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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與現實的第一步

流星雲★ | 2009-12-24 12:06:03 | 巴幣 10 | 人氣 1460

上禮拜跟 WOW 親友團見面吃飯。
如果以淺顯一點的字眼來形容,這是算「團聚」吧?!
這一年多來的線上打屁,總共出現了 1X 位小朋友 XD
加上老 J 你們(還好還有比我老的XD)
歷經寒冰到凜風,想想當年我們從卡拉贊時期由神包跟笨低調組織這個親友團,
居然也有十來位了!還有兩名高一生!(當時他們還只是國二...)
實在是非常的有趣。兩個平常超愛找我抬槓,
一碰到面連筷子也不太敢吃,更別說找我們講話了!
你們這兩個小朋友!這樣還跑來吃吃到飽的餐廳!!
超級不劃算的啊!笑死我了XDDDD
 
總是有個很美的夢想,
可以經由遊戲過程,能享受親友哈啦的樂趣,又能兼顧遊戲進度。
可惜,這是一條很長的路,你也不一定能魚與熊掌皆得。
可是我知道這是 WOW 帶給我們最大的寶物~
就像出了這把:
 
羅馬拉丁尼的抉擇之刃
拾取後綁定
雙手 斧
748 - 1123 傷害速度 3.50
(267.3 每秒傷害)
+148力量
+164耐力
  藍色插槽
  藍色插槽
插槽加成:+6力量
需要等級 80
物品等級 251
裝備: 提高83點護甲穿透等級。 (5.93% @ L80)
裝備: 使你的熟練等級提高91點。 (11.1 @ L80)
一出就有人喊 2000 買啦!結果五個人需!!被坦需走~~
回村後坦叫我附狂暴..
DK 還在狂喊:不要啦~快點賣我 XDD
我說:我看你算了吧...你只有坦命...
最後坦還是把武器交易了 DK,兩個還在爭要不要付錢這件事 XD
 
因為不在意裝備的強弱,你們也許不會很強,
但是是很愛聊天的一群人。
玩弄那兩個正在叛逆期的青少年有極大的樂趣!
 
有人問我,你覺得,當你4、50歲的時候,你是不是還能拿著滑鼠,
在電腦前追求那些虛擬的線上裝備與成就?
又或者,當你中年之後,你再去參加巴哈站聚,是否會覺得格格不入?
站聚當天,放眼望去,也許我們的成員大部份是學生,
但是喜歡玩遊戲的心,並不因你的年齡而該有所改變。
可惜,年紀跟現實是成正比的,成家立業以後,玩遊戲的時間勢必會減少。
而年輕世代卻是不斷交替,
這裡也許戰文很多,也因為這些人在意虛擬世界,才活化了巴哈這個網站。
 
反觀這裡,卻有人因為活動延遲發布結果的事情,
一連幾天打電話來總部。卻不敢留下名字。
有些人永遠都不懂,那些虛名,只是短短幾個字。
就像 WOW 裡掛的 星界巡行者 ID 這稱號一樣,難道它能肯定你的現實生活?
 
多少私人恩怨,是為了在網路上爭那一口氣,
然後再去丟給板主或其他管理者來仲裁誰對誰錯。
更甚者,為了爭這一口氣,還得被對方告上法院,
說不定從此留下人生的污點。
 
可是,最糟糕的是,躲在暗處興風作浪不敢現身的人。
以為風暴不會掃到身上。
也許這招在網路上行的通,可惜這樣的人生哲學,則注定了你踏入社會的失敗。
這些過程,會隨著年齡漸長與社會化中學習,
如果你還沒想開,請試著將心比心,從尊重別人做起。
當你被別人這樣對待的時候,如果你會覺得不舒服,就請不要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別人。
 
 

創作回應

LaLa
真好@@
不過我目前在的工會..不太可能有聚會吧@@
有香港人.大陸人....冏.....
會長還是香港的=_=....所以不太可能能聚會吧@@
能在一起玩樂就好@@...
2009-12-29 18:02:29
流星雲★
可以先約同地區的來吃飯XDD
2010-01-05 14:26:24
柯南
哪裡有老(歪頭),
電玩人對於電玩的熱愛,
永遠保持在新手村的那份年輕活力。
(燦笑)

至於後半部 ...
大家都共省之(合掌)
2010-01-06 16:46:07
流星雲★
加油~~~!!!
2010-01-15 10:34:23
夏日薔薇
心有戚戚焉
2010-01-14 23:23:27
流星雲★
夏日(抱)
2010-01-15 10:33:54
傳產等退休的中年人
我覺得...
固然虛擬與現實有差距...
但那只是一體兩面...
只是呈現的面貌不同...本體還是只有一個...
先談前面的感想...
我也是WOW的老玩家...
只有32歲...也是常去找一些2X歲的阿咩阿弟吃飯...
上次也是約了伺服器中的十幾位一起吃飯...
那家餐廳小...幾乎被包滿...整個餐廳都在聊WOW的事情XD
那是種OLG的樂趣...廣交朋友...
年紀大了也許沒辦法跟年輕人追求成就...
像我就認識一位住哈爾濱的大嬸...前年就60大壽...
上線打打小副本農田也是玩的很愉快...
樂趣是自己找的...不是別人說的算...

至於後半部...
認為網路的面具可以遮蓋一切...
那也得要功力夠...
在巴哈這種公開且會留資料的論壇...
爆粗口是非常不智之舉...
很容易就可以查到資料...
端看對方要不要提出告訴...
2010-02-04 17:10:13
流星雲★
在公開論壇發文就必須付上法律責任,
這道理我想大家還是懂的。
只是事到臨頭還是衝動 + 一口氣,
不願意先做低頭的那個人。

才會等到真的去做了筆錄 + 上法院才開始放軟身段。
2010-02-04 17:30:05
Auresco Day
寫的好好喔 我只會寫屁文
2010-07-07 06: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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