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今天發生了太多事情,我認為有必要把它紀錄下來。
說起來,今天已經是寒假(過年前)最後兩天了。在當初放寒假時,我就已經預計好要在這個寒假約以前的高中同學出來聚聚。相信遇到許久不見的同學一定有很多事情可以聊。
至於我約的同學,其實有在很久以前的梗友記趣裡面談過。我在一月底時就已經開始約那幾位同學,分別是三皇、還有一位峰。這樣就是個五人的吃飯+電影團了。一直到寒假最後一天能遇到這些以前好笑的同學們,心情真的是極為愉悅。儘管大家已經不是當年高中時的模樣了(好吧....其實白鬍子和凱多長得幾乎沒變。),但是還是跟以前一樣總是會講出超級爆笑的句子。在和他們嘴砲的時候,感覺就像是回到以前高中時的生活(雖然講難聽一點就是他們和以前一樣屁孩屁孩的)。
想當然耳,從吃飯到看電影,之後又去打了保齡球、在吃完晚飯,已經是七個多小時過去了。玩得很盡興,但是家裡的掃除需要我幫忙,因此雖然我是主揪但也說聲抱歉、提早離席了。就這樣,我抱著愉快的心情走出店家、過了馬路後走向自己停機車的位置。
很快速地拿出鑰匙、將插孔蓋轉開、插入鑰匙、將鎖龍頭扭正後,我將機車向前一推,卻毫無動靜。
「淦......是怎樣啦?」
過了兩秒,我想起來我有在機車後輪加上大鎖。
「淦。」
我嘀咕了一聲,只好再將機車扶正,接著用左手將機車鑰匙拔出來。因為大鎖的鑰匙也跟機車鑰匙串在一起。
然後,我將鑰匙拔出來的那一瞬間,左手忽然鬆了一下(我是右撇子。我相信這是藉口)。於是,機車鑰匙便非常帥氣的、夾帶著我拔出鑰匙時給予的動能,以斜向約36.5度角的方向作斜拋平面運動飛了出去。根據等加速度公式的理論,鑰匙受鉛直向的重力加速度影響,飛行軌跡呈現一道完美的拋物線──
咖咚!
就這麼準確的、毫無偏差的、斬釘截鐵地掉進一旁的方形人孔蓋洞內。
連掛在上面的瞬間都沒有。
「...............................................(瞪大眼睛)。」
(淦,「咖咚」個屁啊。)
我當下心理面先這樣吐槽。
然後過了兩秒。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就這麼在街上當街慘叫。
這就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不過差了一個人孔蓋而已。
(接序上一段。)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嗚喔喔喔喔喔!」
依照我的猜測,這就是所謂火災現場的蠻力吧。我發瘋似的衝向人孔蓋,抓住了人孔蓋的長方形孔洞,就這麼將人孔蓋搬了起來──
我不知道人孔蓋是幾公斤、幾十公斤還是幾百公斤重,總而言之,我將人孔蓋掀了起來,附帶一提,還有一輛機車前輪在那人孔蓋上,所以那輛機車一度向前傾,差點陷進去──但我很快地擋住了機車的移動,將它向後推了點。我的敵人不是你,是這個人孔蓋啊!不要來礙事,下三濫!我在心裡面罵道。
人孔蓋是搬開了,但是水溝內一片漆黑。我趕緊將手機的照明功能打開,照向下方──很幸運的,水溝內不深,足夠我站進去撿起鑰匙;另外水溝內是乾的,只有大量的落葉,鑰匙就無辜的躺在落葉堆上。
於是,我鼓起勇氣,想像著或許跳進去的瞬間就會像電影「傾巢而出」或「神鬼傳奇」一樣有大量的昆蟲爬上我的腳。但是我寧可被聖甲蟲或蟑螂上身也要將機車鑰匙撿起來,淦,我忽然發現克服昆蟲恐怖片的方法了。那就是把你的機車鑰匙扔進人孔蓋裡面一次。
我終於順利將鑰匙撿了起來。撿起來之後當然是將鑰匙立刻放到離人孔蓋老遠的地方,然後在一鼓作氣跳上來,拍掉身上的灰塵。到這裡我已經鬆了一口氣,接下來只要將人孔蓋放回原處,就可以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然後裝作沒事一樣的騎機車回去了。請注意,在我進行這段奮鬥的五分鐘前,才剛跟那幾位朋友道別過,內心充滿溫暖與安慰,所以我極度希望可以把這段撿鑰匙的回憶刪除。太羞恥了。
緊接著,我將人孔蓋搬回原處。但是在撿起鑰匙而心情鬆懈之後,身體的氣力喪失了不少。於是我無法像剛才一樣直接將人孔蓋推回原處放好,而是將它搬一小段距離,先放下來,再將它一點一點推回原處。
然後,大意的我,就在將人孔蓋放下時,沒有好好調整放下的施力,那不知是幾公斤還是幾十公斤、幾百公斤的重量就這麼將我的手指背狠狠撞擊在柏油路上。當下的感覺有點像是重物砸到手指的感覺,頓時痛徹心扉。但是除了撞擊的疼痛感外,並沒有其餘的感覺。於是我花了幾次,終於將人孔蓋推回原處。就在鬆了口氣之餘,我看向自己的左手中指指背,差點沒被嚇暈。
跟指甲連接的皮整整翻了0.5公分起來,而且上面已經像是塗滿了番茄醬一樣,紅紅的還一直向下滴。如果要用漫畫畫面來描述的話就是我的瞳孔在瞬間變成一個點、外加嘴巴張得極大那副猙獰樣吧。在意識到自己受了不太能輕易忽視的外傷之餘,疼痛感如排山倒海般襲來。我痛的齜牙咧嘴、大口喘氣、發出斷斷續續的呻吟。儘管自己是個大男人了,但是這疼痛還真不是能忽視的劇痛,害得我顏面神經幾乎無法控制,眼睛猛眨、嘴巴緊咬嘴唇。
趕緊從口袋中拿出一張衛生紙,就這麼包住中指。然後跌跌撞撞地把身上的東西收拾一下(把鑰匙撿了起來),就這樣在全身沾滿塵土、水溝髒污、雙手沾滿黑漬的狀態下,欲哭無淚的移動向鄰近的醫院。諷刺的是,醫院剛好就在我二十分鐘前跟朋友告別的餐廳的對面。(好啦我就直接講,我們吃飯的地點是高雄十全路上的肯德基,醫院就是對面的高雄醫學院附設醫院)
這就是天堂與地獄的分別,不過差了一條馬路而已。還十全個屁。
幸好最後急診的結果只是皮肉傷,並沒有傷到骨頭。所以處理的方法就是定時換藥、清洗傷口、再包紮。但唯一困擾我的就是現在打字很難打.......
這件事告訴我,以後停機車都不要上大鎖,應該要離人孔蓋遠一點。話說我現在才想起來,早上本來打算要開車出門的,但老哥質疑一句「你會停車嗎」讓我有些退縮而改騎機車,老哥!你怎麼賠我啊!
最後,我心裡一直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告訴那幾位好友我發生的這段精彩事蹟......
在我離開後而他們繼續聊天的這段時間,我發生了多少慘劇這件事......
總而言之,最後有看過這篇日記的人請一定要知道,以後記得離人孔蓋遠一點。
人孔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