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忍他忍很久了,喜歡擺老,爭功諉過,頤指氣使,地震前狠狠說他是「虛偽、不真誠的人」,他截圖在網路上公審我就算了。還要遷怒實習生,臨時說他不想指導了。
呵呵。
我是不知道做人可以做到這樣啦。我有錯我承認,不應該跟同事吵起來,但我可從來沒推卸責任。對方把指導實習的責任推掉,這就坐實我講的推諉。雖然只是大三生的入班實習,其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他是可以拒絕沒錯啦。
我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氣餒。總之就是把事情做好。
事後反省,我不該跟這種人爭執,因為他一定會記恨,然後找機會捅我。
不過他把事情做絕了,也應該不會再想待在這間學校了。(之前還鼓動家長去投訴學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