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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呻吟】我是贊成多元成家的,但偏偏課堂上被指定「反對」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 2015-04-05 21:53:25 | 巴幣 20 | 人氣 286

  我是贊成多元成家的,但偏偏課堂上被指定「反對」。我想了很多令多元成家正當化的理由,突然間,要我想反對的理由真有點困難,最後,我還是只能搬出「法學」了。

  啊,一度被我放棄的法學和法哲學突然拾起,卻有種莫名的爽快。

  正方論證 同志婚姻不應合法化
構面:法律社會學及立法學面

1.法律社會學

(1)法律系統性及社會偏見
根據社會調查,社會上仍存在許多對同性戀的偏見,此亦為「多元成家草案」所指摘,則在配套措施及相關社會立法、行政、救濟管道堪稱系統性完善前,不當允許。否則,不但該建立結婚關係之雙方會受到社會的顯性或隱性的霸凌與歧視,其家屬、朋友,尤其是子女,亦會如此。

a.明顯違法的,堪稱可立即救濟;
b.不明顯違法且有爭議,卻足以產生影響者,則事關重大,足以影響孩童心智發展,並令家庭生活不諧。

->因現況,尚未提供「社會準備好接受相關觀念」的證據,故貿然實施下,除條文似乎明文保障而有心安外,實際上,恐無法實際保障同性結婚者之人權之虞。弊大於利,同性婚姻不當合法化。


2.立法學

(1)立法技術完備性(黃任顯,2014,《多元成家立法的風險損益評價》,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special-column/pastor-liao/duoyuanchengjialifadefengxiansunyipingjia)

  a.該修法所涉及的法律語言之修改,造成華人自然形成的倫常文化之急遽解構,與法律系統的內在衝突

  (a)修改了82條條文
  本案所採用的立法途徑,係針對民法第972條的結婚要件,並其他相關親屬、繼承規定,總共修改了82條條文。

  (b)修正改了五組關鍵字
  「男女」,擴張為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養父母」改為「養親」,「祖父母」改成二等直系血親尊親屬。

  亦即此修法結果,導致法律用語變更甚深,而所指涉的社會關係亦有所衝擊,並回過頭阻礙民眾對法律文字的認知,妨礙對法律秩序的理解。

  b.衝擊憲法的法哲學性爭議,以及耗費成本的修憲、修法程序
  (a)該修法涉及變更婚姻的「自然本質」和「制度定義」,乃是憲法制度性保障的憲法層次,亦撼動正當化憲法的自然法法源,於人類婚姻的本質性定義。而回顧我國立法特徵,法律層次的文字技術堪稱完善,但位於憲法層級的「法哲學」問題,卻明顯不足。從大法官做出的解釋繼受德英美而毫無新意外,法哲學亦為我國法律系以及法學國考所忽視。能否解決憲法層次的法哲學辯論,而正當化憲法層次的「同性婚姻」相關價值之論述,則有明顯堪憂。

  (b)若修法通過,在《民法》的男女用語指涉消失的同時,在憲法本文第七條和其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所列之男女用語,必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之『修憲程序』」予以修正。否則,依據凱爾森法階層理論之法理,此為公然違憲,則「多元成家之修法」條文因牴觸憲法而無效。

創作回應

兔同學...

多元成家在法律其實沒有反對的理由....
看你的言論內容,就算被歸類在「贊成」大概也沒有內容...

反對多元成家的理由基本上不外乎
1. 他人感官
2. 社會需求 (傳宗接代
3. 宗教信仰
4. 生理反應 (異性厭惡

而贊成多元成家..
1. 兩性自由
2. 兩性平等
3. 自由
4. 平等

簡單的說..就人類的生理需求及社會未來來說...不能贊成多元成家。
但是站在自由平等上又不能忽視個人意見。

講了這麼多....不要搬「法」出來,只會被笑..

2015-04-05 22:04:10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其實有。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special-column/pastor-liao/duoyuanchengjialifadefengxiansunyipingjia
2015-04-05 22:06:29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在一種社會學觀點下,制度被視為一種「社會實在」。則無論制度內容如何,都會對社會產生影響。因此,胡亂更動制度,會造成更大的失控。

  沒討論到核心,這我也知道。但這只是一個很精簡的兩分鐘課堂論證,儘管我知道還有其他更深層的理由,但時間不夠,還有其他事情(幹,論文要截稿了)要做。敷衍敷衍,我也只能從這方面下手。
2015-04-05 22:09:05
艾爾琈
我也是支持多元成家的,不過抽到跟自己想法不同的題目的確有點傷心ww
2015-04-05 22:05:48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唉,盡可能鬼扯了。
2015-04-05 22:06:50
THAT
雖然看不太懂[e26]

反對似乎是因為「觀感不佳」「社會不接受」「兒童發展異常」「用詞不便」「修憲麻煩」等..

和新聞上看到的「人獸交」「家庭結構崩盤」「人類滅絕」等..比較起來,至少具體一點

也終於懂得為什麼有人要反對了~
2015-04-05 23:03:36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您好,由於該文是匆促而成,並沒有修改成「日常話語」,所以造成閱讀問題,在此致歉。

  進一步說明,這是下禮拜「政策分析」口頭報告的大綱。儘管尚有一些時間,無奈是該課堂老師星期六臨時指定,而大綱得在今日交出,但我還有其他論文得寫......所以盡可能寫自己擅長,而且複雜,對手一時間難以捉摸的(※剩下的論點和大綱修改,也只得等我這兩天生完論文再說了)。

  若要反對,我也心存疑惑,理由如上頭我對其他巴友的回覆:「但法學主張「維穩」的同時,捨棄的是對價值的信任與追求。老實說,我並不相信「謹慎」能產生「正義」。」但沒辦法,我只能這樣打了。對方肯定訴諸價值,那我只能訴諸實踐困難,和不確定性的風險。

  真麻煩。現有知識都無法引導人類該往哪走,但我們無時無刻都得討論且做決定,並且承擔,而且子子孫孫也會承擔。
2015-04-05 23:12:28
煙嵐
如果多元成家過了,我就要想幼齡成家還有跨物種成家的議題了
2015-04-06 05:28:02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臺灣嗎?不知道美國聯邦及各州狀況如何。
2015-04-06 14:20:24
煙嵐
i truly have no idea
2015-04-06 14:36:25
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美國若解決的話,說不定你已經可以先想那些問題。臺灣總是追隨「國際\美國」腳步。
2015-04-06 14: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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