元旦正式就職,並依據各省代表會改正朔用陽曆之決議,宣布以黃帝紀4609年11月13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月元日,通令採用陽曆,並定這一天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