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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辯]舉國歡慶,但國慶已死

樂貓鳴 | 2015-10-10 13:17:58 | 巴幣 26 | 人氣 712

「舉國歡慶,但國慶已死。」



問候點進這篇文章的各位,我是樂鳴

今天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也是江國慶的冥誕

更是國際反死刑日

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想請大家先看下面這段影片:


這是邱和順案當中,警察刑求的影片

邱和順案,也稱陸正案,是臺灣司法史上全程羈押期間最長的刑事案件(邱和順於1988年9月因本案遭羈押,至2011年7月底定讞,羈押幾乎23年),也是目前國際罕見。
此外,本案因為有殘忍的刑求事實致使偵辦員警被判刑確定,甚至勒贖字條之指紋錄音帶顯示作案真兇另有其人卻遭忽略,歷審判決更將刑求所取得的自白切割拼湊作為唯一證據,促使國際特赦組織發布聲援書[1],國內多個公民團體展開救援行動、為其喊冤[2],法律學界於2010年發表人權報告書批判刑事程序與法院判決[3],以及義務律師團長期進行辯護。
這23年間,最高法院總共撤銷二審有罪判決十一次,認為高院判決未能完全釋疑,故發回更審。因被告始終喊冤、被害人家屬飽受訴訟之苦,廣受社會矚目。
2011年7月最高法院將更十一審[4]邱和順死刑、林坤明、吳淑貞有期徒刑各17年、10年的判決定讞[5],邱和順始終堅稱無辜。目前定讞待決的死刑犯當中,以無罪抗辯者,除了邱和順外,還有鄭性澤謝志宏徐偉展等人。
媒體習慣以「陸正(被綁學童名)案」來報導「邱和順案」。事實上邱和順等人遭指控先後犯下「業務員柯洪玉蘭殺人案」與「國小學生陸正綁架案」兩案,而法院合併審理之,因陸正案知名度較高,故多以此稱之。
本案總共有12名被告,包括邱和順、林坤明吳金衡(案發時均二十餘歲)、吳淑貞、黃○○(案發時二十未滿)與八名少年(案發時均未滿十六歲,無前科紀錄)。其中僅邱和順、林坤明、吳淑貞三人持續上訴至更十一審;吳金衡於更十審終結前死亡,其餘八名被告於更十審前分別、先後被判8年至16年不等的刑期,當時即放棄上訴,但他們在放棄上訴的書狀中仍然堅稱自己清白,是因不堪訴訟之累,且所判刑期已接近羈押期間,而法律規定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才不得已放棄訴訟,而出獄後仍喊冤至今[6]


和江國慶案相同,這個案例也是因為行政制度、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出的悲劇

身為一個平日有在打辯論比賽的人,死刑對我們來說算是「萬年辯題」,這個辯題實在有夠不新鮮,論點就那幾套
正方的論點不外乎就是社會責任、誤判,價值是生命權
反方的論點不外乎就是嚇阻力,偶而打打監獄擁擠
不過總的來說,算是給辯論新手的入門辯題


但在場上與辯手激辯之餘,我們不禁要思考,我們自己對於死刑的觀點為何?

我曾經在網路上看過這樣一篇文章,內容是關於廢死與否的討論:

a說他認為廢死好,b就問a說「如果你的家人被殘酷殺人魔強姦殺害,分屍,你還會堅持廢死立場嗎」之類的話
後來a就一直被電
最後,文章的結尾寫著:「如果你不知道那些人的手段有多殘忍,就少說話,不然只是偽善!!!」


如果,讓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姐妹被殺,被強姦致死,被分屍烹飪,我當然會希望那個犯人下十八層地獄,一顆子彈還不夠,要先把手腳砍斷餵狗,拿鞭子鞭整整一天再槍斃,才對得起我。這是人之常情,我們不忍苛責。

但是,當犯人死後,這個社會有變得更好嗎?

臺灣從來沒有廢除過死刑,變態殺人案卻層出不窮,這真的是廢死的錯嗎?還是這社會有其他問題的存在?

誤判導致無辜人命的喪失,也不斷的上演著

今天,鄭捷的例子和其他殘酷殺人案如同陳進興案,龔重安案恰恰證明了死刑威嚇力的不足

每次遇到這種問題,國內死刑的呼聲就會變得很大,政府為了避風,就會閃電槍決一些死刑犯

結果,殺人案還是不斷發生不是嗎?


司法制度不是完善的,誤判絕對會存在,但有沒有死刑的差別在於,今天誤判的判決若是自由刑,就法理上來說,是可以補償的。而死刑,則是再也沒有補償的機會。

看到這邊的你一定覺得我支持廢死吧?其實也還好。

雖然死刑是否具有嚇阻力這件事情並沒有可靠的資料去證明,但我認為就應然層面與人民的態度上,在臺灣,死刑目前仍存在其特殊性與必要性

當然,這部分很難論證,也很難去陳述。只是,在這一天,不妨去想想,社會的制度到底有什麼問題?

至今其實還有很多證據不明確,法官卻隨意判斷其刑,等待冤獄平反協會及其他社會力量的努力

比如說著名的洪仲丘案,比方說還在救援中的鄭性澤案等等...........

當我看到殺人犯的冷血手法時,心情真的很複雜,因為我看過無數的論文和資料,也做過無數的攻防
看到前些日子閃電槍決六人時,我一直在想:
「槍決了,人民閉嘴了,然後呢?」

死刑是否成為了政治鬥爭的工具?槍決是否成為了百姓洩恨的手段?判刑是否成為了隱蔽警察卑劣手段的布幕?

在王牌大律師這部作品中,有過一段話:


當中這樣說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

判決,不單單只有考慮受害者及家屬的感受,更重要的是,要思考這起案件中犯人的證據是否真實,程序是否完善,以及這個判決對於社會和未來的影響。



第一次在小屋打這種文章,留言區提供討論,只要你發言,我就會回覆你的

創作回應

牛肉麵
江國慶案,這個太有名了
至於死刑,我認為可以減慢審判的速度
增加判決的準確性、蒐集更多資料
以方便法官做出最專業的判斷
但目前死刑不能廢,因為如果死刑廢了
我們就只剩一個可以假釋的無期徒刑
如果有終身監禁,還可以考慮
2015-10-10 22:27:27
樂貓鳴
之前有看過一份資料,當中提到,一個死刑從偵查到定獻好像平均要花9年的時光....
所以減慢審判速度....嗯....
最主要是死刑的判決會被不斷上訴,而且證詞什麼的會常常有很多變化,所以會花很多時間。

可是重點是,就算再怎麼嚴謹的制度,再怎麼公正的判決,都一定會有誤判的產生,因為制度,從來就不可能完美。

辯論場上,正方常常會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來取代死刑,常常會拿兩者作比較。
2015-10-10 22:37:23
r13 最速下潛傳說
難得在此看到這類文章,來回一下
江國慶案&洪仲丘案這兩個案子,前者太離譜後者羅生門
江國慶案這一路錯誤到底的就不多說了
洪仲丘案這就爭議一堆
我的同事曾為這大吵一架
一人認為"這是軍方內部腐敗高層官威橫行的報應"
另一人認為"洪太白木不作死就不會死"

我認同不能因為民意一面倒就去當牆頭草
證據沒全齊之下更不應該隨意定論
有時也要思考看看事實真的是否如此

最後 王牌大律師大推~
2015-10-10 23:21:41
樂貓鳴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沒錯,誤判看起來都很離譜,我們不禁會懷疑,在現代的民主社會中,這種案例真的會一犯再犯嗎?
很抱歉,歷史真的不斷重演,到現在為止,也有很多冤獄尚未沈冤罪雪,比方說我一開始舉的邱和順案例,或是鄭性澤案,臺灣的司法制度真的不夠嚴謹。

可是,即便是再嚴謹的制度,也必定會有誤判的存在,只是幾率高低而已,我們沒辦法阻止誤判的發生,只能救一個是一個。

王牌大律師實在超讚[e12][e12]
2015-10-10 23:48:51
點子-庫洛米庫洛米
要廢除死刑 ,必須要有相關配套
而且這配套還要確定在提供重刑犯自力更生不浪費納稅錢養他的同時 ,不會有失業者刻意靠殺人放火來取得該工作餬口

目前臺灣這些是完全沒有 ,所以還是應該死刑
2015-10-11 09:12:40
樂貓鳴
就辯場上的討論而言,一般會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類似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作為配套措施
當然還是會有很多問題存在
2015-10-12 22:09:10
平偉の紐-果果老婆
死刑對貪官汙吏比較有用
2015-10-11 15:26:51
樂貓鳴
講到死刑和貪官,其實中國那邊有個叫做「死緩」的機制
被判死刑的貪官污吏,會給予兩年的緩衝期,如果那段時間貪官的行為很安分,就會把死刑撤掉
結果官官相護,更變本加厲
2015-10-12 22:21:06
平偉の紐-果果老婆
本人是很支持小蔣的特務部隊回歸

這個國家目前需要有幹這些骯髒事、先斬後奏的人

當時解嚴時撤掉表面上是民眾不在被監視

實際上恐怕只是貪官怕砍到自己而已

個人認為啦
2015-10-12 22:29:42
樂貓鳴
每個國家或許都需要一些為了國家和社會而弄髒手的人
不過我這篇文章在講,關於誤判的事情
其實正是先斬後奏所產生的弊害

如果國家可以為了人民利益,而不經正規程序殺人
那當然也會有人利用國家的權力,幹些卑鄙無恥的勾檔
2015-10-13 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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