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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都這麼不守交通規則的嗎?

愛天使亞夜 | 2010-05-21 21:49:21 | 巴幣 0 | 人氣 1197

在交通隊服務了半年,
感覺到臺灣的交通真的很亂。
之前還在念大學時,
因為只有偶爾在電視上看到,
所以可能覺得沒什麼了不起的。
但是到了交通隊服務的這半年,
別說整個臺灣,
光敝人服務的轄區每個月就有350件以上的A2類交通事故,
且平均一年會發生約15~20次A1類交通事故,
其發生頻率之高,
根本就是一天會撞個10次以上!
這個數據還不包括A3類交通事故,
要是真的一一統計,
平均一天沒有20件敝人就輸妳一塊錢。

※A1類交通事故:即死亡車禍,定義為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當事人死亡,且死亡原因與事故有關。
※A2類交通事故:沒有人死亡,但是當事人有受傷的交通事故。紀錄上只要當事人掛急診就算,自行就醫一般不算。
※A3類交通事故:沒有人員受傷,僅有財物損失的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員受到輕傷而不願就醫,紀錄上一般仍給A3類。

最近因為一些專案,
警察局那邊不只向派出所施壓,
就連專責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隊也不能倖免,
被強迫在巡邏勤務的時候舉發交通違規。
其實說真的,
可以的話敝人一點也不想舉發民眾,
不過真的要做的話,
兩小時的巡邏要開個十張紅單根本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當然,
被舉發的民眾當中也有自知理虧而願意配合的,
但是有不少的民眾總是會抱怨警察搶錢之類的,
拜託,
舉發單的費用是繳到國庫裡去,
收款單位也是道路監理機關,
警察除了有所謂的績效以外根本沒有半點好處。
這還是對派出所的員警如此,
如果是警備隊還是交通隊的,
開不開舉發單根本不影響績效,
因為舉發單本來就不是我們交通隊的業務,
交通隊開舉發單只是義務幫忙的工作而已。
所以可以的話,
我們一點都不想開民眾紅單。
倒是被舉發的民眾是在抱怨個什麼?
有違規是事實,
別人違規是別人的事,
重點是你違規被舉發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在現場爐半天並不能改變事實,
如果哪天敝人火大還可以多開一張不服取締,
得不償失。
有些民眾會以:別人也違規妳為什麼不抓偏抓我為理由,
敝人只能說:因為警力有限所以殘念。
說句坦白話好了,
就是因為大家都存著「反正沒條子」這種僥倖心理,
所以被警察舉發才會在那邊抱不平。
如果一開始就認為遵守交通規則是義務,
是問哪個員警會白目沒事攔你下來啊?
開舉發單是小錢,
重點是請妳一定要記取教訓,
安全是金錢所不能取代的。

敝人隊上扣除主管一共有24名同事,
我們的業績只看處理事故的量,
所以開不開舉發單對我們來說沒有實際上的獎勵,
真的是開心酸的。
我們開舉發單只有兩個理由:
一是發生交通事故時有無照駕駛之類的明顯違規行為不得不開,
一是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率。
也許你會質疑敝人是為了工作輕鬆少處理點事故才這樣說,
雖然這樣說也沒錯,
但是我們的業績上限是每半年72件,
超過的部分就當作是義務服務。
一個月平均350件,
平均一個同事可以分到約15件,
半年隨便都80~90件以上的,
72件算什麼?
也就是說我們根本就不欠業績,
反而是過度勞動才是!
當然,
處理交通事故本來就是我們的業務,
拿了政府的薪水,
就要認命點替民眾擦屁股。
再說車禍發生大家都不願意,
既然發生了當事人已經夠雖了,
我們還去怪罪當事人是不是很沒道義?
這點敝人同意,
車禍的確大家都不願意,
但是敝人的感覺是,
每個人都是傲交屬性,
嘴巴說不願意,
心裡到是哈得要死。
你說敝人胡扯?
那誰來跟敝人解釋一下,
為什麼幾乎每次車禍,
都跟酒駕、超速、闖紅燈、未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
甚至是逆向行駛、違規超車、任意變換車道有關?
敝人不否認安全駕駛就一定不會出事,
但是請問上述的哪一項違規事項不會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妳今天闖紅燈沒事,
不過是僥倖。
你要是因此出了車禍,
誰要處理?
警力有限,
我們去處理你的違規事故的時候,
萬一有其他無辜的民眾發生交通事故,
那他又該如何是好?

雖然是老生常談了,
臺灣一年因為刑事案件死亡的人數不過數百,
你覺得臺灣治安不好?
那如果敝人告訴妳臺灣一年因為A1類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超過兩千,
你還認為臺灣的交通很安全嗎?
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
你有沒有想過萬一你因而肇事,
被你撞的人有多無辜?
說句殘酷一點的話,
你要違規到時候出事就是撞死了都是報應,
但是被你撞得哪怕只是單純車殼凹陷,
因為你這一撞而付諸流水的金錢,
以及處理事故花費的時間,
處理民事和解時花費的精神,
以及在當下可能因此必須向公司學校請假、還是小孩不能載之類的,
這些無形的成本損失,
對守法的當事人而言何嘗不是無辜的呢?
事後賠償都可以談,
但是那又如何?
你就是陪他個幾百萬幾千萬,
你能掩蓋事實的發生嗎?

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
以後不要再違規了。
闖紅燈一張1800算便宜的,
要是今天闖紅燈一次罰180萬,
看你還敢不敢闖?
大執法的時候就說警察搶錢,
也不想想,
你要是不違規的話警察怎麼搶你錢?
無照駕駛一張6000太貴,
你去考一張駕照要花多少錢?
未依號誌指示行駛一張600太貴?
今天你乖乖的不要違規,
一張就是罰6000萬又干你屁事?
還是那句老話,
安全最重要。
花錢事小,
生命是再多錢都換不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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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創作回應

印地安老酋長
麻夜是警察....?

請問妳的轄區?

沒幹麻拉 想說送杯珍珠奶茶打個通關....呵呵....

我想想....我已經三年沒有違規了....

我還每天開車送貨 騎車亂晃....

這樣有沒有優良市民獎狀可以拿阿....^^"
2010-05-21 21:57:18
愛天使亞夜
應該是開不到獅老大啦。
別的同事不敢說,
敝人的話是非常不想開舉發單的,
除非事那種非常超過,
例如連闖幾個紅燈不停反而還加速逃逸的,
這個不把每一項違規都舉發就違反敝人的原則。
2010-05-21 22:03:43
印地安老酋長
呵呵 我越來越喜歡妳了....

不瞞妳 在下族內兄長有好幾位是妳的學長.

有的服務於市刑大 有的在高速公路 有的是保警 還有一位曾參加 劉邦友案件的高階警官.

難怪除了 蜜亞 我最喜歡親近的就是妳了....^^

加油 波麗士大人 你們很辛苦的 我知道.

因為在下兄長都會找我去柔道館給他摔 發洩發洩....Or2

pS.

SA80那麼難用喔 早知道我就送FAMAS-G2了....
2010-05-21 22:21:02
愛天使亞夜
撿別人的都很好用,
自己拿在手上就很……

主要是子彈一下子就噴光了ˊˋ
2010-05-22 09:06:56
奶茶
雖 其實是衰 (獅屋哀)注音

上次同學載我 出去吃飯
下雨天
那段路口 剛好是快速道路的終點
那連結點 柏油路之前 有不鏽鋼? (不會形容. 反正 就是 中間有個小細縫 熱漲冷縮?

那下雨 機車一騎過去
好吃不死 給我打滑
還好 當時紅燈 只是要騎到 汽車前面 繞過去
就摔得亂七八糟....
聽住在附近的學生說
已經很多人在那摔了 囧"

事隔1個禮拜

同學又在那摔車...
還叫救護車 嚇死我了...
還好只是膝蓋 受傷...
阿彌陀佛...
2010-05-21 22:28:29
愛天使亞夜
只要是路橋都會預留伸縮空間的,
金屬材料是比瀝青要滑,
所以行車時就必須更小心。
如果是路口,
那就更需要減速慢行。
如果前方有車在停等紅燈,
那就在汽車後方等候即可,
在車陣中穿梭反而更危險。
2010-05-22 09:16:03
奶茶
安全第一

但是道路 就是那麼機車...

之後騎到那 不再靠右邊..
2010-05-21 22:30:05
愛天使亞夜
如果是道路工程設計不良,
或是標誌標線設置不當,
民眾都可以向當地公所請願改善,
公所在確認事實狀況後便會依實際情形加以處理。
如果民眾肇事的主要原因不是出自本身,
而是因為道路工程的設計不良所導致的,
民眾就能持事故證明單向當地公所申請國家賠償。

不過說真的,
有些時候道路工程的不當設置民眾也是要負起責任的,
而不能一味推給公所。
舉例來說,
在敝人轄區內的某條溪兩岸的防汛道路,
因為正好位於工業區周邊且同時與國道與快速道路相連,
甚至經過當地主要連外道路,
所以平時車流量非常大。
而公所為了交通疏運,
在平行主要連外道路的週邊設置了幾座路橋作為替代道路。
但是因為防汛道路本身以防汛為優先,
當然不可能拆除河堤,
所以這些路橋想當然耳是直接從河堤上方跨過,
而不可能跟防汛道路相連。
但是當地民眾認為,
當地的防汛道路既然為交通要道,
那當然就要與路橋有所連接。
而當地地主也相當熱心,
讓出私有土地作為道路之用以方便進出,
而公所也以「既成道路」的方式核準。
不過因為道路狹窄,
所以為了安全,
當地禁止迴轉。
但是路橋既然跨過防汛道路,
你走這條路要到工業區當然就一定得迴轉,
因此那個區域就成了交通事故的熱門地點。

該處如果申請鑑定,
那絕對是以道路工程設計不良處理。
問題是我們要改善當地的道路工程,
要嘛就是強制徵收土地,
要嘛就是封閉道路,
但是不管用哪種方式執行,
別說當地民眾,
就是在外地的住戶也多半不會同意。
那既然民眾不願道路改善,
那這路段的風險只能請民眾自行承擔。
這不是公所辦事不力,
只能說這部分是民眾自己的選擇。
2010-05-22 14:01:31
FSET
GJ啦~
2010-09-08 20: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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