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新文友的寫作新人面對低點閱率和曝光率的掙扎。他在POPO連載一年120150餘字的作品。
我想了想,面對這種狀況,自己還是比較適合寫兩萬字左右獨立短篇(我的兩篇實驗結果,我要說完一個簡單、完整但有波折的故事,差不多是這個數字,但不想再寫更多)。
小說讀者的經營並不容易。相反的,一般文章問題較小。以我這篇為例的一般文章,作者往往很清楚交代想談論的主題、案例和主張。讀者容易辨識作者到底想談甚麼而分享自己的看法和立場,與作者對話。除非作者無法整理清楚思緒,讀者自然沒有看懂的可能,甚至放棄閱讀。
相較一般文章,小說很容易遇到一個難題,到底要寫多或少、寫具體或抽象、寫寫實還是幻想。一般文章寫太多也是折磨讀者,寫得太少可能寫不清楚;寫具體有時流水帳,寫抽象不確定能否喚起讀者的聯想。寫寫實有時無聊,因為真實事件中的災害或喜悅的來源往往很無聊,但實際上卻很慘,譬如許多天災人禍,就是來自於人的漫不經心或刻意,自然環境的變動。寫幻想有時又會被罵鬼扯、不切實際、不夠真實。
回到作者本身,寫作的動機與目的究竟為何?如果不是「爽」,假設是「成為職業作家」而必須做某些不想做但聽起來重要的事情,但誰又能保證有了這些「犧牲」和「妥協」,能如願以償?
如果沒有覺悟走這條路,跟隨市場或編輯的指示要寫多或少、寫具體或抽象、寫寫實還是幻想,那麼,就隨自己開心寫吧,甚至不想寫的時候可以不寫。腦內如果沒想法,硬寫也只是折磨自己,如果有想法但寫不出來,那是定力,我並不覺得強押自身能解決定力的問題,反倒要問「為什麼定不住碼字,是不是他媽內心深處,我覺得寫作不(最)重要或者不(最)有趣」。
比起小說,寫寫一般文章是相對輕鬆的事情,像記錄「自我對話」,但也分享給其他人,像聊天。小說要顧及的地方太多了,一個地方錯或者不適合,無法讓人讀出樂趣就算了,也難耐著性子讀完。如果讀小說成為一種折磨,為何又要讀呢?不少作者也曾想過吧,如果通過自我檢驗「這很有趣」,但疑惑其它人不覺得有趣,要嘛還沒遇到你的客群,要嘛自我的「有趣檢測器」要升級,就像笑點低的人,無法察覺自己編出的笑話不好笑,因為不是笑話的也能笑。以廚師而言,如果滿漢全席跟一坨屎吃在嘴裡味道是一樣的,不難想像有天真的端出屎宴客。
最後,儘管一般文章相對小說,引起讀者反應的門檻較低,但比起圖文聲並茂的圖像或動畫,它也趨於劣勢。文字的優勢是入門門檻低,畫圖一張就先耗掉三小時以上,加上很多圖片和音樂的影片更不用說了。
如果要提升點閱數,我想最好的策略還是找個人最多的群體,發跟它們一樣的同溫層內容,而且內容還有許多槽點,外加一些美女圖或動漫CG。否則,當任何人決定認真創作的時候,無論雜文、小說、漫畫、CG、音樂、雕塑、影片,這注定有一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段時間,是孤獨的,而且乏人問津的,但是,真的喜歡就會持續下去,包括改善自身的設計思維和技術,甚至你會吸引到一些比較有定力的創作夥伴或觀眾。
同樣的點閱數,背後的數字意義卻不同。創作者該更謹慎參考其他訊息,定義自己是否走在正確的路,或歪路。
筆者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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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草民(nobuusa) 閱讀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臺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