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願 day19 「凌虐」
我知道的凌虐是這樣的:
以下案例擷取自《重審美麗島》 生不如死的日子(6)
一、周平德:被掌嘴、打胸部、頭部,罰跪,五天五夜沒有睡覺。
二、邱茂男:連續十天疲勞審問,前五天沒睡,後五天每天睡一小時,以後三、四天不睡是常事。
三、范政祐:不準睡、毆打、罰跪、拔鬍子。
四、王拓:曾七天七夜只睡一小時,屢次被打耳光。
武、吳振明:被打得口吐鮮血、下體成傷(提出沾血內褲為證),用原子筆刺喉,自殺不成。
六、吳文賢:上腳鍊、吃鹽水飯一星期。
七、許天賢:上腳鍊、吃鹽水飯。
八、載振耀:上腳鍊、吃鹽水飯,因反抗被施打自來水針。
九、蔡有全:被打至胸部呼吸困難、下腹受傷,以頭撞牆、罰半蹲。
十、紀萬生:於十二月十四日到一月卅一日共四十九天,精神、肉體慘遭悲慘折磨,常五天五夜疲勞審訊,連打三天致左耳失聰。
十一、余阿興:上腳鍊、吃鹽水飯,被迫脫衣,半夜只穿內褲偵訊,冷死了。
十二、許淇潭:雙手舉起罰站、毆打、腳踢。
十三、蔡精文:嚴刑拷打,用皮鞭抽,威脅要吊起來打成耳聾,上腳鐐、吃鹽水飯二十天。
十四、邱垂貞:連續十天坐在椅子上,一遍遍寫自白,四天四夜不睡,拳打腳踢至胃出血。
十五、蘇振祥:毆打、用香煙燻眼睛、罰作伏地挺身。
十六、陳福來:上腳鍊、在高雄市營察局被六至七人毒打,腳盤手心都腫,到調查局又被用電棍毒打。
十七、劉華明:上腳鍊、吃鹽水飯、踢打成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