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切主題,因為我覺得這是在拉低國民素質。
現代很多自媒體的問題是,轉載不求證,然後專挑自己想轉載的轉載。
簡單來說就是用一個『引用』的動作,假裝自己有證據,其實就是在自嗨和瞎扯。
這造成很多人的論述,根本就是在一個自創的世界不停的運轉,跟現實完全脫節,從吐槽的事情到吐槽的理由,沒.有.一.個.是,真.的。
靠著不斷的製造假訊息來捏造一個完全虛假的世界觀,然後一群人混在裡面暢想著自己架構的美好幻想,這跟早年的鴉片館呼大煙過過癮也沒什麼兩樣了。
我實在是無法茍同這種方式。
下面我舉一個案例來說明。
首先,他的前提就是錯的。
因為南非提到的是『緊急措施』,什麼是緊急措施,就是事情很嚴重,我們需要先判斷或採取一些暫停制止的行為措施,再來深入追究,南非起訴的是『種族滅絕』,這麼嚴重的指控需要很長時間的審議,等判決定罪出來,人可能已經被殺光了,所以會希望能先律定一個『緊急措施』,讓國際法庭先判斷是否要採取哪些動作,然後才是審罪問罪。
前提就是錯的,你能期待他能講出什麼有建設性的話嗎?
啊不過,既然他都提起了,要不要看一下國際法庭(ICJ)給出的判決是什麼?
來,看仔細了。
2024年1月26日
《防止及懲治犯罪公約》的適用
加沙地帶滅絶種族罪(南非訴以色列)
法院指示臨時措施
海牙,2024年1月26日。國際法院今天做出了裁決
關於南非在案件中提出的指示臨時措施的請求
關於適用《防止及懲治滅絶種族罪公約》
加沙地帶的種族滅絶(南非訴以色列)。
據回顧,2023年12月29日,南非提交了一份訴請書,訴稱
指控以色列違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公約》義務的訴訟程序
《防止及懲治滅絶種族罪公約》(“滅絶種族罪《公約》)中關於加沙地帶巴勒斯坦人的規定。南非在其申請書中還請法院指示臨時措施,以“防止進一步的、嚴重的和對巴勒斯坦人民根據《滅絶種族罪公約》享有的權利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確保以色列遵守《滅絶種族罪公約》規定的義務,不參與
種族滅絶,並防止和懲治種族滅絶”(見第2023/77號新聞稿)。
關於南非臨時措施請求的公開聽証會於週四11日舉行
以及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
法院在其具有約束力的命令中指示了以下臨時措施:
“⑴以15票對2票,
以色列國將根據《公約》規定的義務
關於防止和懲治與巴勒斯坦人有關的滅絶種族罪
在加沙,採取一切力所能及的措施,防止在加沙發生任何有關本公約第二條的範圍的行爲
特別是:
殺害該團體的成員;
(b)對該群體成員造成嚴重的身體或精神傷害;
(c)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實現其目的
全部或部分物理破壞;和
- 2 -
實施旨在防止該群體內生育的措施
⑵以15票對2票,
以色列國應立即確保其軍隊不得實施上文第1點所述的任何行爲
⑶以16票對1票,
以色列國將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和懲罰
直接和公開煽動對種族滅絶的成員
加沙地帶巴勒斯坦團體
⑷以16票對1票,
以色列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
使提供迫切需要的基本服務和人道主義援助
以解決加沙地帶巴勒斯坦人面臨的不利生活條件
⑸以15票對2票,
以色列國將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銷毀
確保保存與以下範圍內的行爲指控有關的証據
《防止及懲治滅絶種族罪公約》第二條和第三條
對加沙地帶巴勒斯坦群體成員的滅絶種族罪
⑹以15票對2票,
以色列國應向法院提交一份報告,説明爲以下目的採取的所有措施
本命令自發佈之日起一個月內生效。
附註:本人在此僅提供判決翻譯文本,詳細資料,國際法庭的網站人人可上,不相信本翻譯,或者有所質疑者,皆可自行查證,本人在此附上相關連結,任何質疑,各位大可自行查核
前提是錯的,內容是錯的,結論是錯的。
各種提案高票通過,所謂的駁回究竟駁回了啥?
特別是最後一句干涉他國內政,是吃到對岸發言人的口水是嗎?究竟知不知道國際法庭和南非引述的條款是什麼東西?
所以這種自嗨爽文到底對了解國際局勢究竟有啥幫助?
這種電子大麻除了拉低國民素質和讓觀眾與現實脫節以外,究竟能幹嘛?
我不客氣的直接說,臺灣這些自媒體就是一個又一個的鴉片煙館,許多人就沉溺在各自的幻想裡和現實完全脫鉤,用著一個個靠幻想架構的世界觀自我陶醉,每次網路論戰就是一群人在雞同鴨講,不就是這個原因嗎?
因為所有人都陶醉於各自自我滿足而無法自拔,我們不是基於一個現實和知識互相比較誰更優秀,而是各自躲在自己的幻想裡面自我跳針。
說到這,我突然蠻期待下個月的今天,這些人會吐出什麼語言。
頂著新二七頭銜的人為了袒護以色列,不惜說出『誰拳頭大誰說的算』,這種人好意思再繼續講什麼登島大屠殺嗎?
還有這個頂著新臺灣稱號在那邊說什麼『干涉他國內政』,這種奇葩話的兄弟,他在未來好意思吐槽中共對臺灣在國際環境中各種施壓的發言嗎?
想想就覺得有趣。
……
…………
有趣個屁,是可悲吧。