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夜臨。由於目前我正在煩惱自己的故事大綱,而在這當中有一部份跟角色有關,正好趁這個時間把自己學過的東西整理一下,如果有沒講清楚的地方可以再自行去查資料,我自己可能只會稍微列一列,抱持這種輕鬆的心態來寫。
好的,那我們開始吧。
平面角色與立體角色
角色有分成平面和立體,兩者的差別在於是否具有矛盾。因為矛盾會帶來深度。
倘若有一個角色討厭游泳,我們給予他一個理由是因為小時候在河邊玩差點溺斃,這樣就算是合情合理。而他在當不知情的同學邀約下,對於去游泳這件事有很大的抗拒反應,那便是順其自然。
不過到目前為止,仍然稍顯平面。
如果要給予矛盾的話,可以改寫一下情境。
在同學邀約下,這個角色卻對游泳有非常大的抗拒反應。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學校舉辦游泳比賽,每個人都必須參加。男主角在不情願的狀態下穿著泳褲、配戴泳鏡和泳帽下水,當哨聲一響起,他用很快的速度向前游,一上岸卻露出快樂又痛苦的表情。
原來男主角一直抗拒游泳,在別人問起的時候,總跟人說自己小時候差點溺斃。
這件事是事實,男主角小時候超喜歡游泳,所以也練就了一定本事,而他的青梅竹馬總是在他的身邊,兩個人經常相約一起去游泳。
跟青梅竹馬一起游泳是男主角最快樂的時候,然而就在某天,男主角因為疏忽而差點溺水,結果是青梅竹馬救了他,但她卻因此身亡。
因此,對男主角而言,在游泳的當下,他會感到快樂,卻也會因為想起過世的青梅竹馬而感到痛苦。
簡言之,游泳之於男主角,是快樂,又同時是痛苦的事情。
比起單純討厭游泳,因為有相反的情緒在,會顯得更有深度和立體感。
畢竟人活在世界上,也總是充滿矛盾。
而刻板印象,例如:金髮傲嬌雙馬尾、粉色切開都是黑的、或者戴眼鏡的都是很有學問的角色、會在路上跌倒的總是有些天然呆的角色,其實都算是平面角色。
平面角色通常會用在配角,或者暫時沒那麼重要的角色。因為要將角色刻畫立體需要劇情篇幅。也能在一開始把角色設定為平面,後面刻劃其內涵而成為立體角色。
拿上面其中一個來舉例。
男主角在樓梯間,經常遇到一個女孩從上方的平臺摔下來。她給人的印象總是傻傻的,然而,後來男主角發現,這個女孩是選擇男主角在的時候刻意摔下來。這樣就能把原本感覺傻傻的角色,拉開深度變成有種腹黑的感覺。
而這個事件是要在「男主發現她是故意摔下來」才會開始延展,那就是從平面角色轉為立體角色的時候。
角色與劇情的互補性
角色與劇情有著互補性,也就是說要表現這個角色天然呆,在劇情上可能會插入一段其忘東忘西的演出;相反的,當劇情上需要有人傳授男主角戰鬥的方法,也就會創造出男主角的師傅這樣的角色。
在構思上,因此才有故事是「角色優先」和「劇情優先」這兩種方法。
一個是從角色著手,去思考劇情;另一個則是劇情著手,去思考應該安排什麼角色。
不過,倘若偏重角色推劇情,容易讓整部作品變得缺乏統一感和重點,因為主幹會建立在主角想幹嘛就能隨便幹嘛;而倘若是劇情創造角色,可能會因為劇情而生出一大堆角色,卻沒有去深化利用,這樣讀者無法感受到角色的魅力。
上述兩種都是在初期構思階段,新手容易出現的情況。
而到了後來,其實熟悉的作者,都會從兩方面同時去構思故事。
一邊從角色模擬劇情,卡住了就換一邊,從劇情來構思角色。
這樣慢慢磨出完整的故事。如此一來,既能讓角色得到發揮,同時也會讓故事扣在一個主線上,形成所謂具有設計感的樣子。
角色的內在與外在
在構思時,需要先注意角色的內外之分。
內在,指的是其內在的需求、精神狀況、想要達成什麼事,理由為何、個性為何等等,在心裡上、心情上、思考上的東西。
外在,指的不僅僅是角色的外觀,也包含了角色實際會作出的行為。而這樣的行為表現,也通常與劇情掛勾。
從另一方面來說,描述內在等心理狀態,通常會用行文中的情感描述來呈現。
而在故事主幹上,角色想要做什麼,因此付出什麼行動,也就是分別對應了內在與外在。
而角色的內在,也分成了兩種,一個是自己認為「想要」什麼,但自己實際卻是「需要」什麼;也就是自我認知跟實際情況不相符。
用簡單的方式來比喻,一名作者可能表面上「想要」在比賽中得獎,但實際上他只是因為「需要」受到他人認同。
而倘若能完成「受人肯定」這樣的需求,無論最後有沒有得獎,其實也就不太重要了。
這邊也能順便講整體故事中,從「角色優先」去拉主線的方式。
基本上,一個故事是:角色「想要」達到什麼「目標」,為此實際付出什麼「行動」,而在過程當中,遇上了什麼「阻礙」或「挑戰」,最後這件事有沒有成功,也就是所謂的「結果」或「結局」。
如果一開始什麼都想不到,可以從上面的公式去思考。不過這個作法實行後,確實能逐漸培養出建構故事的能力,但也會在某個時候碰到一道牆壁,這個放在後面來談。
角色建構與角色模板
在建構角色上,經常會套用模板。這分成兩種。
一個是從現實生活中,找到某個人作為原型,並且調整性格、細節、行為到自己想要的樣子。也可能是將兩個或以上的朋友融合成一名角色。
另一個則是從看過的作品中選出一個想要在自己故事當中登場的角色,同樣是調整人物的背景、細節,行為,將參考角色化為自己專屬的角色。
而這同樣也有,能將不同故事中的不同角色混合,以此構成角色模板。
例如,我想要的黑長直角色,個性大概是《不起眼女主角培育法》的霞之丘詩羽,加上《Summer Pockets》的鷗。
那樣在行為上,她在談到自己擅長的領域時多半盛氣凌人,有自己的堅持和極高的標準(詩羽的特質),但在日常上,她卻是個會帶人到處去玩,個性開朗而看起來不拘小節的女孩(鷗的特質)。
回頭從單一角色進行參考。倘若我想要單純用霞之丘詩羽,那就得轉換成符合自己故事的樣子。
在原作中,詩羽是一名戀愛故事作家,其作為創作者總是不斷奮鬥。
而應用在自己的故事上,倘若自己寫的是運動競技作品,就能替換成她作為運動員不斷奮鬥、會觀看對手的比賽影片,把觀戰紀錄寫在日誌上,貼了不計其數的便條。
這些都是原作中,詩羽絕對不會去做的事情。但要是「詩羽性格」,那她就絕對會去做。這兩者的差異和實際的行為、故事背景的抽換,也就是所謂的角色參考。
然後使用這種方法,久了能順利創建出角色,但同樣跟上面的環節一樣會碰上一道牆壁。以下便正式展開說明。
角色內核、故事理念,與自己想說的故事
在有了劇情架構、角色初步創建,掌握這兩方面的知識之後,會碰到怎麼也寫不出來的狀態。那種感覺左支右絀,明明能寫出東西,卻又覺得這不是自己想說的故事,愈寫愈無聊,宛如被什麼東西卡住一般。
會有這種原因,是因為上面講述的,是掌握了建構故事的「技巧」,而「技巧」只是「表達」的手段。
如果光是用「技巧」來寫作,而沒有想一想自己是為了「表達」什麼樣的心情、什麼樣的理念、喜歡什麼樣的東西來寫作,那麼整個故事讀起來講嚴重一點,就會像是工廠「製造」出的產品,而非創作者用熱情和想法「創造」出的作品。
這也連結到我在其他文章中提到的,理論寫作與情感寫作。
前者,是用技巧為主軸,並嵌入情感所形成的故事。
後者,則是用情感為主,技巧為輔所描繪出的故事。
好的故事是「情感」與「技巧」皆備,能讓人讀起來感同身受,同時又能用結構、劇情扣合主題,而要用多少情感、多少技巧來寫就是比例問題。
然而,倘若只有「技巧」,而缺乏「表達」,那寫起來、讀起來當然就讓人感到乏味。
這邊,我們從「角色內核」切入吧。
角色內核,在我的定義是這個角色所尊崇的核心理念、行為準則,以及在這個故事或篇章中,他所要面對和探討的問題。
在設計角色的同時,我們同時也在建構故事。
倘若我已經想好這個角色內核,能很熟練的規劃出故事的架構,但寫起來會有一種異樣感。
而會有這樣的原因,代表著「我其實一點也不在意這個角色」。
不,這麼說或許不夠精確,更正確一點來說是「這個角色想探討的主題、所面對的煩惱,以及他所認同的觀念,這些都『不是我本人想說的話,想思考的東西,想追逐的理念』。」
正因為這個角色有著能跟自己有共鳴的部分、有跟自己相像的地方、有納入自己的煩惱和想法,我們在撰寫的時候才會發自內心地認同他的說法、他的行動。
這並不是說,寫做壞事的角色代表我肯定認同他犯罪,而是說,在我的心中,如果我在設計這個角色時,能將「他的煩惱」能對應到「我現實中的煩惱」那在描寫的時候,更能採取「使人感同身受」的寫法。
這個人在犯罪時,一開始手足無措、膽小,就像是我第一次代表班級出賽全國運動比賽那樣;這個人是因為經濟因素而需要做壞事來賺錢,宛如我從來沒有零用錢,卻很想要買某個高價的物品時,所感受到的挫折與不甘心。
而從目標來看的話,因為我想改變文字創作圈的風氣,所以我撰寫了一部關於在繪畫界努力奮鬥,提升自我,並讓周邊的人受到改變的故事。
前面在用犯罪的人做為比喻,是從劇情和人物對應到自己的心境,而用想改變文字創作圈,因此我著手撰寫繪畫圈的故事,就是從自己的心境出發來編織故事。
連結到自己的心境、想法、理念,這樣的故事才有「表達的重心」,而這也是人們所謂「能感受到對於作品的熱情、溫度」,其背後所代表的東西。
稍微整理一下來說。
角色內核,在思考角色所追逐的目標、確立主體時,需要從「自己正在思考的問題」來探討。
例如,我現在面臨人際問題,心中有一個我認為「朋友根本不重要,把時間用在自己身上比較實際,效率也比較高」,另一個我則提出不同看法,認為「有朋友能讓自己發現盲點,而聊天的時候會感到很開心」,那這兩種人各執一種說法,就能分配到兩個角色當中。
而進一步搭配劇情和人物背景思考。
前面第一個人,多半是很獨立、或者有因為家庭因素,必須不斷提升自我,獲得好的表現是他追逐的目標。這可能是鋼琴世家的兒女,需要練琴之類的,也不太常跟人來往。
而第二個人,或許是某個把很多時間用來傳訊息、打手遊的人,而且也曾經因為在人際上帶來好的影響,而認為朋友是必要的。
在故事上,透過將這兩個人擺在一起就能構成劇情衝突,同時也能探討,自己覺得哪一方面的說法更合心意,更能說服自己。
至於故事理念,換言之就是自己思考自己正在想著、想表達的東西。現實中的文圈充滿小團體、各種互相攻擊、情緒崩潰,身處這個環境的我,對此有什麼想法,就能融入故事劇情的構成。
無論是體育圈、音樂圈、繪畫圈,或者各式各樣的圈子都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這些在故事上就是屬於不同的形式,而我的理念,僅是「因為我很喜歡某個圈所進行的活動,所以我也想讓環境更好」這樣的想法,決定用哪種形式,其實都能變換成不同樣貌,但相同主軸的故事。
透過角色內核、故事理念,去挖掘自己內心中想要訴說的東西,並用劇情與角色表達出來,那就會成為自己想說的故事、想寫的故事。
而在設定角色時,運用「自己想探討的主題」、「想表達的心情與想法」來進行思考並編織劇情,就能確立根基。
而在決定這樣的根基與核心之後,用怎樣的「形式」來進行呈現,就是另一個功夫。
像是我明白男女主角需要面臨一道考驗、一個對手,但要怎樣讓他們安排對決、對決內容又是什麼,就是需要再去思考的東西。
如今的我,就是在決定核心與主軸,正在思考用什麼樣的形式來表達的階段。
也或許,我對於角色的理念、理解還有空缺,所以無法決定用什麼樣的形式來表達,透過這篇文章,稍微整理了自己的思考,如果閱讀到這邊,有人得到了些許的體悟,那我想這也是件不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